乳源公安刑拘12名涉黑惡人員,併發通告

最近,乳源公安局掃黑除惡工作取得明顯進展:3月18日,集中宣佈刑拘江某等12名涉黑惡人員;同時,發通告:敦促付泉浪、周黨生涉黑犯罪組織成員投案自首。


3月18日,韶關市乳源縣公安局集中宣佈刑拘江某等12名涉黑惡人員,並將涉黑惡人員押往看守所。在警民共同努力下,堅決打贏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這場硬仗,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案發2017年7月10日晚,乳源縣城谷妮氏酒吧附近隱蔽巷子裡,數十人人手拿著砍刀、鋼管鐵棍、棒球棍,戴著口罩。在監控畫面可以看到數十名作案人員持械衝上街頭追打著一男子,在另一組畫面上可以看到儘管男子拼命逃跑,逃跑過程用宵夜檔的椅子保護,最終還是沒能逃過追打,作案人員用砍刀和鐵棍對男子實施暴砍暴打,男子倒地不起。案發後,乳源公安高度重視這起聚眾鬥毆案,立即抽調精幹警力成立專案組,經公安機關偵查,抓獲十餘名涉案人員,但仍有數十人在逃。


乳源公安刑拘12名涉黑惡人員,併發通告


為了除惡務盡,進一步淨化社會治安環境,2018年10月,乳源公安發佈懸賞公告,面向社會徵集在逃人員線索。在廣大群眾積極配合踴躍檢舉下,乳源公安持續發力,充分發揮“智慧新警務”效能,通過合成作戰、精確出擊,克服重重困難,於3月17日,將12名在逃人員一舉抓獲。經審訊,江某等12名涉黑惡人員對聚眾鬥毆行為供認不諱,並交代參與付某浪、周某生等人涉黑組織活動。


乳源公安刑拘12名涉黑惡人員,併發通告


目前,案件進一步偵辦中,並繼續向社會徵集在逃涉黑惡人員線索,有效線索最高獎勵10萬元。同時公安機關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認清形勢、主動投案,爭取寬大處理。犯罪嫌疑人的親友也要積極規勸、帶領其投案自首,凡包庇、窩藏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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懸賞通告

關於敦促付泉浪、周黨生涉黑犯罪組織成員投案自首的通告

廣大市民朋友:

為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合法利益,維護社會治安大局和諧穩定,2018年9月,乳源縣掃黑除惡辦、紀委監委、公安聯合專案組根據群眾舉報,一舉打掉以

付泉浪、周黨生為首的涉黑犯罪團伙。經查,該組織多年來涉嫌大量違法犯罪。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凡付泉浪、周黨生涉黑犯罪團伙成員,包庇、縱容該團伙犯罪行為的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及社會相關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一切違紀違法活動。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主動投案自首、如實供述本人違紀違法問題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分處罰;情節較輕的,可以免除處分處罰。到案後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減輕或者免除處分處罰。拒不投案自首或者繼續實施違紀違法行為的,將依法依規從嚴懲處。

二、付泉浪、周黨生涉黑犯罪團伙成員以及充當該涉黑犯罪團伙“保護傘”的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的親友應當積極規勸其儘快投案自首。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的,或者親友主動報案後將嫌疑人送去投案的,視為自動投案,可以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分處罰;對窩藏、包庇團伙組織成員或者幫助洗錢、毀滅、偽造證據以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掃黑除惡,人人有責。”希望廣大群眾積極舉報以付泉浪、周黨生為首的涉黑團伙長期以來的違法犯罪以及充當該涉黑團伙“保護傘”的問題。對在打擊涉黑惡犯罪團伙、深挖黑惡勢力“保護傘”中發揮重要作用的,將按照規定予以獎勵,最高可獎勵人民幣10萬元。對於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公安機關和紀檢監察機關將嚴格保密。

舉報方式:

一、縣掃黑除惡辦公室

1.舉報電話:0751-6831983(傳真)、0751-6831986、18675110013

2.舉報信箱:乳源縣濱江中路公安局大門旁綠化帶宣傳欄處

3.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4.現場舉報:乳源縣鮮明南路汽車站三樓掃黑除惡辦公室

5.來信舉報:乳源縣公安局辦公大樓8樓縣掃黑除惡辦收(郵編512700)

二、縣紀委監委

1.舉報電話:12388、0751-5383528

(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2.舉報信箱:乳源縣政府大院縣紀委一樓(郵編512700)

3.現場舉報:乳源縣政府大院縣紀委信訪室

三、縣公安局

1.舉報電話:0751-5365110

2.舉報信箱:乳源縣公安局刑偵大隊(郵編512700)

3.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4.現場舉報:乳源縣公安局刑偵大隊(縣看守所大院內)

乳源瑤族自治縣掃黑除惡辦公室

乳源瑤族自治縣紀委監委

乳源瑤族自治縣公安局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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