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優先解決在城鎮就業居住5年以上農民落戶

發改委:優先解決在城鎮就業居住5年以上農民落戶

北京商報訊(記者 陶鳳 王寅浩)2月28日,據國家發改委消息,為確保在城鎮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農村貧困人口優先享有基本公共服務,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村貧困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國家發改委等多部委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推動進城農村貧困人口優先享有基本公共服務並有序實現市民化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要鼓勵各地進一步放寬落戶條件,除極少數超大城市外,優先解決農村升學和參軍進入城鎮的人口、在城鎮就業居住 5 年以上和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以及新生代農民工落戶問題。

根據《意見》內容,各地要推進居住證制度全覆蓋,簡化優化居住證辦理程序,提高居住證服務管理信息化水平,確保申領門檻不高於國家標準、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不低於國家標準,並實時、實數、實情掌握居住證信息。

與此同時,要推動符合條件的進城農村貧困人口優先享有政府提供基本住房保障的權利。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在就業地可申請公租房,並優先享受保障,通過公租房實物保障和租賃補貼等方式給予幫扶。進一步改善外來務工人員集中的環衛、公交等行業職工居住條件。

此外,要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對符合條件的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群體,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養老保險費。繼續做好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工作,推動符合條件的進城就業農村貧困人口參加當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並按規定享有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積極主動開展進城貧困人口參保登記及繳費等經辦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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