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三四十年代有哪些警種?分別隸屬於哪個部門?

大禹165638217


民國期間,早在北洋軍閥時代,袁世凱向西方學習,引進現代的警察制度。可以講,現在的警種,民國都有。主要有警察局,警署,派出所的各類警察,負責保安及治安的警察,還要負責刑事偵緝的警察,緝拿販毒的警察,還有負責戶口管理登記,辦理"良民證"的警察。其它還有巡警,交通警,消防警等。法院有法警,監獄有獄警等。需要強調一點,民國時期警察權利極大,有時還類似今天的城管局,負責衛生,防疫,市容,管理小商販等。還有監督管理妓女,頒發妓女營業執照,也算一大特色。

其次,還有各類行業的專門警察,如鐵路警察,水上警察,山林警察,海關緝私誓察,鹽務警察。需要強調一點,為了徵收苛捐雜稅,還設立了稅警部隊,歸財政部直轄,如孫立人的稅警部隊,等於軍事武裝,為抗戰立了戰功。

民國反動政府設立這些警種,無非是為了統治鎮壓老百姓,殘酷剝削壓迫勞苦大眾,為統治階級服務。警察大多警匪勾結,敲詐勒索,草菅人命,欺壓百姓,所以老百姓對其恨之入骨,背地稱之為"黑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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