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大學殺人案—19歲美少女同男友殺情人肢解260多塊

在2007年爆發的雲南大學殺人碎屍案,當時驚動了整個社會。看似平靜和諧的校園生活中,80後女大學生張超卻實施了預謀已久的殺人行為...

1988年1月14日出生的張超,是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經濟系工商管理專業的一名學生。

早前在夜總會任兼職,期間結交了自己的男朋友謝宏,也榜上了大款木鴻章,被其包養。

雲南大學殺人案—19歲美少女同男友殺情人肢解260多塊

夜總會開張後,張超與一名女生經人介紹,來到這裡兼職,陪客人喝酒、唱歌。

不久她交上了離異過的男友謝宏。而張超的情人木鴻章出手闊綽,木鴻章認識張超後對她很好,一個月給她3萬多元。知情人士表示,兩人經常在木的一棟3層別墅裡幽會。

在一次麻將桌上,木鴻章手氣不好,便打電話叫來張超,張超幫他贏了12萬元,最後木鴻章只給她2萬元,這激起了張超的強烈不滿。

有消息說,兩人幽會時木鴻章對張超有虐待行為。還有人說,木鴻章曾經多次在張超面前炫耀他有一張300多萬元的銀行卡,極其了張超對金錢的慾望。

雲南大學殺人案—19歲美少女同男友殺情人肢解260多塊

2007年12月19日晚上,張超終於把她的憤恨與慾望發洩出來。

她叫上男友和他的一個朋友陳光呂,在情人的3層別墅裡,把牙籤扎進木鴻章的手指甲縫裡,逼迫他說出銀行卡密碼。

達到目的後,張超男友說,就不要他的命了吧,但張超堅持要殺,並碎屍裝進不同袋子。碎屍有兩個目的,一是表達憤恨,二是以為這樣就不會被人發現是誰。

按照張超、謝宏策劃的步驟,謝宏、陳光呂用尼龍繩將木鴻章勒死後,將屍體抬進衛生間,3人用菜刀、匕首及水果刀等工具將木鴻章的屍體肢解為260多份。

用事先準備的黑色塑料袋和編織袋包裝後,搬運到木鴻章的越野車上,並在部分塑料袋中加入石塊,由謝宏駕車共同將屍塊拋入玉龍新縣城護城河內。

雲南大學殺人案—19歲美少女同男友殺情人肢解260多塊

事發當晚,39歲的工程師木鴻章徹夜未歸。

大約9點多,他的妻子李女士撥打他手機,兩次都無人接聽,第三次撥打時,手機已經關機。

第二天一早,李女士打電話給丈夫的司機,司機說昨晚並沒有和他在一起。向交警朋友打聽,昨晚也沒有交通事故發生,家人開始報警。

警方發現木鴻章的銀行卡多次被人取錢共達10餘萬元。

21日,警察首先在麗江城郊的玉河中村找到了木鴻章經常駕駛的帕拉丁越野車,停靠在離天上人間娛樂城300米遠的一處僻靜村道。

這的一戶村民說,這輛車停這有兩三天了,一直沒動,完好無損。22日,警察在玉龍縣護城河一帶發現木鴻章的碎屍,裝在不同袋子裡多處拋屍。

12月23日,警方經全力偵破,鎖定重大嫌疑人——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經濟系工商管理專業大二女生張超及兩名男子。

讓人沒想到的是,這起殺人碎屍案的主謀竟是隻有19歲的大學女生,張超是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於2006年招收的第一批北京生源中的一個。

經一審、二審,判處謝宏(張超男友)死刑,張超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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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是學校裡的莘莘學子,一個是妻子眼中的好丈夫;一個是家境貧寒的平凡女生,一個是事業有成的工程師。

張超她的家庭有些特殊情況。她父母所在煤礦沒有煤可挖了,處於倒閉破產狀態,父母都下崗,經濟不太好。他們因錢財殺害情人木鴻章,並在殺人後將屍體肢解260多塊拋在各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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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僅19歲的女孩,還受過高等教育,到底為何要這樣做??她為什麼要殺他?……外界對此有多種猜測,這些猜測也使這起案件迷霧重重。

張超的殺人原因可以說是這起案件最大的謎團,外界的說法不一。

有的說:"這都是木鴻章給慣的。"包養關係確立後,木鴻章對張超太好了,平常每個月在她的銀行卡上存3萬餘元錢,木鴻章還經常在張超面前炫耀他有一張300餘萬元的銀行卡,以至於讓張超很眼紅,所以張超殺人完全是謀財害命。

還有人說,木鴻章對張超有虐待行為,對此張超懷恨糟心,在忍無可忍之下對木鴻章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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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屍體被肢解成很多塊”知情人雷先生透露說。而據知情人金先生描述,屍體的胳膊、腿腳、內臟等部位均被肢解成塊。

據傳,張超親自手拿工具進行分屍。

而網上有個自稱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教師的人發帖稱,張超高中就學習過法醫學,高考後本想報考雲南大學旅遊管理學院的法醫科。

可惜雲南大學旅遊管理學院沒有法醫學,便選擇了其他專業。而從知情者的描述來看,動手分屍的人“確實很專業”。

說起分屍案,其中一處拋屍地———玉龍縣護城河邊的多名居民,都手指河邊從左到右的第三個電線杆說,“就在那片水域”。

此時,河水依舊清澈,岸邊有一堆橡膠手套,手套旁有三根未燒完的香燭。據居民講,手套是法醫留下的,香燭是木鴻章家屬來燒的。

雲南大學殺人案—19歲美少女同男友殺情人肢解260多塊

在同學眼裡,這名來自北京的19歲女孩,面容清秀、身材勻稱且懂得打扮,平時談吐帶有“與年齡略有不符的社會味”。而且將從情人那裡得到的錢供養男友。

張超2006年進入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經濟系就讀。初來麗江的她很快適應了麗江休閒式的生活,她像多數來麗江旅遊的遊客一樣,喜歡跳舞與泡吧,不知出於什麼原因,後直接在夜總會做起了兼職。

在此期間,張超認識了木鴻章,不久,就被木鴻章包養。從此,張超便時常腳穿高跟鞋、手挎小包走出校門,鑽入停靠在學校門口的一輛車內離開。

在同學眼裡,這名來自北京的19歲女孩,面容清秀、身材勻稱且懂得打扮。雖然張超平時談吐帶有“與年齡略有不符的社會味”,但將其與殺人分屍的兇手相連,“真的很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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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麗江市中院2008年6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三人犯搶劫罪,謝宏、張超判處死刑,陳光呂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後三人均不服提出上訴,雲南省高院維持原判。

裁定下發後,陳光呂已送監獄服刑。2009年4月17日上午,謝宏在麗江被執行槍決。轟動一時的雲南大學殺人碎屍案宣佈告誡。

現實生活中,人們為了自己的利益和地位,內心發生扭曲從而實施極端的報復行為,張超作為女版馬加爵,讓人痛批的同時,也讓人惋惜。大好青年為了一己之私斷送了大好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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