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16翠微01”公司債券回售申報情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回售代碼:100932

回售簡稱:翠微回售

回售價格:按面值人民幣100元/張

回售申報期:2019年2月26日至2019年2月28日

回售有限申報數量:1,000手(1手為10張)

回售金額:1,000,000元

回售資金髮放日:2019年3月21日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公司”或“本公司”)根據《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6年公司債券(第一期)募集說明書》約定,於2019年2月19日披露了《關於“16翠微01”票面利率上調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9-002)和《關於“16翠微01”投資者回售實施辦法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9-003),並於2019年2月21日、2月22日和2月25日披露了《關於“16翠微01”票面利率調整及投資者回售實施辦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臨2019-004)、《關於“16翠微01”票面利率調整及投資者回售實施辦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臨2019-005)、《關於“16翠微01”票面利率調整及投資者回售實施辦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臨2019-006)。

“16翠微01”債券持有人有權選擇在回售申報期即2019年2月26日至2019年2月28日進行回售申報,將持有的“16翠微01”公司債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給本公司,回售價格為100元/張(不含利息)。

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債券回售申報數據,“16翠微01”公司債的回售有效申報數量為1,000手,回售金額為1,000,000元(不含利息),回售金額佔本期債券總規模(5.5億元)的0.1818%。

有效回售申報一經確認,不能撤銷,相應的債券將被凍結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實施完畢後相應債券被註銷。在回售資金髮放日之前,如發生司法凍結或扣劃等情形,債券持有人的該筆回售申報業務失效。

2019年3月21日為回售資金髮放日,本公司將對有效回售申報的“16翠微01”債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當期利息。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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