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的政治結構,離家300裡做官,為何沒有能制止貪汙?

白小金


一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政治環境決定了貪汙腐化,不是離家多遠做官決定的。所以明清政治環境下,即便離家300裡做官仍舊會貪汙腐敗,讓我們具體分析分析。

第一,政治環境決定和影響,明清的貪汙腐化跟政治環境下脫離不了關係,或者說歷朝歷代的貪汙腐敗都是一樣的,官場已經形成了賣官鬻爵,貪墨成風的大環境,不是

一兩個人可以改變,因此,初入官場的學子難免不被影響。

第二,統治階級的默許,統治階級放任自流,不用心整頓吏治,不加大懲治力度,甚至有些統治者還支持賣官鬻爵,貪汙腐化,造成大家都貪汙,都行賄受賄,都為求升官而貪汙。

第三,古代的制度決定。古代的學子通過科舉等方式,而社會階層又是士農工商的劃分,當官始終是最好的選擇和道路。更為重要的是古代的地方官吏集合軍政,民生,審判等諸多大權於一身,沒有合理有效的監督制約體系,因而更容易發生貪腐。

綜合以上,明清時期的政治機制決定了官員的貪腐行為,而且可能離家越遠,貪汙越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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