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肖敏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委员会消息,德阳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肖敏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肖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管党治党宽松软,丧失理想信念,践踏纪律红线,“六大纪律”项项违反,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讲政治纪律,不守政治规矩,利用职权,大肆敛财,严重违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德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市纪委决定给予肖敏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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