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西斯納粹是如何對待德國女性的?

張小龍


希特勒上臺後,加緊擴軍備戰。軍隊由之前的10萬人,擴張到陸軍350萬,建立了空軍和海軍。

在幾千萬人口的德國,擴充兵源就顯得非常迫切了。於是,納粹要求,若女人到25歲還不結婚是有罪的,要進集中營;

希特勒還規定,已經結合的日耳曼夫婦仍有責任繼續無限壯大日耳曼民族,他們可以與他人生育小孩,多生多育的母親(她孩子的父親並不一定是唯一的)會被視作英雄母親。

德國婦女主要被充作生育機器,多生孩子國家給予豐厚的獎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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