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總局重磅發佈“五提醒”,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申報記得要看!

國家稅務總局重磅發佈“專項附加扣除誠信申報‘五提醒’”!各位納稅人務必瞭解清楚,以便能更好地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同時鄭重提醒各位:在申報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時,一定要對所申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誠信申報。

國稅總局重磅發佈“五提醒”,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申報記得要看!


國家稅務總局重磅發佈:專項附加扣除誠信申報五提醒!

第一,請依法留存與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相關的證明資料,比如子女在境外接受學歷教育、享受子女教育扣除的納稅人,需要留存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留學簽證等相關教育證明資料。

如果您已經申報某項專項附加扣除,又沒有留存這些證明資料,將會影響您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第二,請在2020年1月1日(含)後申報大病醫療扣除。

由於大病醫療扣除需要累計計算個人全年發生的醫療支出自行負擔金額,所以只能在2019年度結束後才能申報享受。

第三,請勿同時申報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

您只能選擇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中的一項扣除。

同時符合兩項扣除條件的,可根據個人情況自行選擇其中一項扣除。

第四,申報享受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填報的相關證書發證或批准日期應該在2019年1月1日(含)之後。

專項附加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因此發證(批准)日期在這一時間之後的才能依法享受扣除。

第五,申報子女教育扣除的,父母雙方總扣除金額請勿超過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

如果父母雙方享受子女教育扣除,需要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進行申報。如果雙方都按照1000元/月的扣除標準申報,將影響雙方子女教育扣除的享受。


如果對專項附加扣除有疑問和問題,可以撥打12366納稅諮詢服務熱線,或者向當地稅務機關諮詢。

對於納稅人怎麼填寫專項附加扣除還是不清楚?小編再次幫大家回顧下該怎麼填寫!


手把手教你填報“個稅專項扣除表”

首次享受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時,個人需填報《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給任職受僱單位。今年1月1日起,這個表格事關每個人能享受的個稅扣除的額度,事關每一個人的最終收入!

本文以電子表格為例,教大家如何填報。(點擊圖片即可查看大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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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頁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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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子女教育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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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繼續教育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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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住房貸款利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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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住房租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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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贍養老人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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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最後的特別提醒:

1.個人可以將採集的信息給單位,在發工資的時候享受專項附加扣除;也可以在年終彙算清繳自行申報的時候,自己辦理專項附加扣除。

2.這個表並不是每個人都要填,不涉及專項附加扣除的人就不用填。

3.這個表格模板個人填寫的時候一定不要對已有的內容進行任何修改。

4.一定要按要求規範進行填寫,否則會造成信息採集失敗,影響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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