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投保中國平安醫療保險 出院後被拒賠還被指騙保

今天看到這樣一條新聞,看了之後很震撼大致內容是:

男子投保中國平安醫療保險 出院後被拒賠還被指騙保曾先生在一家保險公司,為自己和家人投保了一份健康醫療商業險。前段時間,曾先生因病住院,誰料出院後,保險公司不僅拒賠不說,還通知曾先生,他涉嫌騙保。

今年10月份,曾先生因為面癱住院,出院後,就向保險公司要求理賠住院期間的相關費用。保險公司在進行理賠複核時,調取了曾先生的過往住院記錄和相關病歷,發現在2016年8月,曾先生在醫院住院時有過一份自訴病史,其中寫到:患有全身關節疼痛,已有三年時間。而這個情況,曾先生在購買商業保險時,並沒有告知保險公司,因此,保險公司不僅拒賠曾先生住院的一千八百多元的住院費,反而認為曾先生故意隱瞞病史,涉嫌騙保。

聽到這個消息後,曾先生嚇了一跳,趕緊找到康華醫院核實情況。拿到這份打印出來的入院記錄後,曾先生說,這份入院記錄,他之前從來沒有看到過,上面的簽名也不是自己的;當時自己是因為感冒住的院,並非是關節疼痛,而且所謂的關節疼痛三年時間,簡直就是子虛烏有。

經過與醫院溝通,醫院方面也向曾先生出具了一份當時的診療情況說明,說明中指出:是因為醫生在接診時,一時筆誤,錯把感冒引起的三天關節疼痛,誤寫成了三年;另外,誤把感冒引起的疼痛,寫成了關節痛。拿到了這份情況說明,曾先生再次找到保險公司,希望能夠澄清自己的清白。然而,對方表示,按照相關法律和公司章程,病歷檔案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除非修改原始的病歷檔案,否則無法為曾先生理賠,也不能續保。

通過這則新聞我想提醒各位,對於平時入院或者診療的病歷,一定要提高重視,不要以為這是可有可無的東西,病歷是要進入個人衛生檔案的,對於保險理賠至關重要。在住院時,首先要記得向醫院索取病歷和入院記錄,看完核實之後,再簽名。 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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