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中營司法所成功化解一樁交通事故賠償糾紛

“感謝把所長,你真是共產黨的好乾部啊”,羅某亮老人眼含激動淚光緊緊的抓住中營司法所所長把紅的手如是說道。

12月10日,在中營司法所工作人員的努力下,經過三個小時的協商,羅某亮與龍某先就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達成協議。

11月28日,花貢鎮羅某亮14歲的兒子羅某勇騎摩托車在中營鎮街上不慎將龍某撞傷,造成龍某先左手小臂刮傷,腦部撞傷,並同時撞傷另外兩人,羅某勇自己也受傷住院,隨後龍某先到晴隆縣人民醫院進行治療,12月6日,龍某先出院回到老家休養,並繼續輸液治療,雙方因後緒治療費用,誤工費、營養補助費的費用無法達成一致,無奈之下的羅某亮走進中營司法所的大門尋求幫助。

在瞭解到事情的經過後,司法所於12月10日下午組織雙方當事人在龍某先家中進行調解。調解過程中,調解員先打“感情牌”,講述龍某先遭遇車禍,家人得幫忙照料、陪護,給整個家庭的正常生活帶來極大的影響,但同時,羅某亮老人不但要照顧兒子的病情,還要承擔另外二家的賠償責任,並且今天親自來賠禮道歉,主動承擔賠償費用,誠意十足,希望雙方當事人能相互體諒。

見雙方當事人情緒緩和後,調解員趁熱打鐵,再打“法律牌”,為雙方宣講《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之規定,並根據人身損害賠償標準為雙方算出賠償金額。

通過調解員不懈努力,雙方當事人同意司法所提出的8800元賠償金的調解意見,簽訂了調解協議並現場支付賠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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