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消火栓GB3445-2018於2018-09-17發佈,將在今年4月1日開始實施,本標準將代替GB 3445—2005《室內消火栓》,新的標準一般都是必考內容,大家務必重點關注標準改動部分。
本標準的第5章、第7章和9.1.1為強制性的(務必記住),其餘為推薦性的。與GB3445—2005相比除編輯性修改外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1、增加了異徑三通型室內消火栓的定義(見3.6);
2、修改了閥杆力學性能的抗拉強度、減壓穩壓性能等要求(見5.2.3、5.13.2,2005年版的5.2.3、5.14.2);
3、增加了旋轉型室內消火栓旋轉部位、手輪材料的要求(見5.2.6、5.2.7)。
——變動部分重點記憶
3、主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文件。
3.1旋轉型室內消火栓
栓體可相對於與進水管路連接的底座水平360°旋轉的室內消火栓。
3.2減壓型室內消火栓
通過設置在栓內或栓體進、出水口的節流裝置,實現降低栓後出口壓力的室內消火栓。
3.3旋轉減壓型室內消火栓
同時具有旋轉和減壓功能的室內消火栓。
3.4減壓穩壓型室內消火栓
在栓體內或栓體進、出水口設置自動節流裝置,依靠介質本身的壓力,改變節流裝置的節流面積,將規定範圍內的進水口壓力減至某一需要的壓力,並使出水口壓力自動保持穩定的室內消火栓。
3.5旋轉減壓穩壓型室內消火栓
同時具有旋轉和減壓穩壓功能的室內消火栓。
3.6異徑三通型室內消火栓
在栓體的進水口側增加一公稱通徑25mm的出水口,用於連接消防軟管卷盤或輕便消防水龍進水閥的室內消火栓。
4、分類、型號和基本參數
4.1分類
4.1.1按出水口型式可分為:
a)單出口室內消火栓(代號略);
b)雙出口室內消火栓(代號S)。
4.1.2按栓閥數量可分為:
a)單閥室內消火栓(代號略);
b)雙閥室內消火栓(代號S)。
4.1.3按結構型式可分為:
a)直角出口型室內消火栓(代號略);
b)45°出口型室內消火栓(代號A);
c)旋轉型室內消火栓(代號Z);
d)減壓型室內消火栓(代號J);
e)旋轉減壓型室內消火栓(代號ZJ);
f)減壓穩壓型室內消火栓(代號W);
g)旋轉減壓穩壓型室內消火栓(代號ZW);
h)異徑三通型室內消火栓(代號Y)。
4.2型號
室內消火栓型號編制按以下規定:
示例1:
公稱通徑為50mm的直角單閥單出口型室內消火栓型號可表示為:SN50。
示例2:
公稱通徑為65mm、雙出口雙閥、減壓穩壓類別代號為Ⅰ的室內消火栓型號可表示為:SNSSW65-Ⅰ。
4.3基本參數
室內消火栓的基本參數見表1。
5、技術要求
5.1外觀質量
5.1.1鑄件表面應無結疤、毛刺、裂紋和縮孔等缺陷。
5.1.2鑄鐵閥體外部應塗紅色漆;內表面應塗防鏽漆或採用其他防腐處理;手輪應塗黑色漆。
5.1.3外部漆膜應光滑、平整、色澤一致,無氣泡、流痕、皺紋等缺陷,無明顯碰、劃等現象。
5.2材料
5.2.1室內消火栓的閥體、閥蓋、閥瓣應採用符合GB/T 9439規定的灰鑄鐵HT200或機械性能不低於HT200的其他金屬材料。
5.2.2室內消火栓的閥座、閥杆螺母應採用符合GB/T 1176規定的銅合金ZCuZn38或強度及耐腐蝕性能不低於ZCuZn38的金屬材料。
5.2.3室內消火栓的閥杆應採用符合GB/T 4423規定的鉛黃銅棒HPb59-1或力學性能、耐腐蝕性能不低於HPb59-1的其他金屬材料。閥杆的力學性能按6.2規定的方法試驗,其抗拉強度應大於390N/mm。
5.2.4 J型、ZJ型、W型、ZW型室內消火栓的節流裝置應採用符合GB/T 1176規定的鑄造銅合金或性能不低於鑄造銅合金的其他金屬材料。
5.2.5 J型、ZJ型、W型、ZW型室內消火栓的彈簧應採用抗腐蝕或經過防腐處理的材料。
5.2.6Z型室內消火栓旋轉部位的材料應採用銅合金或奧氏體不鏽鋼等耐腐蝕材料製作。
5.2.7室內消火栓的手輪應採用符合GB/T 9439規定的灰鑄鐵HT200或機械性能不低於HT200的其他金屬材料,當使用碳鋼材料製造時,其材料厚度不應小於1.5mm。
5.3基本尺寸與公差
室內消火栓的基本尺寸應符合表2的規定。尺寸公差應符合GB/T 1804—2000中V級的規定。
5.4消防接口
室內消火栓選配的消防接口應為KN型內扣式消防接口,性能應符合GB 12514的規定。
5.5手輪
手輪的型式應符合JB/T 7273.3的規定。手輪直徑應符合表3的規定。其尺寸的公差應符合GB/T 1804—2000中V級的規定。手輪輪緣上應有永久性的表示開關方向的箭頭和字樣。
5.6螺紋
室內消火栓的進水口應為圓柱管螺紋,其進水口的螺紋尺寸應符合表3的規定;閥杆與閥杆螺母應為梯形螺紋。
5.7閥杆升降性能
裝配好的室內消火栓閥杆升降應平穩、靈活,不應有卡阻和鬆動現象。按6.7規定的方法試驗,旋轉閥杆的最大力矩不應超過8.0 Nm。
5.8旋轉性能
按6.8規定對裝配好的Z型、ZJ型及ZW型室內消火栓進行旋轉性能試驗時,閥體應能360°旋轉,且轉動應靈活,旋轉閥體的最大力矩不應超過10.0Nm。
5.9開啟高度
除減壓、減壓穩壓型室內消火栓外,其他型室內消火栓開啟高度應不小於1/3 DN(DN為室內消火栓的公稱通徑)。
5.10水壓強度
按6.10規定對閥體、閥蓋的強度和材料緊密性進行水壓強度試驗時,閥體和閥蓋應能承受2.4 MPa壓力,持續2 min不應有破裂和滲漏現象。
5.11密封性能
按6.11規定對裝配好的室內消火栓進行水壓密封試驗時,各密封部位應能承受1.6MPa壓力,持續2 min不應有滲漏現象。
5.12壓力損失
除減壓、減壓穩壓型室內消火栓外,其他型室內消火栓應按6.12規定進行試驗,在進口流速為2.5 m/s條件下,因水力摩阻而產生的壓力損失不應超過0.02 MPa。
5.13減壓、減壓穩壓性能及流量
5.13.1減壓性能及流量
減壓型室內消火栓按6.13.1的規定進行試驗,其進、出口的壓力值應由生產單位提供,出水口壓力的允差應為±0.02 MPa,且流量應大於5.0 L/s。
5.13.2減壓穩壓性能及流量
減壓穩壓型室內消火栓按6.13.2的規定進行試驗,其穩壓性能及流量應符合表4的規定,且在試驗的升壓及降壓過程中不應出現壓力震盪現象。
5.14耐腐蝕性能
按6.14的規定進行耐腐蝕性能試驗,試樣不應產生腐蝕損壞。試驗後,應進行閥杆升降性能、旋轉性能、密封性能檢驗,結果應分別符合5.7、5.8、5.11的規定。
6、試驗方法
6.1外觀
目測室內消火栓的外觀質量。
6.2閥杆材料
6.2.1將室內消火栓的閥杆拆下後,按GB/T 228.1的規定加工成試棒。
6.2.2試驗步驟按GB/T 228.1的規定進行,記錄閥杆抗拉強度的數值。
6.3基本尺寸檢驗
將室內消火栓垂直放在平板上,用通用量具測量並記錄室內消火栓各部位尺寸。
6.4消防接口
目測室內消火栓選配消防接口的型式。按GB 12514規定的方法檢驗其性能。
6.5手輪
用通用量具測量手輪各部位尺寸,目測手輪外表。
6.6螺紋
用螺紋量規或其他螺紋測量工具測量螺紋。
6.7閥杆升降性能
6.7.1試驗裝置
試驗裝置包括:
——試壓泵並配置穩壓裝置;
——壓力錶:精度不低於1.5級,量程不超過6 MPa;
——秒錶。
6.7.2試驗準備
清除閥體腔內的油汙、髒物,將室內消火栓安裝在試驗裝置上,使閥杆處於水平位置,出水口向上,充水排除體腔內空氣。
6.7.3試驗步驟
用手轉動手輪,以直觀和手感檢查閥瓣在全程開啟過程中閥杆的靈活性。用手轉動手輪將閥瓣關閉,從進口端加壓,壓力逐漸上升至1.6 MPa後,用測量工具測量閥瓣在全程開啟過程中閥杆的轉動所需最大力矩值。
6.8旋轉性能
6.8.1試驗裝置同6.7.1的規定。
6.8.2試驗準備同6.7.2的規定。
6.8.3用手轉動手輪將閥瓣關閉,從進口端加壓,壓力逐漸上升至1.6 MPa後,轉動閥體,以直觀和手感檢查閥體的旋轉角度及靈活性。用測量工具測量閥體轉動所需最大力矩值。
6.9開啟高度
將室內消火栓垂直放在平板上,用高度尺測量閥瓣從關閉位置至最大開啟狀態時閥杆的上升距離,測量並記錄其數值。
6.10水壓強度
6.10.1試驗裝置同6.7.1的規定。
6.10.2試驗準備同6.7.2的規定。
6.10.3用手轉動手輪使閥瓣處於最大開啟位置,用捫蓋封住出水端消防接口,從進口端進水加壓,壓力逐漸上升至2.4 MPa後,保壓2 min,並用柄長不超過200 mm,質量為0.5 kg的銅錘輕敲閥體閥蓋,觀察其結果。
6.11密封性能
6.11.1試驗裝置
試驗裝置同6.7.1的規定。
6.11.2試驗準備
試驗準備同6.7.2的規定。
6.11.3閥瓣與閥座間密封性能試驗步驟
用手轉動手輪將閥瓣關閉,從進口端加壓,壓力逐漸上升至1.6 MPa後,保壓2 min,觀察其結果。
注:用手轉動手輪實現閥瓣與閥座間的密封,不借用工具輔助。
6.11.4其他連接部位的密封性能試驗步驟
封住出口端,提起閥瓣至最大開啟位置,從進口端進水加壓,壓力逐漸上升至1.6 MPa,保壓2 min,觀察其結果。
6.11.5旋轉型室內消火栓的密封性能試驗步驟
將旋轉型室內消火栓進行100次0°~360°旋轉試驗後,用手轉動手輪將閥瓣關閉,從進口端加壓,壓力逐漸上升至1.6 MPa後,保壓2 min,閥瓣與閥座間、閥底座與栓體間應符合5.11的規定。然後封住出口端,提起閥瓣至最大開啟位置,從進口端進水加壓,壓力逐漸上升至1.6 MPa後,保壓2 min,觀察其結果。
6.12壓力損失
6.12.1試驗準備
清除室內消火栓體腔內油汙、髒物,按圖1所示配管並安裝。
6.12.2試驗步驟
將閥瓣開啟至最大位置,單閥雙出口型室內消火栓封住一個出水口,雙閥雙出口型室內消火栓需關閉一個閥瓣,調節截止閥及節流閥的開啟高度,使進口流速保持2.5 m/s。用差壓變送器測量進口和出口的壓力差。
6.13減壓、減壓穩壓性能及流量
6.13.1減壓性能及流量
6.13.1.1試驗準備同6.12.1的規定。
6.13.1.2將閥瓣開啟至最大位置,手動調整減壓型室內消火栓節流裝置至生產單位提供的栓後壓力值的位置,調節截止閥及節流閥的開啟高度,使進口水壓升至生產單位提供的技術參數中的某一數值,記錄栓後壓力值及流量。
6.13.2減壓穩壓性能及流量
6.13.2.1試驗準備同6.12.1的規定。
6.13.2.2將閥瓣開啟至最大位置,調節截止閥及節流閥的開啟高度,使室內消火栓進水口水壓緩慢升至表4規定的每一壓力值,記錄每一壓力點的栓後壓力值及流量,並觀察試驗的升壓及降壓過程中是否出現壓力震盪現象。
6.14耐腐蝕性能
6.14.1試驗前將試件表面用中性清洗液浸泡清洗,再用清水漂洗,乾燥後按正常安裝狀態置於鹽霧箱內。
6.14.2鹽霧腐蝕試驗的試驗條件如下:
a)鹽溶液濃度:50 g/L±1 g/L;
b)鹽霧沉降率:1.0 mL/h~2.0mL/h(在80cm水平收集區內);
c)鹽溶液在35℃時的pH值應保持在6.5~7.2範圍內;
d)鹽霧箱內存放試件的空間溫度為35℃±2℃;
e)噴霧方法採取連續噴霧8h,然後停噴16h,此為一週期,共進行五個週期。停止噴霧時,不加熱,關閉鹽霧箱,使其自然冷卻。
6.14.3試驗結束後,取出試件,用流動冷水沖洗試件表面,並在室溫下乾燥24 h以上。乾燥後,試樣分別按6.7、6.8、6.11的規定進行閥杆升降性能、旋轉性能、密封性能檢驗,記錄其結果。
7、檢驗規則
7.1型式檢驗
7.1.1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新產品試製定型鑑定;
b)正式投產後,產品結構、材料、生產工藝等有重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的性能時;
c)產品停產一年以上,恢復生產時;
d)產品轉廠生產或異地搬遷生產時;
e)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整改後;
f)質量監督機構依法提出型式檢驗要求時。
7.1.2型式檢驗的項目應為第5章和9.1.1的全部項目。
7.1.3型式檢驗應進行隨機抽樣。被抽樣產品批量不少於100只,樣品數量為每種型號3只。
7.1.4型式檢驗的結果應符合本標準的全部要求。
7.2出廠檢驗
7.2.1室內消火栓應由生產廠出廠檢驗合格。
7.2.2出廠檢驗的全檢項目至少應包括5.1、5.11規定的項目。出廠檢驗的抽檢項目為除5.1、5.11、5.14以外的全部項目。
7.2.3出廠檢驗結果如出現不合格,允許在同批產品中加倍抽樣進行復檢。複檢合格的,判該批產品為合格;複檢後仍不合格的,則判該批產品為不合格。
8、使用說明書
室內消火栓使用說明書應按GB/T 9969的規定進行編寫,應至少包括下列內容:
a)產品名稱、型號;
b)工作原理;
c)主要性能參數;
d)安裝使用及維護說明、注意事項;
e)售後服務;
f)執行標準;
g)製造商名稱、詳細地址、郵編和電話。
9、標誌、包裝、運輸、貯存
9.1標誌
9.1.1產品標誌
在每隻產品的閥體或閥蓋上應鑄出型號、規格、商標或廠名,如果在閥體六方處標註應以凹字形鑄出。文字、符號、圖形等應直觀、醒目。
9.1.2包裝標誌
產品包裝箱上應有下列標誌:
a)產品名稱、型號、製造日期或產品編號;
b)製造廠名、廠址、郵編、電話;
c)符合GB/T 191要求的包裝儲運圖示標誌。
9.2包裝
9.2.1室內消火栓包裝時應關閉閥瓣,螺紋處應塗防鏽油脂。
9.2.2將室內消火栓用紙或塑料袋包裹後裝入硬質紙製包裝盒內,視規格型號不同,以幾盒為一組裝於包裝箱內,封口後用打包帶捆紮,捆紮應牢固、可靠。
9.2.3包裝盒內應裝有下列文件:
a)產品合格證;
b)產品說明書;
c)隨機附件清單。
9.3運輸
室內消火栓在運輸及裝卸時應注意防雨,避免碰撞和重壓。
9.4貯存
室內消火栓應貯存於乾燥通風的室內,防止受潮,不准許倒置,不准許接觸有腐蝕性氣體。(來源網絡,如侵聯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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