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宮廷之爭的極致4——元朝的派系之爭

元朝的理財派和漢法派之爭貫穿始終,因為有著“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的古訓,再加上理財派大都為色目官員,理財派往往被指斥為奸臣。從世祖朝的阿合馬、桑哥、盧世榮到武宗朝的脫虎脫、三寶奴無不如此,泰定朝的旭邁傑、倒剌沙、烏伯都剌等人,自然也沒能逃脫這樣的命運,被稱為“專權自用,疏遠勳舊,廢棄忠良,變亂祖宗法度,空府庫以私其黨類” 。

元朝宮廷之爭的極致4——元朝的派系之爭

歷史上的黨爭往往是成王敗寇,理財派因為種種原因總是失敗者,“眾惡歸焉”便沒什麼奇怪。不過,人性是複雜的,善惡並不能截然分開,政治人物的作為,也並不能總是簡單的予以黑白的判斷。泰定帝重用回回大臣,確實屬於“用人唯親”——大力提拔自己的藩邸舊臣,使得漢人儒臣們對“時相多西域人”極為反感。但面對泰定帝執政期不斷的天災和不盡如人意的財政狀況,這些回回大臣們作出了相當貢獻,維持了經濟的穩定。

在他們的主持下,泰定帝恢復了仁宗朝減少印鈔數的措施,縮緊銀根,使得物價平抑。但朝廷的“鈔本”不足,儲蓄不夠,如何能夠縮緊銀根?泰定眾臣奏請實行了拿出兩條方案,其一是“鹽課增價”,提高鹽稅。其二是“富民入慄拜官”的制度,將一批中下級官位出售,“二千石從七品,千石正八品,五百石從八品,三百石正九品,不願仕者旌其門。” 從而獲得大量財富,不但使得府庫得以充盈,還可用於賑濟災民。另外,加大南糧北運的運量,平抑京畿物價,穩定民間市場。

雖然“鹽課增價”,“皆足以厲民矣”,而“富民入慄拜官”更屬於賣官鬻爵,但也不失為解決燃眉之急的辦法。原本喧騰的物價終於得到平抑,跌落到延祐六、七年以前的水平,有些物品甚至還低於騰貴前的價格水平。如鹽引,仁宗朝官定價格是一百五十兩鈔一引,泰定二年便下跌到鈔一百二十五兩。

元朝宮廷之爭的極致4——元朝的派系之爭

在穩定經濟的同時,作為宰輔的回回大臣們也並沒有破壞已經實行的漢法。泰定元年,泰定帝冊立長子阿速吉八為皇太子,並馬上遵從大臣的建議“如裕宗故事,擇名儒輔太子,敕中書省臣訪求以聞”,讓儒學大師來教導太子讀書,準備將太子培養為真金那樣的繼承人。

同時,泰定帝自己也在努力學習儒家經典,將世祖朝開始的名儒向皇帝進講帝王之道的作法,正式定為經筵制度,讓張珪、趙簡、吳澄、鄧文原、虞集、王結、忽都魯都兒迷失等蒙漢儒士擔任進講官,講解《帝範》、《資治通鑑》、《大學衍義》、《貞觀政要》等書。

仁宗朝開始的科舉,泰定帝面對朝廷中“有欲罷科舉法者”的議論,聽取了禮部尚書曹元用“科舉取士之法,當革冒濫,嚴考核,俾得真才之用” 的建議,繼續堅持。泰定元年三月便開科舉士,八剌、張益等八十六人中舉;泰定四年三月,再次開科,又有阿察赤、李黼等八十六人金榜題名。

元朝宮廷之爭的極致4——元朝的派系之爭

尤為難能可貴的是,泰定帝和他的回回宰輔們,十分重視行政效率,在處理政事上也很能聽得進儒臣的意見。英宗舊臣許有壬每次朝議,都要“屢爭事得失”,旭邁傑等丞相也能夠認真聽取,“汛掃積滯,幾無留牘”,迅速作出處理。至治元年進士,先後擔任禮部郎中、吏部侍郎的宋本也由衷的感嘆:“此貞觀、開元間議事也。” 但他們的這些作為,並沒能逃脫“奸臣”的罵名。這雖然有黨同伐異的原因在內,但他們對泰定帝私慾的縱容和自己私利的擷取,卻也是洗刷不掉的汙點。

泰定帝非常信佛,為了表示虔誠,四處修建寺院,大做佛事,並四處置辦採買宗教儀式用品,乃至“建西山寺,損軍害民,費以億萬計;刺繡經幡,馳驛江浙,逼迫郡縣,雜役男女,動經年歲,窮奢致怨”。做佛事的排場更是遠超前代,“一事所需,金銀鈔幣不可數計,歲用鈔數千萬錠,數倍於至元間矣。”——旭邁傑、倒剌沙、烏伯都剌等人完全沒有諫止,反而想方設法籌錢供皇帝花銷。

泰定帝非常喜歡海外寶石,極為重新開始了“中買寶物”,“中書乃復奏給累朝未酬寶價四十餘萬錠,較其元直(值),利已數倍,有事經年遠者三十餘萬錠,復令給以市舶番貨,計今天下所徵包銀差發,歲入止十一萬錠,已是四年徵入之數,比以經費弗足,急於科徵。” ——泰定帝的回回宰輔們都是出身西域,與西方豪商本就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對於皇帝的這項愛好自然大加逢迎,“西域富賈以其國異石名曰瓓者來獻,其估鉅萬,或未酬其直(值)”。

元朝宮廷之爭的極致4——元朝的派系之爭

泰定帝主張穩定,刑罰提倡寬鬆,右丞相旭邁傑便將之“發揚光大”,什麼樣的重罪到他這裡都得不到應有的懲罰:“時宿衛士自北方來者,復遣歸,乃百十為群,剽劫殺人桓州道中”,這是殺人越貨的重罪,卻“旭邁傑奏釋之”。“蒙古千戶使京師,宿邸中,適民間硃甲妻女車過邸門,千戶悅之,並從者奪以入”,這是強搶民女的重罪,苦主“泣訴於中書”,得到的結果卻是“旭邁傑庇不問” 。“遼王脫脫……殺親王妃主百餘人,分其羊馬畜產,殘忍骨肉,盜竊主權,聞者切齒”,竟然“今不之罪,乃復厚賜放還,仍守爵土”。“武備卿即烈,前太尉不花……令鷹師強收鄭國寶妻古哈,貪其家人畜產,自恃權貴,莫敢如何” ,這是依仗官位霸人妻子,奪人財產,“事聞之官,刑曹逮鞫服實,竟原其罪”後,結果卻是不了了之。

“寬仁慎刑”確實是仁政的表現,“勝殘去殺”也是仁君的氣度。但這一切必須要有底線,也就是不能放棄“懲惡揚善”和“違法必究”的根本。如果殺人越貨、奪人妻女、殘殺族人、搶人財產這些罪行都能夠逃脫法律的制裁,國家的法律豈不是形同虛設?這樣的來維持穩定豈不是本末倒置?儒臣們評價這種作為是“刑政失度,民憤天怨”,再加上與生俱來的偏見,對回回宰輔們自然大加指斥。

何況,作為儒臣領袖的宰相張珪,曾給泰定帝上了一份奏章,洋洋灑灑近五千言,歷數“弒逆未討、奸惡未除、忠憤未雪、冤枉未理、政令不信、賞罰不公、賦役不均、財用不節、民怨神怒”種種弊政,希望泰定帝能夠改正,得到的結果卻是簡單的三個字“帝不從”。張珪再次痛陳:“臣聞日食修德,月食修刑,應天以實不以文,動民以行不以言,刑政失平,故天象應之。惟陛下矜察,允臣等議,乞悉行之”。可仍然是“帝終不能從”。

元朝宮廷之爭的極致4——元朝的派系之爭

張珪的言論,代表著眾多儒臣的心意,他的上疏被拒,也代表著儒臣集團的鬱郁不得志。自己不得志,又看到心目中的政敵如日中天,自然更增加幾分怨憤。張珪在上疏後不久,便告病回鄉,雖後又多次被封爵賜官,但也不再願意參與朝政。泰定四年十二月,張珪在家中一病不起,終年六十五歲,永遠的退出了政治舞臺。

雖然張珪在病重期間獲得了泰定帝相當豐厚的慰問,“拜翰林學士承旨、知制誥兼修國史,國公、經筵如故”,不久又打算起用為“商議中書省事”,去世後更是欽命“上蔡國公印”。但相對於英宗追賜李孟的哀榮——“贈舊學同德翊戴輔治功臣、太保、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魏國公,諡文忠”,無疑顯得淒涼很多。這也是泰定朝儒臣們的寫照,仁、英兩朝時昂揚進取的精神已不存在,剩下的只有漢法尚未失墜的慶幸和在待遇上聊勝於無的慰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