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組建與發展


新疆地區的屯田始於漢代,此後歷代中央政權,都曾實施,並取得良好效果。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後,為更好地發展經濟,保衛邊疆,黨中央決定於1954年正式成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它成為鞏固邊疆重要的基石。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組建與發展


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組建與發展

(一)屯墾戍邊與西域

中國自古就“以農立國”,隨著疆域的不斷拓展,在新開闢的邊疆地區進行屯墾(屯田)就成了歷朝歷代守邊固邊的重要國策。

“屯墾”的本義是指軍隊在屯營的地方開荒種地。從廣義上說,是指國家通過駐紮軍隊和安置居民,大規模地開墾荒地和從事各種經濟社會開發建設事業,以確保國家的長治久安[1]。

西域的屯田始於西漢。漢元封年間(公元前110—105年),漢武帝為更有效地打擊匈奴,決定聯絡烏孫,“遣江都王建女細君為公主”[2]3903,“以公主妻烏孫王,以分匈奴西方之援國,又北益廣田至胘靁(烏孫北)為塞”[3]。為了解決細君公主及侍御數百人的糧食問題,隨從兵士就在胘靁築塞,屯田積穀,衛侍公主。胘靁也就成為西域首個屯田點。

由於屯田“內有亡費之利,外有守禦之備”[2]2989 之功效,漢代在西域的屯田,從無到有,規模由小到大的發展起來,屯田區也逐漸擴大到天山南北。屯田人員以士卒為主。屯田既可解決駐軍及來往使者、商旅的糧食供應問題,同時屯田人員又可成為戍守和維護西域社會穩定的重要力量,所以屯田這一措施為漢朝以後的歷代中央政權治理西域所借鑑。但是,因不同朝代所面臨的西域形勢、國力強弱、經營方略不同,屯田的規模和效果也有較大差異。西漢之後,唐、清二代,無論在屯田規模,還是屯田效果上較之其他各代都取得了很大的發展。

唐朝在西域的屯田始於630年伊吾(今哈密)城主歸順唐朝,唐太宗在此設置西伊州,兩年後改為伊州,並派兵士屯田於此,為統一西域做準備。640年,唐朝開始對西域用兵。為了保證軍糧供應,屯田也由東向西展開,“歲調山東丁男為戍卒,繒帛為軍資,有屯田以資糗糧,牧使以娩羊馬。大軍萬人,小軍千人,烽戍邏卒,萬里相繼。”[4] 據記載,唐朝在西域的屯田點:安西20屯,疏勒7屯,焉耆7屯,北庭20屯,伊吾1屯,天山1屯[5],共有56屯。按照唐制,一屯為50頃,一頃摺合100畝,56屯就是28萬畝。後由於唐朝與西突厥、吐蕃等對西域的爭奪相當激烈,屯田的人數時多時少,規模時大時小。791年,吐蕃攻佔西域時,屯田基本停止。

清王朝在新疆屯田的興盛時期,主要集中在乾嘉時期和左宗棠平定阿古柏之亂之後這兩個時期。乾隆在平定準噶爾叛亂之時,就命令統軍將領適時屯墾,“以省兵糧運費”。[6] 統一新疆後,便在新疆大興屯田,以適應戍守的需要。屯田開始以軍屯為主,並逐漸發展到民屯、犯屯、旗屯、回屯等多種形式。由於屯田的迅猛發展,使新疆出現了“農桑輻輳,阡陌成群”的景象。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組建與發展


19世紀中葉以後,新疆廣袤的南部淪喪於浩罕軍官阿古柏之手,而豐腴的伊犁則落入沙俄的魔掌,陝甘總督左宗棠及其所率湘軍力挽狂瀾,收復失地。收復新疆後,面對人口銳減、田園荒蕪、滿目創痍的新疆,清朝決定利用駐軍重興屯田。“現在營勇,新疆尚有4萬餘人,不裁則終年並無戰事,遽裁則又恐疏虞,長此不已,坐耗資糧,其患安所底止?惟有於新疆南北兩路急為大興屯田,為當今緊要切務,借人以盡地利,即借地利以養人。”[7] 新疆第一任巡撫劉錦棠根據新疆的實際情況,制定出了《新疆屯墾章程》,鼓勵各族軍民進行屯墾,使新疆的屯墾事業得到了恢復和較大的發展。

縱觀新疆歷史,可以得出一個規律:屯田興,新疆寧,屯田廢,新疆亂。屯墾能為戍邊提供有效的經濟保障,而戍邊又為屯墾提供穩定的社會政治環境,二者結合形成了良性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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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組建

新疆和平解放後,面臨的最大困難就是糧食問題。從戰火硝煙中走出來的國共雙方部隊共17萬多人,一年所需糧食10萬噸。號稱面積中國第一的新疆,卻無力供應。當時新疆人均佔有口糧不足200千克,除去地租、口糧和種子外,所剩無幾。民生之凋敝,可見一斑。從內地調運或從蘇聯進口糧食,要麼運費奇高,是糧價的8——10倍,要麼必須動用大量的外匯。這對剛剛誕生的新政權來說,都是不現實的。當時新疆軍區後勤部部長甘祖昌每個月都要用飛機從北京運一趟銀元購買糧食。即便如此,國家對新疆部隊的供應也極為有限。1950年僅1—4月,按供給標準,欠供經費達22236萬元;北疆部隊13.5萬人,軍馬2.9萬匹,於1950年1月糧料處於半斷供狀態[8]137。原美國駐烏魯木齊領事館副領事馬克南在離開新疆時,曾叫囂:“共產黨的軍隊好進不好出。我要親自看到他們一個一個渴死、餓死、葬身於黃沙曠莽之中”[8]188。

熟讀中國歷史的毛澤東以及黨的第一代領導人,在戰爭年代就積累了軍隊進行生產建設的經驗。1949年12月5日,毛澤東發出《關於1950年軍隊參加生產建設工作的指示》。根據這一指示,王震將軍向新疆守軍發佈命令:“全體軍人,一律參加勞動生產”,要求當年開荒種地4萬公頃。1950年共有11萬軍人投身到開荒屯墾的大生產運動中去,實際開墾荒地6.4萬公頃,播種近5.53萬公頃,實現糧食自給7個月,蔬菜、油、肉全部自給。到1952年,全軍播種面積達到11.07萬公頃,實現主副食全部自給,並建立起一批軍墾農場。

1953年,新疆軍區根據毛澤東和中央軍委整編軍隊的指示,將駐疆部隊分別整編為國防部隊和生產部隊。二軍、六軍大部,五軍(民族軍)一部和二十二兵團(起義部隊)全部編為生產部隊。這次整編為以後組建新疆軍區生產建設兵團奠定了基礎。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組建與發展


1954年,國家大規模的經濟建設已拉開帷幕,而軍隊即將實行義務兵役制和軍銜制。為了保障新疆軍區集中主要力量領導國防部隊的建設工作,同時為了使新疆的生產部隊安下心,紮下根,長期屯墾戍邊,並將生產部隊的生產建設納入國家計劃,這就需要在新疆成立一個專門領導生產部隊的機構。考慮到“仍用二十二兵團的番號來領導全疆包括二、五、六軍的生產部隊是不相宜的,取消二十二兵團的番號如不以‘生產建設兵團’的番號代替之,則可能引起起義幹部,特別是高級起義幹部的思想波動;另一方面,二、五、六軍所編的生產部隊,不願一下子脫離軍隊性質的番號,甚至因採用名稱不適當,也可能引起部隊的思想波動。根據部隊當前思想情況,採用完全脫離軍事性質的名稱尚需一個過渡時間,則較為穩妥。”[9] 因此,新疆分局第一書記兼新疆軍區代政委王恩茂和新疆軍區代司令員王震經過商議,於1954年7月15日,以新疆軍區的名義向西北軍區和軍委總參謀部,正式提出組建新疆軍區生產建設兵團的請示。8月6日,經毛澤東批准,中央軍委總參謀部覆電:同意成立新疆軍區生產建設兵團。

1954年10月7日,新疆軍區公佈《成立新疆軍區生產建設兵團命令》。新疆生產部隊的廣大指戰員集體就地轉業,組成新疆軍區生產建設兵團。陶峙嶽任第一任司令員,王恩茂任第一任政委。當時總人口17.5萬人。

兵團成立初期,黨政工作受新疆軍區和新疆分局領導,生產管理工作受新疆省政府有關部門的指導。1956年6月,中國農墾部成立,王震任部長,兵團副政委張仲瀚是副部長之一。“1957年1月起,新疆兵團脫離了軍隊系統,已不屬於正式軍隊系列,而變成了國家的農墾企業。”[10] 新疆軍區生產建設兵團作為當時中國最大的墾區,受農墾部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雙重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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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發展與恢復

新疆軍區生產建設兵團成立之後,一改過去軍墾農場時期的自給性生產為經營性生產,按照企業化生產進行管理,加強了對生產建設的領導,使兵團的各項事業煥發出了勃勃生機。

兵團是新疆生產建設的主力軍。1954年耕地面積為7.67萬公頃,到1966年底達到80.8萬公頃;工農業生產總值也由1954年的9195.5萬元增到12.15億元;人口由17.5萬增加到148.5萬人;糧食產量由1952年的10萬噸增加到1966年的72萬噸,當年上繳糧食22.5萬噸[11]413。

兵團秉承不和當地百姓爭利,為新疆各族人民大辦好事的宗旨,僅1964—1966年底,兵團幫助新疆58個縣(市)的87個公社進行“五好農村”(好條田、好渠道、好林帶、好道路、好居民點)的規劃建設,共“投資2393.95萬元,完成99個項目,勘測土地852萬畝,建設條田1745萬畝,修建水泥和卵石渠道91公里,水利建築物2066座,公路296公里,修建民房26340平方米,修建小電站1座……派出長年駐社幹部752人,培訓技術人員2097名”[11]428。

兵團雖然退出了軍隊的序列,但它卻是一支不穿軍裝、不拿軍餉、永不退伍的戰鬥隊。1962年4月,新疆發生了伊犁、塔城邊境的6萬多居民,帶著財產,趕著牲畜,逃往蘇聯的邊民外逃事件。這一惡性事件造成了我邊境地區的空虛和混亂。根據周恩來總理的指示,兵團副政委張仲瀚立即抽調兵團幹部群眾奔赴這些地區,執行“三代”(代耕、代牧、代管)任務。同時,按照中央的指示,兵團在沿中蘇邊境地區開始建設邊境國營農場。從1962—1966年,兵團共建立了53個邊境農場,形成了一條縱深10——30公里的邊境農場帶,這條被譽為生命界碑的屯墾戍邊的國防屏障,同時具備守衛邊防和發展經濟的雙重功效。

1962年中印戰爭爆發,這場爆發在世界屋脊上的戰爭,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這場戰爭不僅比戰鬥力,更要比後勤保障能力。兵團當時的口號就是“前線需要什麼,就支援什麼,一切為了前線”。在接到運輸任務後,兵團立即抽調1125名精兵強將,401輛汽車,將6309噸的軍用物資運送到風雪瀰漫的世界屋脊,為戰爭的勝利奠定了堅實的物質基礎。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組建與發展


1963—1965年,新疆兵團的模式經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首先在西北被推廣。根據新疆兵團已有十個農業師的建制,甘肅、寧夏、青海、陝西等地新建的農業建設師被續稱為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師。“文革”中,新疆兵團的經驗開始在全國推廣,從1968年開始到1970年,全國新組建黑龍江、內蒙古、蘭州、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廣東、雲南、山東、湖北等11個生產建設兵團和三個生產師。

這些兵團雖然在“文革”中對穩定當時的局勢和鞏固邊防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它的負面影響也是巨大的。1972年開始,各地兵團先後被撤銷,1975年3月25日,新疆軍區生產建設兵團的建制也被撤銷,由新疆農墾總局來主管國營農場。然而,兵團撤銷後,屯墾戍邊、發展經濟、維護民族團結和新疆穩定的特殊作用明顯削弱,加上政策的失誤,新疆各地,尤其是南疆的喀什、阿克蘇地區多次發生群眾鬧事、民族糾紛,甚至是反革命暴亂事件,這直接威脅著中國西大門的國防安全和國家的統一。因此,儘快恢復兵團,就成了發展新疆經濟、維護邊疆長治久安的迫切需要。

1978年,國家農墾總局派出工作組,對新疆農墾管理體制等問題進行調研,提出了恢復新疆兵團的建議。1981年,時任政治局委員、中央軍委常委、國務院副總理的王震4次赴疆調研、考察,再次向中央提出恢復新疆兵團的建議。1981年7月1日,鄧小平批示:“請王震同志牽頭,約集有關部門領導同志,對恢復生產兵團的必要性,作一系統的報告,併為中央擬一決議,以憑決定。”[12] 8月,77歲高齡的鄧小平親自偕王震、王任重前來新疆視察,就恢復新疆兵團的問題,廣泛地聽取了各方意見,認為恢復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時機已經成熟。根據鄧小平的指示,國家農委黨組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經過慎重研究,於1981年9月22日向中央寫了《關於恢復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報告》。報告從戰略考慮,提出恢復兵團體制的三大好處:一是有利於鞏固國防,二是有利於加快新疆的經濟文化建設,三是有利於加強民族團結。12月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做出了《關於恢復新疆生產兵團的決定》。

恢復的兵團與撤銷前兵團的名稱有明顯的不同,撤銷前的名稱為“中國人民解放軍新疆軍區生產建設兵團”,而中央批准恢復的名稱為“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鄧小平解釋說:“生產兵團恢復起來,這是穩定的力量,不要用解放軍的名義……解放軍不要搞得太複雜了。如用解放軍的名義,搞軍銜就要輪到它,幾萬人不好辦。”[13]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是全國第一個成立的兵團,也是“文革”中所有被撤銷的兵團中,惟一被恢復也是如今惟一存在的兵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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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疆兵團是中國共產黨人的偉大創舉

(一)新疆兵團是建設道路探索中的組織創新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既不是現役部隊,又非一般的經濟組織,它是執行屯墾戍邊歷史使命的特殊政治、經濟、軍事社會組織。這一獨特的社會組織形式,集中了不同的產業部門,形成了三大產業的梯度分工;有完整的教育、科技、衛生、體育系統;擁有自己的公安、檢查、法院、司法、勞改監管系統及武裝警察部隊,構建了“生產、生活、軍事”三位一體的組織模式。1990年,經國務院批准,兵團實行計劃單列。

從人類社會發展的角度來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確是一種絕無僅有的社會組織形式,從宏觀上分析是中國共產黨人的一項制度創新,從微觀上理解是兵團人的管理創新。

從兵團內部的組織機理分析,兵團自成立之時,就保留了人民解放軍原有的師、團、營連、排體制,傳承了人民解放軍的優良傳統,既有民主制度,又有統一意志,具有體制上的優勢作用,能夠做到政令統一、集中人財物,達到規模效益。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組建與發展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兵團具有較強的“寓兵於民”色彩。20世紀50年代,兵團就形成了一支1.4萬人的武裝部隊。60年代初,又組建了一支武裝民兵隊伍。1965年以後,組建了466個值班連隊,並有炮兵團、坦克團、騎兵、機炮、工兵、通信等兵種。隨著現代化建設的發展,兵團的武裝事業已發展為武警、預備役、基幹民兵三位一體的富有兵團特色、適合新疆特點的專業門類齊全、裝備優良的武裝體系。

兵團這一組織形式一方面與地方行政區和軍事管轄區有著區別,另一方面與歷代中央政權在西域的屯墾戍邊也有明顯的區別:

一是性質的不同,古代的屯墾戍邊是封建國有制的一種政治、軍事和經濟組織形式,屯墾戍邊軍民是依附於封建王朝的農奴。而兵團的屯墾戍邊則是社會主義國有制下的政治、軍事和經濟社會組織,軍墾職工是工人階級的一部分,參與各項事業管理,勞動積極性較高。

二是管理方式不同,古代屯墾戍邊實施封建社會的軍事化管理,從事單一的農業經濟;而兵團實行民主科學的管理模式,採用現代化機器和技術,以農業為核心,採取多元化經營,擁有齊全的產業部門,在不斷優化產業結構的基礎上,著力提高經濟效益。

三是規模、發展不同。古代屯墾戍邊的發展,決定於封建王朝的國力和統治者的重視程度。西漢時,新疆屯田人數達2萬餘人,唐朝達5萬餘人,清朝(1840年以前)達12.67萬人,屯田20萬公頃[14]59。而兵團屯墾則是在國家和自治區的大力支持下,依靠自身努力,具有更廣泛的社會基礎和發展潛力。正因為如此,兵團由剛成立時的17.5萬人發展成為如今的256萬人。特別是兵團與地方的不斷融合,形成了互相促進的“雙贏”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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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疆兵團是建設道路探索中生產力發展的新創舉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現有總人口256萬,下轄14個農業師,4634個企事業單位[14]620,控股11個上市公司,與地方企業和中央直屬企業並列成為新疆經濟發展的三大支柱。

1.兵團在新疆工業化進程中的貢獻

解放前,新疆的工業幾乎是一片空白。兵團成立以來,興辦各類工業企業,大力發展工業生產。到2004年末,兵團擁有工業生產單位3006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191戶,其中大中型工業企業35戶,佔自治區大中型工業企業的17.2%,形成了煤炭、電力、紡織、輕工、食品、造紙、皮革、機械、化工、建材、醫藥等門類齊全的工業體系,完成工業總產值144.48億元,比1954年的0.57億元增長了253倍;生產紗11.18萬噸,機制糖13.22萬噸,原煤402.30萬噸,水泥271.06萬噸,分別佔據了自治區的38.4%、35.5%、10.7%和22.3%,為改善新疆工業佈局和加快工業化進程做出重要貢獻。

2.兵團在農業發展方面的成就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共有土地面積745.56萬公頃,其中耕地103.72萬公頃,園地5.76萬公頃,林地43.57萬公頃,牧草地242.81萬公頃,其他農用地為21.73萬公頃[14]57。現有水庫114座,總庫容31.51億立方米,機電井10590眼,灌溉渠道總長99375千米,其中已防滲渠道26657千米[14]64。兵團還擁有32架農用航空作業飛機和數萬臺農機具,農業機械化程度較高。2004年兵團的農業總產值為239.45億元,佔自治區的31.9%,其中棉花產量達87.78萬噸,佔自治區的50.1%,人均耕地及人均棉花、油料產量居全國第一。

3.兵團在新疆整體經濟中的作用

2004年,兵團生產總值達到302.15億元(按當年價格計算),按可比價格計算,比上年增長12.2%,佔自治區的13.7%,人均生產總值為1.18萬元,為自治區的105.7%。三次產業結構比例為38∶26∶36,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分別為31.1%、20.1%和48.8%[14]53。產業結構也日臻優化,生產力佈局逐漸合理,形成了天山北坡經濟帶、南疆邊境經濟帶和哈密特色經濟區的發展格局,石河子墾區則成為兵團對外開放的龍頭。

表1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GDP總量和三大產業產值統計表 (單位:億元)

1954 1958 1965 1980 1985 1990

GDP 1.18 2.61 5.65 10.19 20.13 45.69

第一產業產值 0.17 0.86 1.94 4.38 8.09 20.91

第二產業產值 0.75 1.02 2.37 4.1 7.93 14.69

第三產業產值 0.26 0.73 1.34 1.71 4.71 10.09

1995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GDP 121.60 180.68 196.34 222.55 268.69 302.15

第一產業產值 56.00 71.63 62.83 76.36 109.10 115.13

第二產業產值 31.87 51.34 59.93 65.99 70.70 79.65

第三產業產值 33.73 57.71 73.58 80.20 88.89 107.37

經過兵團人的不懈努力,在荒原上崛起了一批新城,形成了以石河子、奎屯、五家渠、北屯、阿拉爾、圖木舒克等城市為中心的經濟增長極,並在各個團部形成了175個集鎮,為加速推進新疆工業化、城鎮化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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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疆兵團是建設道路探索中社會發展的新模式

1.為社會穩定、國防安全做出巨大貢獻

兵團成立後,一直執行著守邊、內衛的任務。60年代,兵團根據中央指示,先後在邊境一線組建了58個邊境團場,與邊防部隊一起擔負著2019公里的守衛任務,構築了一道堅不可摧的國防屏障。在與新疆長期存在的民族分裂主義的鬥爭中,兵團始終將平息暴亂及突發事件放在壓倒一切的位置,成為穩定新疆的核心力量。20世紀70年代以後,兵團的武裝民兵先後協助部隊平息了麥蓋提、伽師、巴仁鄉、伊寧等地一系列暴亂,受到黨和政府的表彰。兵團成立的50多年中,先後看押改造了內地遣送的12萬名犯人。1983年“嚴打”後,又承擔了對18個省市重刑犯的看押改造任務。從1983年以來,兵團共出動民兵4萬餘人次,協助公安部門抓捕犯罪分子500餘人,追捕越獄犯70餘人[15],為新疆地區和全國的社會穩定做出巨大貢獻。

2.為解決就業,吸引遷移人口做出貢獻

兵團自成立以來,不僅成功地接收和安置了上百萬來自全國各地的退伍轉業軍人、支邊青年和各類自動來疆人員,同時,國家每年還有計劃地分配大中專畢業生和專業人才到兵團工作。這些人員的進疆,不僅減輕了當時國家的就業壓力,改善了我國人口布局,而且給邊疆的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帶來了巨大的變化。因為“移民最突出的作用之一就是將人才和智力資源進行高程度的開發、利用和重新配置,促使偏遠、閉塞和相對封閉、落後的不發達地區的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狀況發生變化。”[16]

表2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牧團場年末人口及就業人數 (單位:萬人)

1954 1958 1965 1980 1985 1990

年末人口 17.55 38.48 129.32 220.08 222.24 214.35

就業人數 13.33 26.32 68.82 93 103.43 106.30

1995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年末人口 228.79 242.79 245.36 250.12 254.22 256.38

就業人數 106.55 92.58 93.31 95.51 97.55 97.59

從表2可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成為新疆人力資源開發的重要組織形式,為吸收遷移人口、解決就業問題提供了制度基礎,同時也為新疆社會的進步起到了推動作用。

3.為實現可持續發展提供了發展基礎

20世紀80年代以來,兵團先後實施了“西部邊境造林工程”、“準噶爾盆地南緣防沙基幹林建設工程”以及“塔里木盆地東部綠色走廊建設工程”等一批工程,在戈壁荒漠建成綠色生態經濟網絡,形成了106.4萬公頃的新綠洲。兵團還在國家支持下,新建噴、滴灌30萬公頃,使噴、滴灌總面積達36.67萬公頃,佔兵團總灌溉面積的1/3,成為改善綠洲生態環境、保持綠洲可持續發展的基礎性設施。其中,高新技術節水面積達24萬公頃,成為全國最大的節水灌溉區。

同時,兵團加快產業結構的調整,加大對科技的投入,以合理利用資源為依託,以維護生態平衡為前提,全面促進兵團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性發展。

總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受命於特殊的歷史條件下,肩負歷史重任,不僅成為新疆區域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為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民族團結做出巨大貢獻,成為鞏固邊疆的重要基石。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模式是新中國建設道路探索的結晶,在當代中國歷史上留下深深的印記。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組建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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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辦公廳,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年鑑社。兵團年鑑2005年[J].烏魯木齊:兵團印刷廠,2005.

[15] 馬大正·國家利益高於一切[M].烏魯木齊:新疆人民出版社,2003:220.

[16] 麻霞·農墾事業對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進步的貢獻[M]//姜文盈,劉成林·屯墾戍邊五十年。烏魯木齊:新疆大學出版社,20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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