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兩拆遷戶不服行政徵收,訴至省高院,判決結果……!

滄州兩拆遷戶不服行政徵收,訴至省高院,判決結果……!

日前,渤海新區新村鄉新村2名上訴人崔本山、王永吉因房屋行政徵收一案,不服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8)冀09行初20號行政判決,向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狀告滄州市人民政府,要求法院撤銷徵收決定,判令被告重新作出徵收補償決定及徵收補償方案,賠償原告的損失。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本著實事求是的審慎態度,經過多次調查取證、反覆研判審理,依法據實對該案件作出如下終審判決:滄州市人民政府作出徵收決定符合《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相關規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八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新村鄉四村棚改是渤海新區黨工委、管委會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對美好生活需求,紮實推進全域城市化戰略,推動渤海新區實現創新發展、綠色發展、高質量發展的惠民實事。在此,渤海新區棚改指揮部敬告新村鄉四村被徵收人要認清大勢,牢固樹立法治觀念,按照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及滄州市政府《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決定》支持好棚改工作開展。要結合當前開展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積極舉報和揭露村內借訴訟和複議之名,行騙錢之實的組織者和不法法制工作者。在積極檢舉揭發的同時,也希望四村廣大剩餘未簽約戶珍惜最後時機,在強制徵收決定下達前儘快簽約並享受相應棚改政策,避免自身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特此通告。

滄州渤海新區棚改指揮部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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