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是怎樣以和為貴解糾紛的呢?

千百年來,由於受到佔統治地位的儒家思想的影響,在中國古代的司法審判當中,始終堅持著以和為貴,追求無訟的司法理念。封建的官吏在司法審判當中,處處時時避免訴訟,注重調解和道德教化,以息事寧人為能事,在這個過程中也就湧現出了許多傑出的法官,還有膾炙人口的審案故事。

中國古代是怎樣以和為貴解糾紛的呢?

清朝雍正年間的藍鼎元就是這些傑出法官中的典型代表。藍鼎元曾經有一次審理兄弟爭奪田產案。這個案子的當事人是一對親兄弟,哥哥叫陳阿明,弟弟叫陳阿定,他們打小比較友愛,關係也還不錯。可是自打他們的老父親去世以後,兄弟二人為了爭奪老父親留給他們的七畝田產,產生了糾紛。哥哥拿出來證據,來證明自己應該是這七畝土地的所有人,他拿出了老父親的手書一封。弟弟陳阿定則以父親臨終前的遺囑為證據,說這些土地不但不應該給哥哥哪怕一寸土地,反而所有的七畝地都應該規自己所有。就這樣,哥說哥有理,弟說弟有理,雙方的鬧得不可開交。

中國古代是怎樣以和為貴解糾紛的呢?

這案子要是擱在今天,很簡單。根據我們國家繼承法第二十條第二款的規定: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如果把我們今天的這個法條,適用在兄弟爭產的案子當中,應該是以弟弟陳阿定所持有的臨終遺囑為準,具有法律效力。所以說這個案子今天要是處理起來,那真是非常的簡單,但清朝的人沒有這個福氣,《大清律例》不會規定的這麼細,這就使得一直在纏訟。當然,也不是這種分家析產的案子,碰到這種情況就都解決不了了。一般的法官碰到這種案子,其實也是有辦法的,比如說他就可以均分田產,就是把土地一切為二,一人三畝半,案子也就能結了。

中國古代是怎樣以和為貴解糾紛的呢?

可是藍鼎元卻不這麼想,他的辦法其實很簡單,就是一種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逐步引導的策略。案子一開始,面對著雙方針尖對麥芒的爭訟中的兄弟二人,他首先把責任沒有歸咎給他們二人,而是歸咎給他們已經亡故的老父親,藍鼎元說:“你看,你們二人今天到大堂之上來尋求解決,這事該怨誰呢?那應該怨你們已經亡故的老父親,就是他在世的時候,沒有把土地分清楚,這才留下來禍患無窮,所以說要對他追究責任,嚴加懲罰,怎麼懲罰呢?我就要命令我的手下,用斧頭把你們老父親的棺材一劈兩半。”聞聽此言,兩兄弟嚇得臉都白了,趕緊跪下來磕頭如搗蒜說:“大老爺,這怎麼能行呢?父親已經去世數年,如果你現在用斧頭來劈他的棺材,這我們就是大不孝啊!老父親那也是入土難安呀!要是我們的街坊鄰里、親友、同族,知道了這件事情,那每個人都會戳我們的脊樑骨,讓我們在這個世上,哪還有顏面苟活下去呀。”藍鼎元看到他們這樣,也感到他們心裡略微有悔意,然後就乘勝追擊,就說:“那好,你們兩人一致要求我不要斧劈你們父親的棺材,那現在這個問題怎麼辦呢?我看我也沒其它辦法,只有一個辦法,那就是你們兩個人各伸出一隻腳來,然後我命令手下拿夾棍來夾你們的腳,如果你們的腳被夾棍夾了以後,有一個人不喊疼的,那我就把全部的田產判給這個人,有人喊痛的當然就不能判給他田了,至於說你們是伸出左腳還是右腳,那這是你們的自由。”這兩個人一聽這話,真的是嚇得魂飛魄散,又是一通磕頭如搗蒜說:“大老爺,這麼怎麼能行呢?夾棍夾腳,不管是左腳右腳,都一定會疼啊。”

中國古代是怎樣以和為貴解糾紛的呢?

藍鼎元看到他們這麼說,就有心藉著話因勢利導一下,對他們就勸誡說:“好了,現在用夾棍夾,你們知道不分左腳右腳,你們的腳都會疼,那你們怎麼不想想老父親在世的時候,他也很難在老大和老小之間去分配土地啊,不正是跟你們現在不分左右腳都會疼一模一樣嗎?藍鼎元判案機智過人,他假意對兄弟倆要施以重刑,而實際上則是對其進行勸誡。兩個兄弟聽了藍鼎元的這番勸誡,心中都感到特別羞愧,但是這份羞愧還沒有表現出來,因為他們都擔心自己率先做出讓步,對方會趁機佔了便宜。藍鼎元下令讓手下拿來一個鐵鏈,把這兩兄弟捆綁起來押進牢房,這個時候他們倆兄弟還是氣不過,還是不想說話,好半天都是背靠著背,誰也不理誰。但是也不能老是這樣,吃飯、解手的時候另外一個人也得給個方便配合一下,就這樣一來二去,兩個人就逐漸的開始說起話了,說著說著這話就越來越多,逐漸就開始說道,小時候下河摸魚、上樹打鳥的故事。這就說到哥哥幫助弟弟卻捱了打,弟弟為了照顧病中的哥哥,幾天幾宿沒睡,把過去兄弟之間在一個家庭裡和睦相處的點點滴滴全都勾起了回憶。

藍鼎元就意識到時機到了,於是就下令第二次升堂。再次把兄弟兩人就叫到大堂之上,只見兄弟倆人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就說:“自打我們兩個為了這塊土地的爭奪,我們的關係就有如仇敵一樣從不說話,見了面也互相不理睬,但是這一次到大老爺您的這個大堂之上來,把我們關在一起、住在一起、吃在一起,即便是拉屎撒尿也都在一起,在這樣的過程中,我們也在不斷地反省反思,過去我們隔絕的情誼現在變得暢通了,我們的親情也恢復了,之間的仇恨今天都煙消雲散了,我們現在決定不再爭鬥了。”哥哥和弟弟這時候就搶著要把土地讓給對方。按照常理,案子到了這個時候應該結束了。可是藍鼎元考慮的很細,他卻不這麼想,因為這兩個兄弟到大堂之上來爭訟,表面上是兩個人,在他們的背後卻還有兩個家庭,特別是倆妯娌之間的關係還不一定怎麼樣了。於是藍鼎元就說:“我今天先讓你們回去,跟家人進行商量,考慮好了你們再到大堂之上找大老爺我做出案件的判決。”

兩兄弟就回家去了,過來幾天倆兄弟就攜妻帶子,並且誠懇地邀請了他們家族的族長一塊兒來到大堂之上,請求藍鼎元來處理這個案件。這時候在大堂之上,不僅兩兄弟痛苦了,而且倆妯娌甚至孩子們也都哭了,都是信誓旦旦地說:“我們已經明白了,我們的骨肉親情,我們已經明白了,在德性上我們不應該要反覆地爭訟,我們要永遠的和睦相處下去。”

中國古代是怎樣以和為貴解糾紛的呢?

在儒家思想的影響下,經過漫長的歲月,我國封建社會逐步形成了一種特殊的司法理念“儒家化審判” ,在這種審判方式中,執法者追求以和為貴、以無訟為最終目的。並因此衍生出一些特殊的庭審技巧和原則,那麼他們追求的無訟,究竟是怎樣的一種狀態?儒家學派的創始人孔子對此又有怎樣的論述?要想無訟,首先必須搞清楚,訟這個字的含義,根據東漢許慎所寫的《說文解字》當中的解釋“訟者,爭也” ,也就是說“訟”這個字的意思是爭端、紛爭的意思,再看這個字的結構“訟”它是“言”字旁一個“公” ,其實就是把紛爭訴諸於公權力,訴諸於官府,讓官府來解決,這就是訟的含義。那麼把無和訟這兩個字連起來,講無訟的最早見於中國的古代史籍,也就是儒家的經典著作《論語•顏淵》篇“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這句話的意思是:聽訟,也就是在法庭上處理案件,我和其他法官沒有什麼區別,但是如果要問我聽取訴訟,審判的最終目的,就是為了讓天下的人和睦相處,沒有爭端,沒有訴訟,整個社會也會達到一種老者安之、少者懷之、夜不閉戶、路不拾遺、盜賊不興的這樣一個境界,這種境界其實也正是盛世無訟、天下無賊的大同之世,是我們想象和盼望的理想美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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