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說“性侵”,一個說“被撩”,劉強東真的“過關”了嗎?

關於劉強東美國“性侵”女大學生一案,之前外媒披露的多是女方提供的細節。如,被騙去參加飯局,輪番灌酒;車內助理試圖阻隔劉動手動腳,被劉警告說“別妨礙我”;劉強行在女方房間內洗澡裸睡;劉向女方勸導說“你可以像鄧文迪一樣”;女方表示留有劉精液的床單等。給人的印象彷彿是一個野蠻霸道的”禽獸“在欺負一位無知可憐的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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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檢方作出不起訴劉強東的決定後,劉強東的律師發表了一份更加詳細的說明,試圖還原清楚事情發生的整個過程。按照該律師的說法,女方未獲邀請參加晚宴,不請自來;向劉敬酒,甚至主動自己給自己灌酒;助理目睹女方主動與劉親熱;女方主動邀請劉去自己的公寓;鄰居看見雙方手挽手,女方面帶微笑;房間裡發生的一切都是自願的;事後,女方反覆索要錢財。這樣,瓜民們不禁會感嘆,女方是多麼符合“特殊職業”的從業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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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東哥也迫不及待地宣告了自己的清白,聲稱“這個結果證明了自始至終我都沒有觸犯任何法律”。撇去眾人的調侃不說,此案至此真的徹底真相大白了嗎?事情確實是一件“雙方自願”的婚外情事件,劉強東“過關”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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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對於美國檢方不起訴的決定,女方的律師提出強烈批評,聲稱檢方的不起訴決定,恰恰體現了為什麼性侵受害者害怕出面。調查人員從未見過受害者,從未和受害者談話,也從未尋求與她的律師會面。”她的故事將被講述,我們代表她,不會讓她的尊嚴被簡單地掃地“。該律師表示將會繼續上訴。

此外,檢方認為證據不足,不足以說服陪審團而不提出起訴,本身也並不能等於檢方認定“無罪”。檢方也曾表示“不想讓這位年輕女子再次受到傷害”。所以,即使從法律層面來講,劉強東現在並沒有被宣告“無罪”,此案從法律程序來講,劉強東方面獲得了他們滿意的結果,但事情還遠未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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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回到雙方的細節陳述,由於所處立場和利益訴求不同,雙方所採用的敘事結構完全相反。兩廂對照,其實任何一方的說法都有不具有100%的說服力。任何一個有判斷力的人都能從中讀出很多“疑點”,比如,如果說女方不請自來,是不是任何人都有機會來富豪晚宴蹭吃蹭喝,蹭“被撩”?如果說女方為了“索要錢財”,為什麼事先沒有談好?如果女方是自願,為什麼會選擇事後即刻報警?總之,仍然疑竇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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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京東受此事的影響。事實上,此事發生之前,京東的股票就一直處於“跌跌不休”的狀態。編者認為京東的發展模式”瓶頸“,之前依賴的路徑漸成”強弩之末“才是問題的關鍵。所以即使劉強東可以暫時擺脫被訴的陰雲,京東的轉型之路仍面臨極大的挑戰。更何況,京東因此事涉嫌“虛假陳述”,或將面臨訴訟風險。以上種種,意味著劉強東肩上的重擔並未因“不被起訴”而有絲毫的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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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劉強東個人聲明所言,“我唯一能夠為他們做的就是更加努力的投入到工作當中,和他們一起讓公司發展的更好,讓他們過上更好的生活。只有這樣,才是我對他們最好的交代!“強哥依然任重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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