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部去世,享年59歲

據海南日報消息,海南省政協原副主席李富林同志因病醫治無效,於2019年3月23日17時58分在北京逝世,享年59歲。


副部去世,享年59歲



據公開資料,李富林生於1960年1月,山西靈丘人,1984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0年8月參加工作。

李富林是一名“老公安”,早年一直在家鄉山西省工作,1980年從山西省政法幹部學校畢業後進入山西省公安廳,先後任省公安廳辦公室秘書科科長,朔州市公安局副局長,晉城市公安局局長,晉城市委常委、副市長,省公安廳副廳長,山西省委政法委副書記。

2012年6月,李富林離開山西,調任海南省長助理、省公安廳廳長,2015年5月升任副省長,繼續兼任省公安廳廳長、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等職。

2017年2月,他轉任海南省政協副主席,不足一年時間,於2018年1月海南兩會換屆時卸任,時年58歲。

李富林簡歷

李富林,男,1960年1月出生,漢族,山西靈丘人,大專學歷,1984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0年8月參加工作。

1978年9月至1980年8月在山西省政法幹部學校公安中專班學習;

1980年8月至1986年9月任山西省公安廳幹部;

1986年9月至1989年1月任山西省公安廳辦公室秘書科副科長;

1989年1月至1990年6月任山西省公安廳辦公室秘書科科長;

1990年6月至1991年1月任山西省朔州市公安局副局長;

1991年1月至1993年4月任山西省朔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兼朔城分局局長;

1993年4月至1994年4月任山西省朔州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副書記;

1994年4月至1996年5月任山西省晉城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1996年5月至1997年2月任山西省晉城市副市長兼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1997年2月至2001年5月任山西省晉城市副市長;

2001年5月至2006年4月任山西省晉城市委常委、副市長;

2006年4月至2009年4月任山西省公安廳副廳長、黨委委員;

2009年4月至2009年10月任山西省公安廳副廳長(正廳級)、黨委委員;

2009年10月至2011年6月任山西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負責常務工作,正廳級);

2011年6月至2012年6月任山西省委政法委副書記(負責常務工作),省綜治辦主任;

2012年6月至2013年5月任海南省省長助理、省政府黨組成員,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督察長,兼省委政法委委員;

2013年5月至2015年5月任海南省省長助理、省政府黨組成員,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督察長,兼省委政法委副書記;

2015年5月至2016年12月任海南省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督察長,兼省委政法委副書記;

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任海南省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省政協副主席候選人,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督察長,兼省委政法委副書記;

2017年1月至2017年2月任海南省副省長,省政協副主席候選人、黨組成員,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督察長,兼省委政法委副書記;

2017年2月至2018年1月任海南省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