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不會“遲到”:劉忠林蒙冤28年終獲賠460萬

劉忠林:1990年被當成殺人犯逮捕,1994年被判處死刑,劉忠林身陷囹圄長達25年。2018年4月20日,吉林省高院正式宣判劉忠林無罪。歷時近28年,劉忠林是建國以來受冤時間最長的被平反者。

正義不會“遲到”:劉忠林蒙冤28年終獲賠460萬

25年多的牢獄生活,讓劉忠林的臉上似乎沒有了笑的能力,他永遠是那麼一副板直的表情。但2019年1月7日下午,劉忠林和律師、親屬一起,從吉林省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手中拿到了460萬元的國家賠償,他的高興,是明顯的。

正義不會“遲到”:劉忠林蒙冤28年終獲賠460萬

人生的黑暗巨石,終於在這一天掉落地上。

在這28年時間裡,劉忠林被刑訊致殘,在獄中寫申訴狀,表姐夫王貴貞十年奔波,為劉忠林到處申訴,出獄後的他一無所有。2018年5月起,律師屈振紅、李會清等為劉忠林申請國家賠償的程序。經過8個月的努力,460萬的賠償款終於敲定。

給他多少錢也買不回來失去的自由,也彌補不了他殘缺的人生,也補償不了他逝去的青春。

正義不會“遲到”:劉忠林蒙冤28年終獲賠460萬

劉忠林展示所受的傷

如果當初他沒有被冤枉入獄,如今的他說不定過得又是另外一種截然不同的生活。他可能飽讀詩書,魚躍龍門,成了一個成功的商人,也可能跟他自己說的開個小超市,娶妻生子平平淡淡一生。但即使平凡普通又怎麼樣,至少他是自由的。

慶幸的是,在出獄兩年後他終於被改判無罪了。

不幸的是,他用25年的牢獄時光和多年的申訴奔波才換來一個本就屬於他的清白。

終得清白,應該高興的,但又是應該怎樣的高興呢?

很失望,刑訊逼供程序違法法院都不予採納,這還是個糊塗案,對於受害人幾十年的傷害社會來承擔這個責任?

國家賠償?納稅人替某些人的錯誤買單這合理嗎?

有錯誤,但是製造錯誤者卻沒有付出任何代價,那這個改判結果形同虛設,流於形式 ,難以服眾。

總有人說“正義或許會遲到,但從不會缺席”。

問題是,如果31年後終於抓住兇手,然後把它槍斃了,這句話沒問題。現在等了31年,讓一個無罪的人在牢裡關了大半輩子然後釋放了,這種“正義”叫哪門子的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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