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聚焦丨保险业走进改革开放新时代

两会聚焦丨保险业走进改革开放新时代

两会聚焦丨保险业走进改革开放新时代

新时代的到来无时无刻不在推动社会、经济、金融环境的改变,党的十八大以来,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于保险业的工作部署兼顾着“不变”与“改变”。不变的是保险业应始终坚持保障要义,要为人民生活和国家发展中存在的风险因素提供兜底保障与经济补偿作用。改变的则是年复一年更进一步的实质性目标,从服务国计民生到服务国家实体经济建设以及助力金融业对外开放,党中央把保险摆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人民也对保险有了更多期待。

随着保险业步入深化改革、全面开放、加快发展阶段,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以及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经过近6年的磨砺,保险业完成了哪些使命,又将如何迎着新目标继续前行?

风险保障功能持续拓展

近年来,保险业的风险保障功能不断拓展。从风险保障额度来看,保险为全社会提供保险金额从2014年的1114万亿元增至2018年的6897.04万亿元,年均增速57.7%;从经济补偿功能来看,保险赔款和给付支出从2013年的6212.9亿元增至2018年的12297.87亿元,几乎翻了一番;围绕民众多样化的风险需求,商业保险产品供给不断丰富,原保险保费收入从2013年的1.72万亿元增至2018年的3.8万亿元,年均增速为17.16%。

两会聚焦丨保险业走进改革开放新时代

在服务民生领域,大病保险始终致力于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于大病保险的工作部署一年都未落下,从2013年的“拓展居民大病保险”到2016年的“要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政府加大投入,让更多大病患者减轻负担”,再到2019年的“继续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要求强度逐渐加大的同时,大病保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2018年,我国大病保险制度已基本建立,有1700多万人因此而获益。商业保险公司始终遵从“保本微利”原则,在推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及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做出了积极尝试。同时,为促进大病保险事业的良性发展,银保监会于近日调整了商业保险公司可经营大病保险资质的名单,将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参与的保险公司纳入其中,以推动大病保险制度平稳有序运行。

“农业保险”在过去6年中被多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从2014年的“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到2019年的“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作为服务“三农”的重要抓手,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可谓一项持续性工作。自国家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以来,通过财政支持与政府引导,银保监会加快推进农业保险“扩面、提标、赠品”,保险基本覆盖水稻、玉米、棉花、大豆、油菜、小麦等大宗农作物。农业保险实现了飞跃式发展,保费收入从2007年的51.8亿元增至2018年的572.65亿元,年均增速为24.41%;提供的风险保障从1126亿元增至3.46万亿元,年均增速36.5%。价格保险、“保险+期货”、收入保险、天气指数保险等的创新试点有效支持了贫困地区的特色农业发展,为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随着“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建设项目的深入推进,保险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作用愈加无可替代。政府工作报告连续5年强调“扩大信用保险规模与覆盖面”,出口信用保险作为海外经营风险管理工具和融资促进的有效手段对我国加速双向开放至关重要。2018年,中国信保承保金额达6122.3亿美元,同比增长16.7%;服务支持客户10.5万家,同比增长21.7%;支付赔款19.5亿美元,同比增长42.5%;支持企业获得银行融资3269.1亿元,同比增长1.8%。在港珠澳大桥建设中,由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太平洋产险等公司组成的共保体为抵御和管理工程风险,创下投保金额278亿元的全国单项工程保险标的新高。

服务实体经济渠道不断拓宽

“拓宽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渠道” 在201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被首次提出,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到保险资金运用,要求“保险资金运用范围拓展”。以实体经济建设为导向的金融业改革仍是2019年的工作重点,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增强保险业风险保障功能。”

近年来,数量大、期限长、来源稳定的优质保险资金有力支持了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形成了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建设项目。截至2018年底,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16.4万亿元,较年初增长9.97%。险资在存款、债券、公募基金、股票与另类投资市场发挥了长期资金供给作用。

保险资金对接实体经济的投资规模、投资范围、产品形态、交易结构、产品发行效率等发生的变化较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深刻。截至2019年1月,保险业累计发起设立各类债权、股权投资计划1074项,合计备案(注册)规模达25584.10亿元。这些资金有力支持了“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开发、京津冀协同发展、棚户区改造等国家重大战略规划。

稳定的资本市场是实体经济发展保持活力的坚强后盾。在一系列维稳资本市场政策的加持下,去年10月至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了专项产品以纾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目前已有包括国寿资产在内的10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完成专项产品的设立前登记,目标规模合计1160亿元。其中,5单专项产品已经落地,完成投资约22亿元。

与此同时,保险资管公司通过设立专项产品为民营企业注入“活水”,采取扩大信用保证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覆盖面等措施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多家保险资管公司发行了投向民企债务融资工具的组合类产品,并通过债权投资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方式,对接陷入流动性困境的上市公司项目。中国人保设立的250亿元支农支小资管产品,在河北、陕西、河南等22省开展“农业保险+扶贫小额信贷保证保险+保险资金支农融资”试点。另外,2018年前三季度,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累计为超过50万家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服务,助其获得近660亿元的银行贷款。

保险对外开放步伐越迈越大

自1999年我国“入世”至今,保险业的成长可谓飞速,实施保险业对外开放的进程在去年按下了“快捷键”。201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所提到的“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限制”得以实现,更多利好条件也相继释放。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去年我国新设外资企业增长近70%,这其中离不开保险业对开放政策的坚定落实。

作为金融业中最早开放的保险业而言,对外开放并不是新话题,但在推动我国保险业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代,老话题被赋予了新的意义和实践。早在2017年11月,经过3年和5年过渡期,逐步放开外资人身险公司外方股东持股比例限制,进一步加大保险业对外开放力度的消息就已公布。去年4月,银保监会积极推动多项保险业的开放措施落地,包括将外资人身险公司外方股比放宽至51%,3年后不再设限;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外资保险机构设立前需开设两年代表处的要求;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继而发布的 《关于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的通知》提出,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的经营范围与中资一致。

上述措施随即得到了积极响应。原上海保监局正式为韦莱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办理《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换证手续,韦莱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成为全国首家获准扩展经营范围的外资保险经纪机构;工银安盛人寿公司发起筹建的工银安盛资产管理公司获批成为第一家合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大韩再保险公司在华筹建分公司;安联(中国)保险获批成为我国首家外资保险控股公司。目前仍有多家外资保险公司及外资再保险公司筹划在中国设立子公司。

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肖远企在2019年年初的监管工作通报会上表示,今年将研究新的开放措施,使开放范围更广、力度更大。特别是要让一些有专业性的外资机构进入市场,让在某一个专业领域合规经营意识比较强烈的外资机构来补充金融体系的一些不足,促进相互之间的共同成长。在如此开放的金融环境下,保险业今年对优质外资机构开放的大门势必进一步打开,由此自身行业转型也会朝着更有利的方向推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 政府工作报告说“保险”

●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险;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

●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地可降至16%;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改革,继续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改革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完善退役士兵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接续政策

●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改革试点

●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

●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增强保险业风险保障功能

2018年

●拓展保险市场的风险保障功能

●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

●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增加4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险

●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

●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限制

2017年

●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提高保障水平

●在13个粮食主产省选择部分县市,对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实施大灾保险,调整部分财政救灾资金予以支持,提高保险理赔标准

●完善农业再保险体系

●稳步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拓宽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渠道

●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

2016年

●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政府加大投入

●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完善农业保险制度

●增加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规模

2015年

●保险资金运用范围拓展

●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推出巨灾保险、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

●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

2014年

●在全国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加快发展保险、商务、科技等服务业

●鼓励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商业保险

2013年

●提高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竞争力

●拓展居民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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