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專利協議逃稅:現需補繳15億韓元的公司稅

三星專利協議逃稅:現需補繳15億韓元的公司稅

1月9日消息,韓國最高法院週三裁定,三星電子與一家愛爾蘭導管公司達成的專利授權協議是為了利用韓國愛爾蘭稅收協定中的特別豁免條款避稅,應繳納15億韓元(約合134萬美元)公司稅。導管公司是指通常以逃避或減少稅收、轉移或累積利潤等為目的而設立的公司。


韓國最高法院作出的這一裁決,結束了這家科技巨頭在2013年提起的一場為期五年的訴訟,三星在2013年以原告身份向韓國最高法院提起上訴,挑戰韓國稅務機構決定讓三星承擔706億韓元公司稅的決定。

當然,韓國最高法院此次只部分支持上訴法院的裁定,認為三星只應承擔其中的15億韓元的公司稅。

早在2010年,三星電子曾向總部位於美國的全球IP管理公司Intellectual Ventures支付了3.7億美元,達成一攬子專利授權協議。

早在2010年,三星與美國全球IP管理公司高智發明(Intellectual Ventures)達成了一攬子專利授權合同,向後者支付3.7億美元。高智發明稱,其愛爾蘭子公司IV IL是協議締約方,所以該協議應該享受韓國愛爾蘭稅收協定中的公司稅豁免條款。根據韓美稅制,被許可人應該支付15%的許可費用作為公司稅。

但韓國的稅務官員認為,IV IL的設立只是用來避稅的,因此對三星電子開出了706億韓元的稅單。最初,韓國下級法院接受了三星的申訴,但卻被上訴法院推翻,要求三星承擔全部稅款。

如今,最高法院部分地支持上訴法院的裁定,要求三星電子承擔其中的15億韓元的公司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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