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項違規“才罰70萬”,別讓“趙薇們”肆意割韭菜

数项违规“才罚70万”,别让“赵薇们”肆意割韭菜

據媒體報道,近日,在上海代表團的全體會議上,全國人大代表、被稱為“犀利姐”的樊芸再次展現出其犀利的一面。樊芸在發言時表示,現在證券法頂格處罰只有60萬元,解決不了問題,像趙薇割韭菜,不止一項罪名,加起來才罰70萬元。她為此建議證監會主席易會滿“要管管”。

樊芸所提及的“趙薇割韭菜”,源於2016年龍薇傳媒收購萬家文化(現“祥源文化”)23.195%股權一案,該案曾因龍薇傳媒實控人趙薇等僅出資6000萬元、其餘30億元借貸,槓桿高達51倍,而引發輿論譁然。而後根據證監會的調查,在收購過程中,龍薇傳媒在信息披露上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以及重大遺漏等違規違法行為。這還引發上市公司股價的巨幅震盪,嚴重損害了投資者的切身利益。

基於此,證監會決定對龍薇傳媒等給予警告,並分別罰款60萬元;對趙薇等人給予警告,並分別罰款30萬元。事實上,該案並沒有因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就結束。此後,利益受損的投資者又將其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賠償損失,趙薇等也被要求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饒是如此,一邊是高達51倍的槓桿收購,還有收購過程中頻現的違規違法行為,一邊卻是數十萬罰款,這確實容易給人“罰責不對等”的觀感。考慮到龍薇傳媒收購萬家文化股權案是近年來上市公司併購中的典型案例,這也容易被奉為某種標杆。所以,樊芸的犀利言論也代表了很多股民的真切訴求。

說起來,違規成本低,則屬於股市領域老生常談的話題了,而藉由“兩會”場合和“才罰70萬”的尖銳對比再次引發輿論關注,也表明該問題需要被更多地正視和解決。

根據證券法的規定,信披違規對違法主體頂格處罰只有60萬元,對責任人員頂格處罰只有30萬元。因此,在該案中,作為監管部門其實已按照權限作出了頂格處罰。對證監會來說,考慮到現在法規對信披違規的處罰力度已定,其很難進行法外加罰。

鑑於此,要提高市場上的違規成本,管管割韭菜的“趙薇們”,還得在多層面形成合力。這裡面首當其衝的,就是完善法律規制力度——在市場的制度建設上,對《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條款進行修訂,大幅提高違規成本。這樣證監會在今後執法過程中該重罰則重罰,才能做到“有法可依”。

再者,在執法層面上,也需做到“執法必嚴”與“違法必究”,真正地一碗水端平,讓很多上市企業受到切實震懾。非但如此,在司法實踐上,針對投資者維權案件,要破解“立案難、訴訟難、開庭難、執行難”等難題,並儘早建立完善證券支持訴訟、股東代表訴訟、多元調解機制等,為投資者維護合法權益,嚴懲違規者創造良好的環境。

總之,必須對肆意割韭菜祭出重拳。

□曹中銘(財經評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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