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圈”時代來臨,它與“城市群”有啥不一樣?

拋棄單打獨鬥、“關起門來自己過日子”的發展思路和模式,力圖在一定區域之內實現經濟社會聯通發展、打通各種壁壘,也更符合未來的發展趨勢。

近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發佈了《關於培育發展現代化都市圈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22年,中國都市圈同城化取得明顯進展,到2035年,現代化都市圈格局更加成熟,形成若干具有全球影響力的都市圈,並要求放開放寬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戶限制。

另據《21世紀經濟報道》報道,南昌、上海、杭州、銀川、長春、鄭州、青島等多個城市,在今年的地方兩會中都傳出了要打造都市圈的消息。

按照《指導意見》中的表述,“城市群是新型城鎮化主體形態,是支撐全國經濟增長、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參與國際競爭合作的重要平臺”。而“都市圈是城市群內部以超大特大城市或輻射帶動功能強的大城市為中心、以1小時通勤圈為基本範圍的城鎮化空間形態”。顯然,都市圈在體量和層級上,要低於城市群。

相比看上去有些宏大的城市群,都市圈的著眼點更在於核心城市與周邊輻射區域的協調發展,以及相鄰城市在交通、服務、市場等方面的一體化運營。從很多城市的發展現狀,或者從市民的個人感受來講,“都市圈”如何發展其實更具現實意義。

近年來,融城發展、一體化運營等城市發展理念,引發很多地方的重視和共鳴。就宏觀層面來講,拋棄單打獨鬥、“關起門來自己過日子”的發展思路和模式,力圖在一定區域之內實現經濟社會聯通發展、打通各種壁壘,自然也更符合發展趨勢。

但問題在於,良好的願望常常在現實中遭遇腸梗阻。先不說幾個相鄰城市的聯通協調運營,即便是一個城市區域內,很多方面也存在一體化的短板。比如1小時通勤圈,在公路以及軌道交通都相對完善的一線城市,仍然很難說已徹底實現。而在已經可以做到1小時通勤的區域,大體也僅是初級的,圍繞居住、通勤、市場的各種服務配套依然有待完善。

我們對城市發展理念和形態的認識,簡單來說,大體經過了城鎮化、城市化、都市圈、城市群以及最近的大灣區這樣幾個階段。發展理念和發展思路也日漸成型、成熟。總體佈局方面,在當前9個國家中心城市的基本框架之上,根據“十三五規劃”的指導,我國規劃了19個城市群,基本上覆蓋了我國全部重點區域。

應該說,宏觀框架和戰略方向已經較為明確,城市群之內的協調與合作也基本取得共識,有的協作已經取得明顯成果。

但與此同時,也不難發覺,宏觀層面的大開大合,反而愈加凸顯了核心城市及其輻射區域在自身的一體化發展上存在問題。也就是說,作為都市圈而言,“圈”的意識、發展思路、具體推進措施還相對薄弱,“圈”之內的細胞以及脈絡尚未真正激活、暢通。

無論是都市圈還是城市群,貫穿其間的一條發展思路主線,就是區域一體化。目前,在大灣區、城市群的一體化方面,從思想意識到具體方案設計,都較為積極主動,但“都市圈”之內如何一體化,還存在不少的空白。

從《指導意見》關於都市圈的定義來分析,可以看出,都市圈所依託的是特大超大城市以及輻射帶動功能強的大城市。這樣的定義,實際就是基於城市群一體化發展的進一步細分。

這一方面是城市群發展自然邏輯的演化,另一方面,也的確是意識到了組成城市群的各個部分所存在的問題。如果單個城市及其輻射區域尚無法消除一體化發展腸梗阻,很難想象其所在的城市群的發展能夠真正協同、協調起來。而真正協同、協調,正是都市圈的顯性價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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