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的力量——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向王亮等同志学习的活动

榜样的力量——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向王亮等同志学习的活动

榜样的力量——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向王亮等同志学习的活动
榜样的力量——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向王亮等同志学习的活动榜样的力量——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向王亮等同志学习的活动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高检院、省院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始终坚持“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建设过硬队伍,打牢基层基础,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在高检院组织的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中,武汉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王亮被评为“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

王亮同志是我市检察干警的优秀代表,是在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唱响武汉检察好声音的先进典型,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法系统英模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检察英模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检察队伍的时代楷模、时代正气、时代风采,唱响新时代检察战线的英雄赞歌,切实弘扬检察正能量,推动全市检察机关“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深入开展,市院党组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向凃岚、王亮、杨莹莹学习的活动。

号召全市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要以她们为榜样,广泛开展宣传英模、学习英模、争当英模活动和学习宣传先进典型活动。学习她们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质,牢记宗旨、服务群众的为民情怀,公正司法、维护正义的职业本色,无私奉献、勇于担当的奋斗精神,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进取、奋发图强,以“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实际行动,为建设“三化”大武汉和国家中心城市作出新贡献!

榜样的力量——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向王亮等同志学习的活动
榜样的力量——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向王亮等同志学习的活动

武汉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王亮

王亮,女,198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现任武汉市城郊院刑事执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指导全市15个区院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工作。九年来的检察工作中,她勤勉工作,勇于担当,共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329件,提出纠正意见15件,全部被采纳;用心加强业务指导,2017年全市6个区院驻所检察室被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她荣立个人三等功二次,先后被评为武汉市检察机关“先进检察官”和“优秀共产党员”。2015年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业务能手”,2018年获评全国检察机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业务标兵”。

榜样的力量——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向王亮等同志学习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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