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起蘭州新區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調整

10月15日起蘭州新區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調整

10月10日,記者從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蘭州新區管理部獲悉,從10月15日起,蘭州新區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將有大的變動。10月9日,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發《關於規範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通知》(下稱《通知》)規定,“商轉公”等四類貸款申請將停止受理,對夫妻住房套數認定方式進行調整,借款人及共同申請人不良信息的考察時間由2年調整為5年。

四類貸款申請將停止

按照住建部及人民銀行的監管要求,從10月15日起,對於商品房期房或經濟適用房期房貸款的,停止受理購房人全額付清房款後提出的貸款申請。

取消“過戶後二手房貸款”業務,停止受理購房人購買二手房辦理完房屋權屬過戶登記後提出的貸款申請。

購房人因購買二手房需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需在辦理房屋權屬過戶前與售房人或售房單位協商一致,共同向中心申請“過戶前二手房貸款”。

停止受理商業銀行住房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業務。

對於“現房貸款”的,停止受理借款人收取貸款資金情形的貸款申請。購房人申請“現房貸款”時,貸款資金必須向售房單位支付。

根據累計貸款次數認定住房套數

《通知》規定,要堅持“保一限二禁三”的原則,優先保證繳存職工購買首套房的貸款需求,適度支持二套房貸款需求,嚴禁發放三套及以上貸款。

同時,對住房套數認定方式進行調整,以繳存職工家庭累計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確定首套房及二套房。

中心繳存職工以借款人及配偶在中心信息系統貸款次數結合人民銀行個人徵信記錄公積金貸款信息認定。記錄顯示夫妻二人從未申請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按首套房受理;記錄顯示夫妻二人合計有一次已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再次申請貸款的,按二套房受理;記錄顯示夫妻二人合計有兩次及以上已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再次申請貸款的,不予受理。

外中心繳存職工,以借款人及配偶所在繳存中心出具的《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記載的貸款次數,結合蘭州住房公積金中心信息系統貸款記錄、人民銀行個人徵信記錄公積金貸款信息、本市及公積金繳存地房管部門的房產查詢證明進行綜合判斷:無住房貸款記錄且名下無房產的,按“首套房”貸款政策受理;合計有一次貸款記錄,或合計有一套房產登記的,按“二套房”貸款政策受理;合計有兩次及以上貸款記錄,或合計有兩套及以上房產登記的,不予受理。

夫妻離異滿一年可申請再次貸款

此前的貸款申請中,直系親屬可以作為單身職工的共同申請人,而《通知》中取消直系親屬作為單身職工共同申請人的貸款政策規定,單身職工只能本人申請貸款。

對於繳存職工上次公積金貸款已結清,可在結清滿一年後方可再次申請。夫妻雙方已申請了貸款,因離異,其中一方再次貸款的,在離異滿一年後方可申請。

外中心繳存職工有一筆已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的,應提供該筆貸款的結清證明。

不良信息考察時間調整為5年

為建立健全懲防結合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信用體系,加強貸款資金風險防範,將《蘭州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適用個人徵信信息暫行規定》借款人及共同申請人不良信息的考察時間由24個月調整為60個月。

此外,對貸款家庭月供支出與收入比由控制在60%以內調整為控制在50%以內。

申請貸款期限 須在網籤一年內

購房人購買已在房管部門備案的商品房期房或經濟適用房申請貸款的,其購房時間以網籤合同簽訂日期為準須在一年以內,不再以首付款收據或發票日期為依據確定購房時間。合同簽訂日期已超過一年的,將不予受理。

取消單位工資收入證明

從10月15日起,取消收取借款人及共同還款人單位工資收入證明,以公積金繳存人近24個月平均繳存基數為準核定月收入,外中心繳存職工需提供24個月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明細及異地貸款繳存證明;繳存不足24個月的,按實際繳存期間的平均繳存基數為準核准月收入,外中心繳存職工需提供實際已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明細及異地貸款繳存證明;共同申請人是公積金非繳存在職職工且能夠提供銀行工資流水單的,月收入超過3000元的按3000元計,月收入低於3000元的按實際收入計;不能提供銀行工資流水單的,按甘肅省最新執行的一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核定收入(2017年為1620元/月)。

購買鐵路房可以自然人或他房抵押擔保

按照規定,鐵路分中心應結合分中心貸款業務實際情況,參照執行此政策。不過,鑑於鐵路局系統建設的經濟適用房項目未在房管部門備案,無法辦理房產抵押登記的實際情況,因此對於鐵路分中心受理該類項目的個人住房貸款申請,可採用自然人擔保或他房抵押擔保的方式予以受理,以加強貸款資金風險防範。

《通知》指出,對於已錄入系統的按原政策執行;中心原政策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廢止,本通知未涉及的繼續執行。

10月15日起蘭州新區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調整

今年前8個月 蘭州新區發放個人住房貸款近3億元

10月10日,記者從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蘭州新區管理部獲悉,2018年前8個月,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蘭州新區管理部已向職工發放個人住房貸款2.8448億元,其中省內外中心和省外繳存職工的貸款佔到三分之一。

據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蘭州新區管理部相關負責人介紹,為支持蘭州新區經濟建設,方便蘭州新區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和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業務,2013年5月經蘭州市編辦批准成立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蘭州新區分中心(現更名為蘭州新區管理部),自成立以來,蘭州新區管理部一直把支持新區職工住房消費、促進新區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作為發展方向,通過三年的努力,已累計歸集公積金1.94億元,發放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9.3億元,為3072個職工家庭提供了低息住房貸款。值得一提的是,為促進蘭州新區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2018年在全國房地產市場調控的背景下,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業務全面收緊,針對蘭州新區房地產市場的剛性需求,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蘭州新區管理部申請政策支持,放開了省內外中心和省外繳存職工的異地住房貸款。今年前8個月,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蘭州新區管理部已向職工發放個人住房貸款2.8448億元,其中省內外中心和省外繳存職工的貸款佔到三分之一。

(記者 祁瑞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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