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被交警查獲的駕駛人一般都會痛定思痛不敢再犯,然而仍有一些駕駛員抱著僥倖心理,再次鋌而走險,甚至接二連三的一錯再錯,忽視了可能造成的嚴重後果和將面臨的嚴厲處罰,今天小編要說到的這位“酒蟲”,真的是任性,已經醉駕三次了。
烏魯木齊縣人民法院近期
審理了一個比較罕見的
刑事案件
駕駛員布某竟三次醉駕
第一次醉駕是2013年9月30日
酒精含量120mg/ml
第二次是2014年10月23日
當時的酒精含量是201mg/ml
第二次被抓時
屬於無證駕駛
拘役6個月
罰款1萬2千
誰料想
這位駕駛員竟然不知悔改
時隔不久
第三次醉駕
這次酒精含量居然達到
250mg/ml
由於第二次醉駕
駕駛人已經受到最嚴重的懲罰
但卻屢教不改
這一次的明知故犯、變本加厲
從重處罰
記住!
請對醉駕說“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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