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於徵管信息系統停機升級的通告

為進一步深化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優化納稅服務,降低徵納成本,根據稅務總局統一部署,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將於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2月28日期間,進行金稅三期徵管信息系統停機升級,相關信息系統將同步停機。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暫停非社保類涉稅(費)業務辦理安排

2019年2月22日20:00至2019年2月28日24:00,全省(不含深圳)各級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行政服務中心辦稅窗口、駐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稅窗口等辦稅服務場所前臺暫停辦理非社保類涉稅(費)業務。自助辦稅終端、電子稅務局等同步暫停服務。以下列明的業務仍可正常辦理:

(一)增值稅發票開票系統(納稅人端)、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不受本次停機影響。

納稅人開具增值稅發票(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卷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後,仍可通過互聯網抄(報)稅。通過互聯網抄(報)稅不成功的,可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理。

納稅人通過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勾選認證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發票不成功的,可到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理。

停機期間,納稅人如需報送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數據申請稽核比對的,可到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理。

(二)電子(網絡)發票應用系統的納稅人端;

(三)涉稅(費)諮詢輔導業務等。

二、暫停社保類業務辦理安排

社保類業務暫停辦理時間如下:

(一)2019年2月23日0:00至2019年2月24日24:00期間,社會保險費所有業務功能停止對外服務。

(二)2019年2月22日18:00至2月22日24:00、2019年2月25日0:00至2月28日24:00期間,社會保險費電子辦費渠道,包括電子稅務局、微信、自助辦稅終端社會保險費業務功能停止對外服務(此期間繳費人可以到辦稅服務廳辦理相關業務)。

三、恢復業務辦理時間

從2019年3月1日9:00起,全省(不含深圳)各級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行政服務中心辦稅窗口、駐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稅窗口等辦稅服務場所全面恢復對外辦理業務,自助辦稅終端、電子稅務局將同步對外開放,各項業務正常辦理。

四、注意事項

(一)請廣大納稅人、繳費人妥善安排涉稅(費)業務辦理時間,提前辦理髮票申領、發票代開、房產交易、納稅申報等涉稅(費)事項,避免因系統停機升級造成不必要的影響。

(二)系統升級上線運行初期,辦稅服務廳業務辦理量在短時間內過於集中,可能會出現涉稅(費)事項辦理不暢、等候時間增長等情況。請廣大納稅人合理安排時間,錯峰辦理涉稅(費)事項。

(三)停機升級期間,請廣大納稅人及時關注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門戶網站(http://www.gd-n-tax.gov.cn/)、微信公眾號“廣東稅務”和各地辦稅服務廳通知通告等。如有疑問,請諮詢主管稅務機關或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同時,警惕不法分子編造散佈的虛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感謝廣大納稅人、繳費人長期以來對稅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們將盡最大努力減少對納稅人、繳費人辦理涉稅(費)事項的影響,對此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2019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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