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健的老闆,中國鋼鐵俠?

公司老闆是公司的靈魂,老闆不行,呵呵,大家懂的~

最近權健火了,習慣性查查他們的專利,喲,還挺多,足有30項專利。只是,這發明人集中過分了啊。

權健的老闆,中國鋼鐵俠?

攏共才30項,這誰居然佔了29項,又一個發明大王?還是侵佔員工權益的老闆?

百度一下,果然,這個束昱輝就是權健集團的董事長,老闆是也。

一人佔了29/30的束昱輝,看看他給員工,留了1/30呢。這氣量大的呀~

我國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了發明人是有署名權的,此外,還詳細規定了公司對發明人應有的獎勵。

這老闆連員工發明人的署名權都剝奪了,獎勵什麼的,我要猜有,有人信嗎?

鋼鐵俠是既當老闆又搞發明的,權健的老闆難道是現實版中國的鋼鐵俠?

權健的老闆,中國鋼鐵俠?

自己搞著辣麼大的公司,還事必躬親,連個瓶子的外觀設計都要自己來!

還是說,辣麼大的公司,連個瓶子的外觀設計權益都要捂自己懷裡!

權健的老闆,中國鋼鐵俠?

束昱輝老闆如此氣量,運氣倒是不錯,既然把公司經營到這麼大規模,只不過,格局不匹配,出問題也就在意料之中了。

最後附上相關法律法規,你們公司老闆也這樣吃相難看嗎?

權健的老闆,中國鋼鐵俠?

​《專利法》

第十六條

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應當對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給予獎勵;發明創造專利實施後,根據其推廣應用的範圍和取得的經濟效益,對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給予合理的報酬。

第十七條 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有權在專利文件中寫明自己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

《專利法實施細則》第77條、第78條,還進一步對獎勵的額度做了詳細規定,想具體瞭解的可以看看哦,為免冗長,我就不貼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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