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散!除了這三天,臨沂主城區全年禁放煙花爆竹!

扩散!除了这三天,临沂主城区全年禁放烟花爆竹!

扩散!除了这三天,临沂主城区全年禁放烟花爆竹!

扩散!除了这三天,临沂主城区全年禁放烟花爆竹!

臨沂市人民政府

關於臨沂主城區禁限放煙花爆竹的

通告

為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降低火災風險,減少大氣和噪音汙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結合臨沂實際,經研究決定,在我市主城區範圍內實行煙花爆竹禁限放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在我市主城區北至長春路,南至羅程路、華夏路,東至溫泉路,西至京滬高速區域內,除每年農曆除夕、正月初一和正月十五全天以外,其它時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各有關部門、單位、派出機構、居委會、村委會應當積極組織開展禁限放煙花爆竹的宣傳,並在重大節日期間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要發揮模範帶頭作用,嚴格落實禁限放要求;城管部門要依法查處燃放煙花爆竹汙染的違法行為;住建部門要指導督促各物業公司強化小區管理,配合落實好禁限放措施。舉辦焰火晚會或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由主辦單位按照分級管理的規定,向有關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三、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之規定,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通告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臨沂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9日

扩散!除了这三天,临沂主城区全年禁放烟花爆竹!扩散!除了这三天,临沂主城区全年禁放烟花爆竹!

沂蒙女性郵箱:[email protected]

扩散!除了这三天,临沂主城区全年禁放烟花爆竹!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