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銀行信用卡近期屢因“全額計息”被投訴

交通銀行信用卡近期屢因“全額計息”被投訴

全額計息,一直是廣大卡友深惡痛絕的,我刷卡1萬,半年還了9900了,剩下100塊,你還按照1萬來計算利息,簡直是太坑爹了。

而在最近1個月內,因為“全額計息”的方式,交通銀行屢遭持卡人投訴。

據聚投訴網站信息顯示,投訴人之一的康女士表示,自己在使用交通銀行信用卡時,曾於還款期限的最後一天(包括銀行寬限期,交通銀行為3天),按照‘買單吧APP’上的顯示進行了非全額還款的操作。

但交通銀行卻因此對康女士的信用卡全額計息。為此,康女士致電交通銀行詢問此事,但得到的回覆則是,“還款日未全額還款,且並未在寬限期內完成剩餘款項的及時還款,故對其採取了全額計息的措施……”

此外,不僅是交通銀行,很多卡友還發現,“全額計息”成為了近期銀行業投訴的主要問題之一。

而針對“全額計息”,最高人民法院曾在去年發佈了《關於審理銀行卡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徵求意見稿),其中擬規定,持卡人選擇最低還款額方式償還信用卡透支款並已償還最低還款額,

其主張按照未償還透支額計付記賬日到還款日的透支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對於近期“全額計息”導致投訴頻出的情況,有業內人士表示,“雖然‘全額計息’的方式容易產生糾紛,但對於銀行來說,卻並無過錯。

而對於銀行來說,與客戶產生糾紛的原因更深層次的問題,還是在於銀行面於投訴處理的不及時,或者是溝通生硬所致。面對投訴,也不應以‘對錯’論‘高低’,循序漸進地溝通或許才是解決客戶投訴的最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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