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掀起化工企業關停潮 關停應給予相應補償

各地掀起化工企業關停潮 關停應給予相應補償

二手設備採購找二舅

就如一媒體評論所言,化工產業曾經為我國經濟的高速增長立下了汗馬功勞,其產值高、稅收高,是不少地方財政收入的主力。然而,如今的環保形勢越來越嚴峻,化工企業如何同城市和諧相處是一個值得思考的話題。

各地掀起化工企業關停潮 關停應給予相應補償

各地針對化工企業展開新一輪關停風暴

舉例來說,2018年,湖北以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工貿、道路和水上交通、建設施工、有限空間、特種設備、旅遊、油氣管道、人員密集場所等為重點,集中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截至年底,有關部門共打擊整治非法違法企業和行為42313家(次)。其中,給予企業警告25079次,責令停產、停業、停止建設或停止施工企業7418家,暫扣或吊銷相關許可證4782個,關閉非法違法企業2933家,經濟處罰14710萬,行政拘留、移送司法機關或問責處理累計2184人。

同樣是2018年一整年,江蘇鎮江依法推進化工企業關停並轉,取得顯著成效。據統計,化工企業關停和入園方面,鎮江市累計關停化工企業97家,其中2018年關停44家,化工企業入園進區率為56.8%。主要汙染物排放方面,COD(化學需氧量)、氨氮、揮發性有機物等三項環保指標預計均可完成省下達目標任務。據悉,今年鎮江市總體目標是:轉移8家化工企業,重組3家,升級29家,化工生產企業入園進區率達到60%。

中小化工企業出路在哪裡?

各地掀起化工企業關停潮 關停應給予相應補償

王先生是山東一家化工廠的老闆,面對現在的化工企業關停形勢,他說:“督查組、巡查組下來了幾次,我的工廠也因此停工了幾次,我們知道政府的初衷和政策都是好的,但我們真的很難承擔成本端的壓力。論技術、產品質量,我的小廠肯定不能和那些大廠比,我賺錢就是賺的環保投入少這些差價,現如今這個錢越來越難賺了。”

王先生覺得屬於自己的輝煌時代過去了。當他聽說要讓他把自己的小廠關掉,轉而在新落成的化工園區建設新的廠房這樣的政策的時候,決定關掉他位於淄博城郊的小廠。

難道這些中小化工企業只有被關停一條出路嗎?近些年化工企業退城入園快速推進,但這需要大規模資產投入,小企業無力承擔,只能被動淘汰;如果留在園區外,環保需要做到等同於園區內的水準,而環保是規模經濟,沒有園區統一配置的汙水處理廠、循環經濟配套等,成本則會高很多。歸根結底,不管退城入園還是留在原地,成本都不是中小化工企業可以承受的。

化工企業位於居民區的現象很普遍

“先有化工後有城”的現象是我國城市建設中的常態。不少列入搬遷改造計劃的化工企業在當初建設時確實遠離城區,只是隨著時間推移和城鎮發展,廠區逐漸被居民區包圍,導致衛生防護距離或安全距離不符合標準要求,因而被迫就地改造或搬離城區。

比如,渭南某集團在上世紀90年代建成,距離市區有七八千米的安全距離,但近年來不斷被住宅和商業區蠶食,現在已位於主城區。還有位於咸陽市東郊的某大型甲醇生產企業,近年來同樣逐漸被居民層層包圍,前些年該企業測算的搬遷費用為2.3億元,現在已驟增至20多億元。

這是因為化工企業建廠之初法律法規不健全,沒有明確的防爆安全規範,由此造成了不小的隱患,石化、化工產業佈局與工業化、城鎮化的矛盾日益突出,城區、居民區與部分危險化學品企業的安全防護距離不足帶來的安全風險也有不斷加劇的趨勢。

關停應給予補償

各地掀起化工企業關停潮 關停應給予相應補償

北京吳少博律師事務所曾代理過不少企業關停案例,也代理過上文中提到的“企業先於居民區成立”的案例,我們認為應當遵循先補償後關停的程序,這裡主要涉及信賴利益保護原則。

依據該原則,企業的信賴利益應受到保護。信賴利益保護原則是指當個人對政府部門作出的行政行為已產生信賴利益,並且這種信賴利益因其具有正當性而得到保護時,政府部門不得撤銷這種信賴利益,如果撤銷就必須補償其信賴利益損失。信賴利益保護原則*基本的基本含義就是政府實施行政行為也必須誠實信用。

根據《行政許可法》第八條的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取得的行政許可受法律保護,行政機關不得擅自改變已經生效的行政許可。行政許可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修改或者廢止,或者准予行政許可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機關可以依法變更或者撤回已經生效的行政許可。由此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造成財產損失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給予補償。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同時明確表示,因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變政府承諾和合同約定的,要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並對企業和投資人因此受到的財產損失依法予以補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