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做的這事,今年全國兩會政協委員建議:此行為應入刑!

一男子做的这事,今年全国两会政协委员建议:此行为应入刑!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

行車不規範,親人兩行淚!

可有些司機還是心存僥倖,

非法改裝車輛還超載,

想逃過交警的火眼金睛?

沒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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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2019年春運最後一天。有司機認為春運最後一天交警應該放鬆檢查,無視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以身試法,結果栽了,三明市大田籍的田某便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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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三元交警大隊與區交通執法大隊在荊東交警執法站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嚴查客車超員、貨車超載以及“黑車”非法載客等違法行為。

下午15時許,田某駕駛“閩G529**”號重型自卸貨車行駛至荊東交通警察執法站,執法人員依法對其駕駛資格及車輛運輸等情況例行檢查時,查獲其駕駛的“閩G529**”號重型自卸貨車存在非法改裝違法行為,且存在嚴重超載嫌疑。經對該車承載貨物實行過磅,發現該車核載16噸,實載70噸,

竟然超載3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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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在對田某進行嚴厲批評教育和普法宣傳後,交警部門對其嚴重超載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500元、記6分的處罰;交通執法大隊對其擅自非法改裝車輛行為處以罰款8000元,並責令其對非法改裝部分進行拆除,恢復車輛原狀,同時對超載貨物進行卸載。面對執法部門的處罰,田某後悔莫及。

交警提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48條規定,“機動車載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質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不得遺灑、飄散載運物。”

第92條規定,“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30%或違反規定載客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運輸單位的車輛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到底大貨車超載有多可怕

大貨車嚴重超載,導致側翻和追尾的事故可不少見,而且釀成慘劇也不少。以下的動圖告訴你,超載貨車釀成的事故有多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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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廣東省政協副主席馬光瑜“盯緊”了許多民生熱點問題,比如貨車的超載和超限。對於這個問題,馬光瑜給出了加強監管的具體建議。

建議超載、超限入刑

目前,公路貨車超限超載現象十分普遍,嚴重危害交通安全,阻滯道路通行,對道路路面破壞嚴重,是一種危害巨大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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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廣東省政協副主席馬光瑜

有數據顯示,全國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約10萬人,受傷50多萬人,其中50%的群死群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與超限超載直接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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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馬光瑜建議,在當前治理方法的基礎上,從刑罰、經濟、信用等方面綜合施策,治理超限超載。借鑑“酒駕入刑”的方法,將公路貨運嚴重超限超載列入危險駕駛罪的範疇,

追究有關人員刑事責任

信用良好者減免過路費

此外,他還提出,將超限超載行為納入誠信體系,對有關車輛、人員、企業、貨運源頭,實施聯合懲戒;對遵守道路交通運輸法規、信用良好的貨運車輛,在全國範圍內減免道路通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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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更有效地監管貨車超限超載,馬光瑜還建議

設立或明確治理公路貨運超限超載的協調機構,強化權威和責任,統一協調公安、交通運輸、應急、城管、國土、建設、工業、質監等部門的相關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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