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
輕便、靈活、快捷
備受人們的喜愛
日常生活中
和家人或朋友外出
逛街、買菜、走親戚
但眼前只有一輛電動車
咋辦呢?
“來,快上車!”
但是,你知道嗎?
電動自行車由於自身結構原因
穩定性、安全防護性能較差
如果違法載人、載物超過一定重量
容易改變電動自行車的重心
一旦出現緊急情況
很容易造成車身失衡、剎車失控
進而誘發多人傷亡慘烈交通事故
鏡頭可以回放
生命不能重來
一組動圖警示你
非機動車違法載人、載物慘劇多
那麼
關於非機動車載人、載物
法律是如何規定的呢?
根據《上海非機動車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之規定:
(一)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限載1名12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
(二)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搭載6週歲以下未成年人的,使用固定座椅;
(三)16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駕駛自行車不得載人。
第三十二條之規定:
(一)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手搖輪椅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後端不得超出車身0.3米;
(二)人力三輪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身0.2米,長度不得超出車身1米;
(三)非機動車載物應當採取加固措施,防止發生貨物散落、飄灑等影響道路通行的情況。
小細節關乎大安全
別為了一時的方便
留下一輩子的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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