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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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織裡公安
昨天是臘月二十三,
民間俗稱的“小年”,
記得兒時
每到小年
各家各戶的炮竹聲就響起
就知道春節來了
中國人過節都喜歡熱熱鬧鬧的
鞭炮的聲響
可以渲染過節氣氛
但也造成了空氣汙染等不良後果
春節的腳步越來越近了
關於煙花爆竹的這些規定
你一定要知道
!!!
自2018年6月1日起,
織裡鎮已“全範圍”“全時段”
禁止燃放銷售煙花爆竹!
2018年1月1日起,織裡鎮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全面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燃放煙花爆竹。
2018年6月1日起,織裡鎮全面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這意味著
不僅是城市建成區,
農村地區也不能
銷售、燃放煙花爆竹了!
織裡鎮,
全範圍、全時段實行“雙禁”。
任何時間 任何地方
嚴禁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請大家一定要嚴格遵守規定噢!
普法時間
《湖州市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第十七條 違反本規定第三條、第四條、第六條規定,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地點範圍、重汙染天氣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 對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或者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燃放作業單位和作業人員違反焰火燃放安全規程、燃放作業方案進行燃放作業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一邊是數千年來的傳統文化,
一邊是可見可聞的禁燃禁放。
不 用 糾 結 !
煙花爆竹並非年味“標配”,
健康過年,過健康年,
綠色過年,過綠色年,
絕對可以成為現在過年的主流和時尚。
在此提醒大家
一定要嚴格遵守“雙禁”規定噢!
不燃放、不銷售煙花爆竹!
讓我們共同守護織裡的藍天,
同時也為你我生命財產安全。
• end •
審核 | 姜建強 謝新平
---------------- 防為主、防為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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