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將士經常按戰場上的殺人數來論功行賞,交戰場面混亂不堪,怎麼數人數?誰去數?

堅持65318356


筆者對這方面涉獵不多,但是筆者查了很多歷史資料,只有春秋戰國時代對這方面有比較多的記載。

《商君書》的原文是這樣說的:“能得爵(甲)首一者,賞爵一級,益田一頃,益宅九畝,一除庶子一人,乃得人兵官之吏。”這是商鞅在秦國實行的法令。

從這段文字我們可以看出秦國當時秦國軍隊為什麼能所向披靡,就是用錢砸,只要你能殺敵並且能活著回來,國家重重的賞你。如果你在戰場上能殺死一個穿盔甲的低等級的貴族,就可以賞爵位一級良田一傾,並且可以得到房屋及周圍土地九畝。秦代的丈量尺寸和現代是不一樣的,秦代一傾相當於現在3.3公頃,所以這是一筆巨大的財富。而且家裡有違法當時律令的可以免除懲罰。

所以在秦朝的時候殺死一個普通士兵是無法得到軍功的,必須殺死的是有爵位的軍官,而且需要敵人的首級和盔甲一起上繳才算軍功。如果殺死一個普通士兵就這麼分賞,把秦國所有的地都分了估計也不夠吧。在這麼大的利益的誘惑下,秦國士兵看到的不是敵人,而是一個個大元寶,或者是能夠解救家人的救命符。所以秦國士兵打起仗來個個都不要命,在強大利益的誘惑下這些秦朝士兵變成了虎狼之師,一舉滅六國定天下。

其實歷朝歷代軍隊指揮者都是不可能用殺人數來定軍功的,主要有一下幾個原因:

第一如果士兵在打仗的過程中要割掉敵人的首級,必定要花費大量的時間,這個時候怎麼打仗,前面就是敵人,那可是殺紅了眼的的人,他能給你時間從容的割下同袍的首級嗎開玩笑。你還沒有割下敵人的首級你自己就掛了。軍官也不會讓士兵去收集人頭吧,這樣軍隊能有戰鬥力嗎。都各顧各的去找敵人首級了,誰去打仗呢。

第二及時你割下了敵人的首級你往哪放,你不可能抱著敵人的首級打仗吧,那你那隻手拿武器呢。

古代的所謂軍功肯定有,但不一定很合理並不一定很公平,比如對第一個登上城樓的士兵往往宣稱對其重賞,但是你要知道在古代的肉搏戰,衝在最前面的死的都是最快的。可以這麼說第一個上城樓的必死,要獎勵也只可能是陣亡撫卹金,而不是軍功。

筆者對這方面並不專業 如果有不足之處希望大家指正

隨手關注 祝你全家幸福 歡迎大家一起討論


戰國奇略


實話實說,這個數人數確實不準,也沒辦法數準了。

請看下面的片段,取自於戚繼光的《紀效新書》裡的計算軍功的辦法。

凡臨陣的好漢,只有數人,每斬獲首級,常是數十百人叢來報功。再不想你一起人退來報功,使眾兵相望,誤認是敗走,大家都走了。況一個賊首,數十人報功,若斬數十賊首,就該數百人來報,不知這一陣上,能有幾個數百人?凡是自誤了性命。此臨陣第一禁約。

注意這段話,是什麼意思呢?就是戚繼光訓斥了自己的士兵,說你們這些爭功的人太過,會導致整個軍隊誤認為是打仗失敗了,而且都去爭功,不去進攻,都想搶人頭,不去前進,大家都要玩完。因此,只要是打仗,都別搶人頭,這是臨陣接戰時的第一個禁令。

可是,不讓士兵搶人頭,怎麼計算軍功呢?

其實也有辦法。

今後其長牌、長槍、狼筅,凡該當先兵之數,決不許帶解首刀,只管當先殺去,不許立定故戀首級。其殺倒之賊,許各隊短兵坎首,每一顆止許一人,就提在陣後,待殺完收兵,有令催驗,方許離陣赴驗。其誰當先,誰有分,誰無分,俱聽當先隊長從公報審。

這一段也是來自戚繼光的文章。這裡面著重強調了臨陣時候的先頭部隊不準帶解首刀(就是專門砍頭的刀),因為沒有這種刀,砍頭很費勁。在這裡要給大家說一下。

古時候打仗計功有這麼幾種憑據:一種的砍腦袋,在漢字中寫作“馘”,一種是割耳朵,在漢字中寫作“聝”。

返回頭看戚繼光的這種記功方式,先是用嚴厲的軍法規定,不允許陣前搶奪人頭,再之後是採用隊長負責制,隊長給大傢伙報功。這裡面就涉及到了古代中國的軍隊封建性,一般都是一個村,或者至少是一個地方的人們組成一支軍隊。在一個小隊中,隊長往往是被公推出來的,而不是被上級任命。往往此人並非武藝高強,而是德行服眾。所以戚繼光的這套辦法切合了當時的實際情況,既能夠保障軍隊戰鬥力,又能夠確保記功的相對公平。

當然,真實的戰鬥中不可能說對方某個士兵就肯定是你一個人殺死的,可能我這長槍手先刺了他一槍,你又給了他一刀,等打完仗,這人頭算誰的呢?

答案是:算集體的。

每顆首級以三十兩論之,當先牌槍筅分二十兩,砍首兵二兩,餘兵無分者一兩,火兵雖不上陣,本隊有功,亦分五錢。每顆本隊鳥銃手亦分二兩。

這裡清楚的記載了戚繼光是怎麼分配軍功的。在一個小隊中,只要確認了的首級,不會讓某個人獨吞軍功,而是按照作戰的危險程度,依此分配賞金。這樣的實行辦法,就更能夠激起士兵的團結,畢竟真實的戰場兵兇戰危,誰也不敢做出脫離戰陣的事情,只能夠依靠集體,而集體分賞的制度也就更能夠激發團隊的配合熱情。

在此,我們就總結下,古代的戰場但凡是打贏或者打平的,往往是基層的小指揮官確定軍功,至於怎麼數,那自然是數人頭了。。。


王斌兔斯基


按殺敵數進行論功行賞的軍功爵制,源於戰國時的魏國,諸侯各國變法效仿,以秦國的軍功爵制最為成熟。

秦國共設二十級軍功爵位,從低到高依次為公士、上造、簪嫋、不更、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左庶長、右庶長、左更、中更、右更、少良造、大良造、駟車庶長、大庶長、關內侯、徹候。其中規定,士卒不論出身門第,斬獲敵軍甲士一個首級,獲一級爵位、良田一頃,房屋一處、奴僕一個;斬獲的首級越多,獲得的爵位越高、賞賜越多。

戰場上兩軍殺成一團,瞬間就有可能被敵軍斬殺,根本沒有時間將敵人的首級取下來,只能心裡數,隊友或小隊長佐證,戰後報功。但是戰後統計的敵軍首級,往往與上報數據偏差較大,只能繼續調查取證或以本軍陣亡士卒的首級冒充。

以敵軍首級論功,能激勵士卒勇敢作戰、以期達到戰略目的,但是也存在很多弊端。例如守城軍隊無法獲取攻城部隊城下陣亡士卒首級的問題、雖然戰敗但是殺敵數倍於己方卻無法帶回敵軍首級的問題、班師回朝時大量首級長途運輸問題、用本軍陣亡士卒的首級冒充問題、以老幼首級冒充問題、殺良冒功問題。

為了解決上述部分弊端,後來由士卒在戰時取得敵軍左耳或右耳(不同時期規定不一)作為戰功依據。

除此之外,奪得敵將旗鼓也視為軍功。


少卿觀史


在冷兵器時代,戰爭後論功行賞時經常會出現某某殺敵幾人或幾十的情況,那麼古代是如何在紛亂的戰場上確認戰功的呢?一般認為在古代的中國有三種記錄軍功的方式。



一、在戰國時代的秦國自商鞅變法之後,建立了總共二十級的軍功爵制,規定以軍功大小來升官進爵,為此秦國士兵在戰場上每殺死一名敵軍都會割下他的首級掛在自己的腰間,這樣既能準確的記錄自己的戰果,又能從心理上震懾敵人,可謂一舉兩得,試問當你在紛亂的戰場上面對一個腰間掛滿頭顱的敵人,心虛不虛,膽怯不怯!這種記功的方式一直運行了很長時間,為秦軍博得了善戰之名,一時六國無人能敵,無人敢擋!

但這種記功方式有兩個致命的弱點,一個是在紛亂的戰場上,當你彎腰去割取敵人首級時勢必會將自己的注意力分散,此時如果你身邊有其他敵人,那你就危險了,很可能敵人首級沒割到自己首級先落地了。另一個是當你腰間掛了四、五個首級後,這些頭顱必定會對你的行動造成影響,平日裡練得再熟的動作也可能被頭顱擋住,影響你的戰鬥力,因此這種方法到了後期被另一種記計方式所取代,即割取敵人左耳或右手母指,且為防止有人冒功,這兩種方式每場戰爭只會取其中的一種。



二、到了漢朝時在以敵人左耳或右手母指領功的基礎上,漢軍專門設了一些人戰在戰陣後排,開戰後隨各自跟隨的隊伍分散在戰場各地專門記錄己方士兵的殺敵數量,還能起到督戰的作用。戰後以士兵交回的敵人耳朵或手指對照其被記錄下的戰果進行論功,這樣既能降低士兵在戰場上因要確認戰果而冒的風險,又能保證士兵的戰功不被遺漏。

到了唐代,唐軍將士兵每50人分為一小隊,這一小隊裡有一個人,就有人專門在戰場負責統計戰友們的戰果,同時還會記錄每個人在戰鬥中的表現,戰後根據這些記錄再對每個人做出相應的獎賞或懲罰,值得注意的是,此時割取敵人左耳或右手母指的方式仍有延用,一直到南宋時期才逐漸消失。



三、到了明朝時,隨著戰爭規模的擴大和戰爭形式的發展,明軍建立了另外一套評定軍功的標準。不再只以殺敵數量來進行統計,明朝的軍功制度裡規定,凡是進攻衝在最前面的、衝入敵陣奮勇殺敵的、完成了預定計劃的全體成員、擊潰敵方的全體成員,都屬於立了奇功。而其中一直衝在前面殺敵的人屬於頭功。在當時的戰場上明軍配有相當數量的督戰隊員,這些人拿著紙筆,記錄著士兵殺敵數量成績單,另外他們還負責記錄,誰貽誤戰機、誰後退逃跑,以此做為戰後獎懲的依據,這種方法相比之前的兩種更科學、更公平,因此現代戰爭也基本沿用這種方式。



不論記功的方式再如何發展、改進,身為普通人的我們都不希望,不願意身在亂世,以殺人建功!!


酒後看歷史


這個很難統計,不然也不會有類似殺良冒功的事情發生。但總體上來說,只要戰鬥取勝,一般情況下寧可多報,也不少報。

其一:鼓舞已方士氣,二來:沒有領導仔細檢查;第三:畢竟也是賣命的活兒,有今兒沒明兒的,只有勝利才是實實在在的!

所以,個人覺得很難統計。可能古代人的辦法多,辦法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