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故事|一面來自千里之外的錦旗

近日,荔城法院順利執結了一起涉民生案件,成功為申請人何某瓊追回了拖欠四年多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款九萬多元。為此結案後,何某瓊還從遠在千里的四川寄來了寫有“

維護正義 嚴正執法”的錦旗,對執行法官表示感謝。

执行故事|一面来自千里之外的锦旗

這是一起由晉江法院全案委託給該院執行的交通肇事賠償款案件。2013年7月,未滿十八週歲的被告人許某峰無證駕駛無牌二輪摩托車刮碰橫穿公路的被害人何某瓊,造成被害人受傷。交管大隊認定被告人許某峰承擔主要責任,受害人何某瓊承擔次要責任。事故造成何某瓊開放性顱腦損傷,顱骨缺損156cm²,致使何某瓊神經功能障礙,日常活動能力輕度受限,後經所鑑定其傷殘程度為十級

晉江市人民法院經審理,依法判決被告人許某峰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其父母、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許某東、陳某蘭賠償何某瓊經濟損失92984元。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因被執行人許某東、陳某蘭系荔城區新度鎮人,其財產所在地在荔城區管轄區域內,晉江法院於2014年8月將該案全案委託給荔城法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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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法院執行法官接到案件後,於2014年8月25日向被執行人執行通知書,敦促被執行人儘快還清欠款,並將被執行人許某東、陳某蘭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但經辦的執行法官窮盡所有查控措施仍未發現被執行人許某東、陳某蘭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陷入執行僵局。

而就在經辦法官一籌莫展之際,來自四川的被害人、申請人何某瓊於2018年12月10日帶著婆婆、丈夫從千里之外趕到莆田,而且往該院信訪接待室一坐就是一整天。

當日值班的陳冰副院長耐心接待了遠道而來的申請人,首先安撫他們的急躁情緒,同時認真向他們說明執行進展和相關法律規定,在知道他們旅途奔波、飢腸轆轆之後,自掏腰包為他們購買了午餐,申請人被陳冰副院長的真誠打動,態度緩和了不少。

原來,何某瓊因受傷後無法外出打工,其丈夫一人打工無法支撐家庭開支,導致家中尚大筆外債未還清,且年關將至,只希望能夠儘快拿到執行款,安安心心地與家人過個好年。

瞭解情況後,該院陳冰副院長召集執行局局長鄭兆鑾、執行庭庭長黃震以及經辦法官林帥認真研究部署,針對被執行人許某東、陳某蘭夫婦可能使用的轉移財產、逃避執行的手段進行分析,決定利用被執行人返鄉、休工之際,充分發揮執行聯絡員作用,加強定點蹲守,摸清被執行人行蹤和出行規律。

12月13日晚上八點多,經辦法官林帥接到執行聯絡員電話,得知被執行人許某東、陳某蘭外出務工已回到家中,執行局局長鄭兆鑾、庭長黃震立即組織出擊,迅速前往被執行人家中,成功將被執行人許某東、陳某蘭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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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被執行人交代,原來自2014年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來,他們千方百計掩蓋收入所得,甚至從不使用自己的銀行卡,而使用其女兒的銀行卡。在拘留過程中,許某東明知該卡內的45000多元存款將要被法官發現,遂將銀行卡內20000元轉至其女兒名下另外一張銀行卡中,企圖逃避執行。

經執行法官與被執行人許某東釋法說理,闡明涉嫌拒執的法律後果,許某東表示原意將銀行卡內45000多元餘額歸還給申請執行人,並表示其想盡快籌錢將剩餘執行款還清。2018年12月26日,許某東將剩餘欠款48779.8元全部履行完畢,申請執行人何某瓊順利拿到所有執行款。一起歷時四年案件終於得到了圓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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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多年來,終於可以過個好年了!真的感謝法官!”何某瓊拿到執行款後,激動地對執行法官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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