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低價租、高價轉”!山東試點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

近日,住建部、財政部發文,進一步完善公租房運營管理機制,更好地吸引企業和其他機構參與公租房運營管理,推行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試點。根據地方自願原則以及公租房發展情況,此次試點確定在全國8省開展,其中山東在列。

近年來,隨著大量公租房建成和交付使用,公租房運營管理問題也與之而來。承租人以低價承租,再以高價轉租的案例層出不窮。此外,其運營管理中專業人員不足、服務水平不高、管理不規範等問題日益凸顯。據瞭解,公租房後續管理中,需要及時清退不符合保障條件的對象,還要按時收繳租金,但住戶以各種理由拒不騰退或拒不支付租金的現象普遍存在,管理部門往往要付出大量人力和時間來處理,對公租房正常運轉造成了阻礙。“當前我國公租房大規模建設時期已基本結束,住房保障工作由建設為主轉變為管理為主。”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長劉霞近日在住房保障工作座談會上指出,採取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是解決當前公租房管理涉及到的一些問題、難題的有效手段。

根據此次試點方案,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的主體是承擔公租房運營管理職責的各級行政機關以及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購買內容主要包括,入住和退出管理事項,主要包括組織選房,租賃合同簽訂、續簽、變更,辦理入住手續,採集新入住住戶基本信息,建立住戶檔案,辦理退房手續;租金代收代繳、催繳,日常使用情況的巡查;租房項目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管理。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屬於政府職能且不得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堅決不能納入購買內容。購買內容也明確提出,不得包括對保障資格的准入和取消。

據瞭解,此次根據地方自願申報,確定在浙江、安徽、山東、湖北、廣西、四川、雲南、陝西等8個省(區)開展試點工作。開展試點的省(區)應結合本地區公租房運營管理現狀,按照市、縣自願申報的原則,確定部分市、縣作為試點城市開展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的試點,原則上應覆蓋到省會(首府)城市、地級城市、縣(縣級市),試點城市數量由各省(區)確定。

根據計劃,今年年底,試點的市、縣應結合本地區公租房運營管理情況,制定具體試點實施方案或辦法,並上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和財政部備案。2019年7月底前,省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和財政部門要開展試點中期評估,形成評估報告報送住房城鄉建設部和財政部。2019年12月底前,省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和財政部門要總結試點工作,形成總結報告報送住房城鄉建設部和財政部。

(山東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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