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扣扣,如果上訴,將會給社會帶來哪些借鑑?

1月8日,張扣扣出現在漢中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法庭,在經過近8個小時的庭審後,審判長就張扣扣故意殺人、故意毀壞財物案宣判,判處張扣扣死刑。應張扣扣在庭前會議的要求,此次庭審採用了圖文直播的方式,公開庭審全過程。在提問環節,張扣扣說,1996年母親被打死時,王正軍用木棒打了母親,“我全程目睹了”,最終導致其母親死亡,“王家對我家的態度一直是蔑視的,王校軍還挑釁我。”張扣扣一審被判死刑,當庭表示上訴。(北京青年報1月9日)

張扣扣,如果上訴,將會給社會帶來哪些借鑑?

此案中,張扣扣連殺三人被處以極刑,這根本沒什麼懸念可言,因為從頭至尾證據鏈完整清晰,並得到了多方的採信與確認,可以說,一切都是法律程序得出的必然結果,換言之,這個案子無論在哪裡審,也無論過多少年再審,其結果都是一樣的。

但對於社會來說,這起案件卻又不僅僅是一個單純的法律案件,因為這其中包含著諸多關於兩個家庭關係的起伏變化。兩家本是鄰居,但因為一些瑣事才發生了張扣扣母親被打死的事件,而這個積怨,又構成了張扣扣故意殺人的最大動機,然而,之前的事實說明,有動機,並不一定就會實施。

張扣扣,如果上訴,將會給社會帶來哪些借鑑?

因為張扣扣母親被打致死案發生之後,王正軍已經得到了應有的處置,從法律上說,此案已經完結。而在此後的22年中,張扣扣雖然心存積怨,但並未形成明確的殺人之心,只是後來張扣扣發現“王家對我家的態度一直是蔑視的,王校軍還挑釁我”,因而才產生了明確的殺心。

因而,從兩個家庭如此的線性起伏關係來說,張扣扣殺人案,當初在很大程度上也存在著不發生的可能。而在張扣扣看來,王家並未因打死自己的母親而心懷愧疚,這是他的根本怨氣,而促成並加深激化這種怨氣的一個重原因,就是王家的蔑視與挑釁。因而從鄰里關係層面也可以說,在很大程度上是王家的冷漠蔑視與傲慢,才給自己埋下了後面悲劇的伏筆。

張扣扣,如果上訴,將會給社會帶來哪些借鑑?

這次,張扣扣一審被判死刑,他當庭表示上訴,而從法律層次來說,上訴卻很難改變即有判決,因為法律講的是事實和法條,只要這些要件經得起推敲,那就不會產生任何懸念。但從和諧社會建設層面來說,卻非常支持張扣扣的上訴,因為他所要講的話,定然包含著很多鄰里關係起伏與惡變的根本原因。

而這些內容,正是社會所需要的稀缺內容,法律信仰是社會和諧不可或缺的重要前提,但現實中的鄰里關係也是實現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而對於這些內容,雖然平時我們也在講,但從整體效果上說,卻無法比擬於從死刑犯張扣扣的嘴裡說出。

張扣扣,如果上訴,將會給社會帶來哪些借鑑?

因為張扣扣的上訴,本身就是一種另外意義上的現身說法,它會給社會和公眾提供更多的法律以外的解讀視角,和更廣闊的考察視域,這可以引發人們對人與人之間,以及鄰里之間冷漠與傲慢的深入思考,從而在內心深處建立起相互之間應有的普遍尊重。而在這樣的上訴氛圍中,更多的社會個體,更多的社會家庭,更多的鄰里關係,都會得到深刻的啟發與教育,這對於和諧社會的進步,蘊涵著更加豐富的法律含義與道德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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