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親生的孩子-2月20日律師說法

非亲生的孩子-2月20日律师说法

非亲生的孩子-2月20日律师说法

本期導讀

調解離婚後,財產贈與了孩子,2年後發現孩子非親生,離婚協議中約定的財產分割方案還有效嗎?能否申請法院再審或另行起訴?

非亲生的孩子-2月20日律师说法

群眾諮詢

2年前,因為感情不和,我與前妻經法庭開庭審理,達成離婚調解協議。約定兩處房屋,一套由我與兒子共同共有,另一套由前妻與兒子共同共有。因為孩子長的一點也不像我,在離婚前我就懷疑不是我的孩子,但沒有證據。前段時間因為其他原因發現了問題,便與孩子作了親子鑑定,果不其然,鑑定結論顯示兒子非我親生。不是我的孩子我幹嘛要給他房子?我就想來問問能否申請法院再審財產分割。

非亲生的孩子-2月20日律师说法

律師解答

當事人發現兒子非親生,離婚時贈與兒子房產的行為肯定是違背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也是不可能、不自願的。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再審,重新分割離婚財產。

非亲生的孩子-2月20日律师说法

界首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師:安徽衛東律師事務所郭曉峰

律師釋法

首先:在本案中,當事人在存在合理懷疑的前提下,進行了親子鑑定,並且最終結果是兒子並非親生子,前妻在離婚案件中作為過錯方,分割財產的時候也應該少分或者不分。

非亲生的孩子-2月20日律师说法

其次:當事人當時的贈與行為是基於孩子是自己親生子的考量,錯把財產贈與非親生子的行為肯定是違背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的,也是不可能、不自願的。

非亲生的孩子-2月20日律师说法

最後:當事人不自願行為產生的原因在於前妻的欺詐、隱瞞行為,對於違背真實意思表示的贈與財產行為,當事人可以撤銷贈與。

非亲生的孩子-2月20日律师说法

律師提醒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願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的,應當再審。”

非亲生的孩子-2月20日律师说法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八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就離婚案件中的財產分割問題申請再審,如涉及判決中已分割的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的規定進行審查,符合再審條件的,應當裁定再審;如涉及判決中未作處理的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

非亲生的孩子-2月20日律师说法非亲生的孩子-2月20日律师说法
非亲生的孩子-2月20日律师说法非亲生的孩子-2月20日律师说法

供 稿:界首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編 輯:程貫宇

策 劃:楊守清

審 核:王曉峰

領導說了,您點一個非親生的孩子-2月20日律師說法

非亲生的孩子-2月20日律师说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