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改革緊盯“結構”“方式”兩大核心

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成為今年兩會的熱詞之一。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等部門最近在多個場合密集闡述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內涵和推進的具體路徑。

代表委員表示,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核心是調整和完善金融供給端的結構和供給金融的方式,以更好地為實體經濟服務。根據目前監管部門透露出的信息和業內人士的建議,下一步改革的著力點將放在大力發展直接融資市場、增加中小金融機構數量、改善民企金融服務以及通過各種方式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等方面。

直接融資比重需提升

長期以來,我國企業融資主要依賴以銀行為主的間接融資,而企業直接融資比重不高。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楊偉民表示,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需要適應實體經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其中重要的內容就是提高直接融資比重。

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日前表示,我們要建設一個更強大的資本市場,以更好地支持創新企業的發展。“特別是應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包括大型的交易所、區域性的股權市場,也包括私募基金、風險投資基金,這樣可以更好地支持風險比較大、創新能力強、但同時失敗的可能性也比較大的企業。”他說。

全國人大代表李偉表示,在間接融資體系下,銀行貸款意願的順週期性難以克服。而在信息不對稱情況下,銀行對抵押物、企業規模的偏好,難以從根本上得到剋制。通過登陸資本市場,民營企業能夠實現直接融資,其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有望得到解決。

申萬宏源證券研究所首席經濟學家楊成長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核心問題是要解決資金端和產品端的對接問題。在目前的金融市場產品端,企業最需要的是股票、債券這樣的產品,但金融市場提供的是大量存款尤其是短期存款,這樣就出現了資金屬性和企業需求不對稱不匹配的問題。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就是要優化需求和供給結構,特別是引導長期資金髮展,依靠保險和基金等機構,形成長期資金和長期資產的匹配。

中小企業金融供給將增加

優化金融供給結構,除了提高直接融資比重之外,還需要優化和調整已有的以銀行為主的間接融資體系,增加更多有效供給,以更好地滿足實體經濟尤其是廣大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的融資需求。郭樹清表示,加強對小微企業和民營企業的信貸支持和金融支持,是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最重要的組成部分。

楊偉民說,“我們應該更多地發展一些為民營企業、中小企業服務的金融機構,要定向地去解決它們的貸款需求。現在一些城商行、農商行和大的商業銀行做的業務有點太相近。城商行要聚焦主業、迴歸本源。什麼叫本源?它應該更多地為當地企業服務,當地企業更多的就是中小企業、民營企業。”

銀保監會首席風險官、新聞發言人肖遠企此前表示,將完善開發銀行和政策性銀行管理體制,推動建立普惠金融事業部、小微支行和社區支行,批准設立民營銀行,促進城商行、農村中小銀行、信託公司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迴歸本源。“未來要通過對外開放,引進更多外資機構,包括專業、有特色的外資金融機構。”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行長王玉玲建議,有必要建立以“專營化、專項化和專業化”為核心思路的區域政策性專營民營小微企業銀行。具體就是,建立區域政策性專營銀行,強調服務的區域性,扶持的政策性以及服務對象和範疇的專營性,以此構建體系化的服務骨架;建立專項化的服務企業篩選機制、優勝劣汰機制、扶持退出機制、反哺機制、風控機制以及多層次的民營小微企業金融信息體系。同時,建議採取小範圍試點,逐步推廣的方式,協調好與傳統金融體系的對接。

多措並舉降低融資成本

業內人士表示,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下一步政策著力點除了優化金融結構之外,還要通過各種方式來降低融資成本。從去年下半年開始,人民銀行一直在通過各種貨幣政策操作來推進銀行間市場利率下行,不過,種種跡象表明,一些小微企業和民營企業實際感受到的融資成本仍然偏高。

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表示,解決實際貸款利率偏高,主要是解決風險溢價比較高的問題。解決這個問題,第一個途徑是利率市場化改革,通過改革來消除利率決定過程中的一些壟斷性因素,更加準確地進行風險定價,通過更充分的競爭使風險溢價降低;第二個途徑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通過提高信息透明度、完善破產製度、提高法律執行效率以及降低費率,降低實際交易成本,使風險溢價降低。

加快信用體系建設將是解決信息不對稱、降低交易成本的重要舉措之一。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建設銀行湖南省分行行長文愛華表示,由於信用體系不健全,銀行無法及時便捷地獲取企業的稅務、海關、民間融資等相關信息,導致銀行受理業務時調查途徑較少,調查難度較大,調查成本較高,難以及時、全面、真實地瞭解企業的整體狀況,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銀行對企業風險的識別和判斷。

《關於加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若干意見》提出,從戰略高度抓緊抓好信息服務平臺建設,發展各類信用服務機構。據記者瞭解,目前很多地區已經加快了信用信息體系建設的步伐。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行長殷興山表示,在當地,包括市場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司法部門等十多個部門的信息由政府統一集中後向金融機構開放,並確保信息安全可控且信息不被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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