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家爭鳴」詩是沒有門檻的,詩的門檻就是人的門檻

隨想:詩裡詩外

1.在今天,詩歌的分歧,無非是兩種主要的詩學觀念的分歧,即生命詩學和文化詩學這二者之間牴牾、切換和搖擺。這是兩個各有側重卻並非完全不同、毫無交集的領域,就如生命和文化本身不無交集和牴牾一樣。要知道,它們只是側重不同。生命詩學走到高處,不可能不是一種文化詩學。文化詩學也不可能脫離對生命的勘察來認識、深入詩歌的秘密。

2.我從來不反對詩歌可以有思想(詩歌真的可以沒有思想嗎?),我只是反對給詩歌裡硬生生地塞進去思想。不是有人說過嗎——詩是用語言寫的,不是用思想寫的。你以為有思想的人寫的詩就一定是詩?我不認為。

3.我十分反感一個詩人對著“熱情”唱反調。我所說的熱情,是生命存在的證據,是詩歌最寶貴的元素,是抵禦這個世界和這個世紀之寒冷的精神堡壘。你一個詩人不去維護也就罷了,還老處心積慮地摧毀它,只能說你已經降低了非詩人的層面,甚至成為了詩之敵。同樣,從中看不到熱情、熱力的詩歌,我是不會讀的。

4.我理解,一個詩人,必須喜歡扎進現象界,深入其中,雖然煩惱,雖然痛苦,但是必須,否則就不是一個詩人,不具一個詩人的氣質。但是,另一方面,

他必須超越現象層、現象界,抵達更高更遠的地方,看到一般人沒有看到的東西,否則他不會是一個好詩人。

5.一個真正懂得技法的人,是不屑於炫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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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一種語言的文學,以它塑造的女性角色顯示其亮度,以它塑造的男性形象決定其深度。

7.我常常覺得自己是一名入世不深的作者,但是,當我讀過某些作者的文字之後,毫不猶豫地相信他們入世的程度更不如我。這也就是為什麼我說,如果你的文字不能告訴我生活已經告訴過我的更多的東西,何必讀它。當然,入世深淺的程度,只是看待作品的指標之一(也未必是必要指標)。

8.如果詩歌評判的公信力,比如,評獎機制的公信力,必須通過匿名來證明,那麼,匿名的真實性也就必然會受到懷疑。

9.友誼也好、交情也罷,名聲也好、地位也罷,如果我們相信這些東西根本改變不了一首庸詩的實質,那麼,詩歌之外,一切苦心經營也好,蠅營狗苟也罷,就都是無效的。

10.一個作家的崗位意識與參與意識,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失去崗位意識的參與,可能導致跑偏,誤入歧途。沒有參與意識的作家,可能使人覺得他不食人間煙火。

11.藝術的自律自足,總是藝術家孱弱、沉默、遁世的最佳藉口和避難所,而且很正確。但是,且不說那個藝術是多麼可憐狹隘的概念,作為人又是在怎樣逃避他的責任和義務。

12.崇高:清醒地用手無寸鐵的肉身來面對人們嘲諷的利刀。——在我看來,米沃什通過這樣短短的一句話,重新定義了我們時代“崇高”的概念。現在似乎反襯崇高的不是渺小,崇高感的產生,不是因為體積的龐大,這跟古典概念全然不同,而是:面對懷疑論調、面對反諷的勇氣,英勇無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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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讀到真詩,就可以熄滅因閱讀偽詩而在內心燃燒起來的憤怒。

14.動物在孤獨和寒冷之中就沒有類的分別了,只有一個共同的名字:生命。這是大地上一首無題無署名的詩。可惜詩人很少寫出這樣的感覺。

15.詩歌裡不存在進化論,也沒有進步主義這回事。好的總是好的,不存在折舊率。那些你今天看著不舒服的東西,只是因為它們從來就不曾舒服過。

16.相對於深刻,深沉也許更是詩歌的一個好的品質。同樣重要的還有新穎、生動、力量,它們通過詩,給人帶來審美愉悅,帶來生活的滋味。枯燥索然沒有詩性,疊床架屋、販賣知識沒有詩性,以理為詩、以學為詩沒有詩性。

17.一個人,特別是一個自以為還是詩人的人,必須善待自己的那一份驕傲。如果你因為某種莫名其妙的東西出賣了它,虧待了它,它就會來報復你,使你作為一個詩人的生命,雖存猶亡,即使不是死乾淨,死徹底,也會以特別曲折而隱秘的方式,在你的文字裡,在人們對你的評判裡,實現對你的報復。

18.我們的詩人們,似乎很是羞於承認自己的同行比自己寫得好——他們往往非常默契地選擇忽視那些無名卻才華橫溢的後來者;往往非常默契地結成這樣、那樣的俱樂部式的圈子。非常默契地裝聾作啞,非常老練地無視威脅。

19.如果專注本身不能帶來快樂,那麼你所專注的事情,估計也就很難帶來快樂,其價值也就無法不令人懷疑。

20.以色列人眼裡的“女詩人拉結”,拉結•布魯斯坦茵•塞拉,她活過,愛過,經歷了動盪、痛苦、不平凡的短暫一生。我常自問,怎樣才算遇到了一個真正的詩人?不是因為名氣、地位,也不是由於這個或那個人的說法,而是你心甘情願地分享她的喜怒哀樂,願意為她的痛苦而痛苦,為她的狂喜而狂喜,感同身受地,隨她一起讚美或憤怒,無限哀憐地看待世上那些可憐可悲的人物。拉結就是這樣的詩人。她讓你感到你在這世上的所有忍耐都是值得的。她的歌,值得傳唱;她的肖像,印在以色列的鈔票上,值得人每天注視。

「詩家爭鳴」詩是沒有門檻的,詩的門檻就是人的門檻

21.文學,無論詩、小說,散文還是戲劇,總要有多於概念所能傳達的東西,要比概念豐富,否則肯定沒有存在的必要。美的感覺的表達,熱情的傳達,細部的觀察分析判斷,這些都是概念對付不了的。

22.我不大喜歡充滿判斷句的詩。有些判斷句是明顯的,有些判斷句不那麼明顯,但是作者的判斷仍然是明顯而明確的,就是他在詩中強塞進去了一些個人的判斷。判斷句為什麼令人厭倦?因為它們都是封閉的。其實僅從技術上說,判斷句也不利於詩的空間的營造。究其原因,我認為還是作者太主觀,過於自信,有居高臨下的姿態,總想著塞給讀者某些東西。

23.在詩歌寫作上,如果說需要指導,就不可避免遇到一個問題:如果所謂指導,就是使用各種教育方法把習詩者納入正軌,那麼他的那點靈光很可能消失不見。經驗告訴我們,很多靠後天習得的詩才,尤其平庸,就是因為靈氣被指導沒了。說到底,我只相信,詩是一個需要潛心、獨自去琢磨的東西,這有一點奢侈。

24.如果寫作是不能教的一件事,至少是可以習得的一種能力。天才固然不可多得,其實也不可憑恃。只要心靈仍然遵循著吸引律,只要藝術歸根結底是依靠愛的力量,我們就不能把排斥異己的困守與持久孤獨的創造混為一談、把割斷歷史的塗鴉奉為不可一世的獨創。在這裡,方法論即是本體論。

25.文學寫作,肯定存在可以被講解、被通約的部分,也肯定存在完全不能被通約的部分,後者才更是獨創性的部分。

26.不是說原創性不存在,只是越來越難;不是說原創性不必要,而是不可自信過度,喪失了必要的懷疑(特別是自我懷疑)。

27.我絕對相信筆力與心力的關係。心力不到,是掩蓋不了的。氣少力弱,形如一個病人,氣色就暴露一切了。這就是我們常說的,活到了哪一步就會寫到哪一步,瞞不住真正的內行人。那些在文字中掄棍耍槍的小把戲,同樣也只會徹底暴露一個人試圖掩藏的不足。小聰明不頂用,誠實仍然是最好的策略。

28.詩無定法,此為第一原則。大師是給詩歌立法的人;大師出而尺度廢。

29.在詩的即興與沉澱之間,應該有著一個平衡機制,或者說,有一個互相利用的機制。

30.在象徵主義被奉為圭臬的年代,趨向永恆和絕對時間的詩,被當作是頂級優秀的詩,比如《海濱墓園》。在崇尚博而雜的詩歌觀念的今天,太純已然成為一個缺陷。說到底,這不過就是文學時尚。

31.詩是沒有門檻的,詩的門檻就是人的門檻。我是說,任何門檻都是人為的。在認真的人那裡,門檻就高;在遊戲一切的人那裡,門檻就低。

「詩家爭鳴」詩是沒有門檻的,詩的門檻就是人的門檻

32.沒錯,人人皆可為詩。但是,詩,首先有真偽,其次有高下。好詩是對人的各種隱蔽的侷限性的超越。

33.詩人絲毫不享有出身的高貴,也不具任何道德或者文體上的優越感或豁免權。不要染上那麼多詩人的虛驕——在你足夠有理由驕傲之前。

34.女性天賦的詩性直覺是一個神秘的東西。這可能與她們天然的感性豐富的生活方式有關,也可能與她們更多拒絕了後天所接觸的抽象理論概念這些東西有關。

35.如果詩歌寫作裹挾了一個人全部,甚至吞噬了個人之外的全部生活,那麼,所謂詩歌不要也罷。如果詩歌話題淪落到要不要說人話,那麼不討論也罷。如果詩歌精神,特別是所謂先鋒精神的衡量尺度,被歸為、被降低到是不是口語,那麼精不精神,先不先鋒,不管也罷。

36.剝離精神的維度,僅僅靠智力而進行分行書寫,此為詩的根本歧途,甚至是對詩的背叛。詩之為詩,就是作為精神的載體而存在的。剝離精神的載體,再漂亮也是一個死的軀殼。無論你如何論證精神是不存在的,無論你如何天花亂墜,詩,固執地需要成為精神的載體。

37.一方面,當然是應該把寫作當作一門手藝,如此庶幾可以入門,所謂技近乎道是也。另一方面,還是必須注意到寫作的非手藝性,側重精神上的繼承與養成。二者也許本來就是一體兩面。

38.抒情的急迫導致抒情,而不是寫作的急迫——寫作的急迫最多成就個人的野心。而抒情的專業性,強制地促使人放棄陳詞濫調。意識不到這種強制性,正說明專業性的缺乏。對因襲的恐懼,正是出於寫作的本能;對重複(包括各種改頭換面的重複)的逃避,這正是寫作的良心。寫作的專業性強制我們在下筆時,就必須誠實地追求貼切自然精確適度,以與情感相匹配,否則會因為模仿剽竊懶惰以及種種不濟而羞愧。這種情形在戀愛中的詩人身上體現得最為明顯。比如一首情詩,既要是詩的,又要是真實的,新穎奇特與自然真實兼俱,刻意或浮誇或陳腐,都是失敗。龐德說,技巧考驗真誠,應作如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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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寫作總是在“想要寫出一點新東西”和“幾乎沒有什麼新東西可寫”之間換腳站

40.詩比散文有著更嚴苛的要求,比如,略顯陳舊的話語用散文寫出來,就比用詩寫出來更容易忍受一些。

41.衡量一種語言的最佳的尺度,無疑是它的文學語言、語法和詞彙的形成、表達力的程度等等,這些都是靠文學作品來實現和體現的。一種語言成熟的標準,在於內部的活力與有效性。參照起來,間接地體現在翻譯上,則是看它是否能完成與其他外語的對等。米沃什在翻譯英美詩歌的時候,發現波蘭語無法與其他的語言形成有效的對等,後來他謙遜地說,對於波蘭語的成熟,他本人也盡了綿薄之力。反觀現代漢語,哪些翻譯家是做出過這樣的貢獻的呢?我們還沒有建立起應有的翻譯批評。遠的不說,八十年代的“網格本”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其成就、得失,需要發掘和總結。

42.譯詩不意味著去找一個已有的合適的說法,而是創造一個你認為的最好的說法。對於詩,任何現成的詞語表達式,都是危險的、可疑的,也很可能是無效的。

43.閱讀譯詩,我私下裡認為,必須以一個降低的標準來接受它們,首先是接受(接受而已),如果能夠到達被欣賞的程度,就要感謝上帝了——那是兩種語言的愛情,而不只是相遇。

44.詩體,我當然站在自由詩體一邊。不過,詩的自由體,也不是毫無自律要求的放任和為所欲為,畢竟還要是“詩的”。對於詩的格律,格律、半格律體詩的探索,我認為也不是壞事。有著豐富的寫作經驗的人都會承認,詩體對於詩意的表達,會有一個反作用力,彷彿水渠導引水流。歌德說在限制裡才得以顯示出身手,大約就是這個意思。不過,我也不喜歡“戴著鐐銬舞蹈”這個說法,因為形式一旦成為鐐銬,就有把主體變成囚徒的危險。

45.有人就是喜歡那種虛頭巴腦的文字,包括所謂詩,喜歡那種似懂非懂的感覺,如同在微醺之後的那種感覺。但是,我認為“明晰是一種誘惑”。

46.好詩往往具有一種直呈性(Directness)。說在於不說,不說卻已經什麼都說明白了。懂的自然就懂,不懂也不強求。

47.依照我的琢磨,博爾赫斯的詩具有一種非直接(Indirectness)的原創性,因為濟慈肯定是我們都熟悉的,但博爾赫斯寫濟慈的時候,讓我們感覺我們是第一次讀濟慈。博爾赫斯呈現給人的是他讀到的濟慈,這就是原創性,言人所未言。 “有什麼是沒被說過的呢?”——拿這樣一句話來作為偷懶的藉口,甚至否定原創性,是非常容易的,卻也是沒有出息的。


(刊《詩歌月刊》2019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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