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來的《修養要則》《約法三章》和《十條家規》


周恩來的《修養要則》《約法三章》和《十條家規》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周恩來為什麼能“拒腐蝕,永不沾”而永葆革命青春?根本原因在於他能夠始終堅定革命信仰、時刻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他深知,作為黨和國家領導人應該帶頭遵規守矩,廉潔自律,決不能存有絲毫的特權思想。為此,他對自己及親屬,一概嚴格自律,為人表率,杜絕任何搞特殊的表現;對國家幹部(尤其是重要崗位的領導幹部),同樣抱著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而極端負責的態度,嚴格要求,立下許多耐人尋味、彪炳後世的“規矩”。

1943年3月5日,在重慶開展工作的中共中央南方局書記周恩來迎來了45歲生日。

周恩來正在給青年作一場自我反省報告。他講述了自己的身世,簡要回顧了參加革命的經歷,剖析了自己的性格弱點,以反躬自省的精神對自己的經歷作了一個謙誠平淡的總結,並檢討自己“理論修養不夠,有些事務主義的作風”。他坦誠地說:“我參加革命迄今廿餘年,經實際鬥爭的鍛鍊,培養了一些工作能力。但由於母教的過分仁慈禮讓,使自己也帶有幾分女性仁慈,如看見殺狗或殺其他生物總覺難過,缺乏一種頑強和野性,故對於黨內錯誤路線的鬥爭,往往走向調和主義……”周恩來在過生日之際,作這番深刻甚至有些過分的自我反省,這種直視自己弱點的胸懷,深深感動了在場的青年。

周恩來的《修養要則》《約法三章》和《十條家規》

◆抗戰時期周恩來在重慶留影。

聽完報告,圍坐在草地上的青年們興奮地簇擁著周恩來走向辦事處大樓的救亡室。他們有個秘密,要給周恩來慶祝45歲生日。

當週恩來跨進救亡室時,一切都明白了。他被同志們濃濃的情誼感動了。他說:“抗戰建國大業尚未成功,唯有加倍努力才是。”略作停頓,周恩來指著那時較為奢侈的桌上一道飯——麵條,以不容爭辯的口吻說:“好吧,你們當然可以吃麵條,哪一天都可以,就是3月5日不行。”大家馬上向他懇求說,不是真的要辦一次祝壽宴會,他們不過是想讓伙房煮一些麵條換換口味罷了。最後,拗不過同志們的盛情,周恩來只好勉強同意,但卻嚴肅認真地強調一句:“你們一定要切記:下不為例啊!”於是,周恩來吃一碗壽麵以示紀念。那一桌菜卻成了同志們“打牙祭”的盛宴。

周恩來的《修養要則》《約法三章》和《十條家規》

◆1943年3月18日,周恩來在重慶紅巖寫下的《我的修養要則》。

1943年3月18日,周恩來在自己的辦公室,以一個共產黨人特有的襟懷剖析自己、反省自己、要求自己,寫下了著名的《我的修養要則》:

一、加緊學習,抓住中心,寧精勿雜,寧專勿多;

二、努力工作,要有計劃,有重點,有條理;

三、習作合一,要注意時間、空間和條件,使之配合適當,要注意檢討和整理,要有發現和創造;

四、要與自己和他人的一切不正確的思想意識作原則上堅決的鬥爭;

五、適當地發揚自己的長處,具體地糾正自己的短處;

六、永遠不與群眾隔離,向群眾學習,並幫助他們。過集體生活,注意調研,遵守紀律;

七、健全自己身體,保持合理的規律生活,這是自我修養的物質基礎。

新中國成立後,周恩來掌握著黨和國家的大權,他兢兢業業為人民大眾謀利益,權力和無私伴隨了他的一生。他始終秉持如下的“過關”準則來約束、規範自己的思想意識和言行舉止,他說:“生活關分兩種: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物質生活方面,我們領導幹部應該知足常樂,要覺得自己的物質待遇夠了,甚至過了,覺得少一點好,人家分給我們的多了就應該居之不安。要使艱苦樸素成為我們的美德。這樣,我們就會心情舒暢,才能在個人身上節約,給集體增加福利,為國家增加積累,才能把我們的國家更快地建設成為一個社會主義強國。精神生活方面,我們應該把整個身心放在共產主義事業上,以人民的疾苦為憂,以世界的前途為念。這樣,我們的政治責任感就會加強,精神境界就會高尚……”“過親屬關,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就不那麼容易了。天天和你生活在一起的總有這麼幾口子。特別是幹部子弟,到底是你影響他,還是他影響你?這個問題十分重要……不要造出一批少爺。老爺固然要反對,少爺也要反對,不然我們對後代不好交代。”

為此,周恩來給自己和身邊工作人員早就“約法三章”,規定了“三不沾”:私人的事不坐公車,不沾國家的便宜;親屬來機關探親,就餐自己買票,不沾集體的財富;不得以總理的名義接待或收受禮品,不沾機關和個人的利益。

不僅如此,周恩來與鄧穎超還對親戚晚輩進一步嚴格要求,具體約定了《十條家規》:晚輩來一律住國務院招待所;晚輩不準丟下工作專程來看望他;不許動用公家的車子;不可說出與總理的關係;不許請客送禮;凡個人生活上能做的事,不要別人代辦;看戲以家屬身份買票入場,不得用招待券;一律到食堂排隊買飯菜,有工作的自己買飯菜票,沒工作的由總理代付伙食費;生活要艱苦樸素;不謀私利,不搞特殊化。

周恩來的《修養要則》《約法三章》和《十條家規》

◆周秉建(中)與伯父周恩來、伯母鄧穎超。

周恩來沒有子女,待侄女周秉建視同己出。就是這樣親的人,全國知青上山下鄉中,周恩來也把她打發去了內蒙古大草原插隊。後來周秉建參了軍,一次去看伯伯,周恩來卻勸她脫下軍裝,繼續回去當牧民。周秉建回到內蒙古又幾次放棄了上大學和去工廠的機會。她刻苦自學蒙古語,於1975年10月考入內蒙古大學蒙古語專業。畢業後,她遵從伯伯的教誨,又一次回到了已與自己結下不解之緣的大草原,真正找到了施展抱負的機會。

值得一提的是,對於自己傾心相愛、相濡以沫半個多世紀的革命伴侶鄧穎超,周恩來同樣公私分明,堅持原則,更加倍地謹慎處事,嚴格要求,始終如一地真正做到了嚴守黨內紀律和規矩。周恩來說:“我是政府總理,如果鄧穎超是政府裡的一個部長,那麼我這個總理和她那個部長就分不清了。人家會把她做的事當成是我支持的。這樣家庭關係、夫妻關係、政治關係、政府關係就混到一起去了,這不利於我們黨的事業,也不利於我的工作。”

1982年6月,在中國共產黨即將迎來61歲生日前夕,鄧穎超回憶起她和周恩來一起走過的崢嶸歲月時,十分感慨地說:“在黨內幾十年政治生活中,我親眼看到的一個始終嚴格遵守黨的保密紀律的共產黨員——周恩來同志。”鄧穎超說,她和周恩來戀愛的時候,都不知道對方是共產黨員。他們在通信中,從不提黨的紀律不許說的事情,僅僅談論自己和朋友們的思想認識,傾吐自己的理想,訴說對革命的嚮往。直到周恩來回國後經組織溝通,才知道彼此都是黨員。結婚後,周恩來和鄧穎超也常常相互提醒,在任何情況下都要嚴守黨的紀律,保守黨的機密,並認為黨的紀律對於每一個黨員來說都絕無例外。

周恩來的《修養要則》《約法三章》和《十條家規》

◆1946年5月,周恩來和鄧穎超在南京梅園新村30號院內的留影。

1927年大革命失敗後,中共黨組織全部轉入地下秘密狀態。面對國民黨反動派的瘋狂鎮壓,黨中央研究了當時的局勢,決定在南昌舉行武裝起義,對國民黨反動派進行反擊,並決定派周恩來擔任黨的前敵委員會書記,到南昌去領導這次起義。7月19日,周恩來就要離開武漢,當天晚飯前後,他才告訴鄧穎超:我今晚要去九江。去幹啥?要多久?周恩來什麼也沒有講。直到50多年後,鄧穎超回憶起這件事情的時候說:“我們只是在無言中緊緊地握手告別。這次分別後,不知何日相會?在白色恐怖的歲月裡,無論是同志間、夫婦間,每次的生離,實意味著死別呀!後來還是看了國民黨的報紙,才知道發生了南昌起義。”

當週恩來冒死去從事黨的工作的時候,作為妻子的鄧穎超還不知道自己的丈夫要去哪裡,要去幹什麼。新中國成立後,在周恩來的辦公室,周恩來經手的文件,都有極為嚴格的保密制度。直到周恩來得了癌症,有些秘密不說可能永遠都沒有機會說了,他對鄧穎超說:“我肚子裡還裝著很多話沒有說。”鄧穎超回答他:“我肚子裡也裝著很多話沒有說。”

黨的利益高於一切,黨的秘密比自己的生命還重要。這就是共產黨鐵的紀律,這就是黨的事業堅不可摧的一個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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