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一年 “兩院”辦案亮點逐個看

昨日,在自治區第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上,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黃海龍和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崔智友分別向大會作工作報告。過去一年,“兩院”工作都有哪些亮點,一起來看看。

法院工作報告(節選)

全年共受理各類案件630760件(其中新收559717件),審結、執結563463件,同比分別上升10.23%和12.43%,結案率89.33%,同比提高1.75個百分點,結案數首次超過新收案件數。

自治區高級法院受理案件12780件,審結、執結10608件,同比分別上升19.71%和22.65%。

93個案件入選中國法院年度案例,位居全國第五。

●服務保障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以處置“殭屍企業”為重點,審結破產、清算案件421件,促進“三去一降一補”。

“印象·劉三姐”原運營公司重整案,入選全國法院破產重整十大案例。

●服務保障“三大攻堅戰”

審結金融、股權、期貨、小額信貸、民間借貸等案件75665件。

審結各類環境資源案件9328件,其中破壞環境資源犯罪案件1599件、判處2016人,維護生態環境安全。

●加強產權司法保護

審結商標、專利、著作權、不正當競爭等糾紛案件2103件。

●依法保障民生

審結人身損害、教育醫療、勞動報酬、社會保障、住房就業、消費權益等涉民生糾紛案件150353件。

依法審理網上約車、網絡購物、共享單車等新類型案件,促進規範互聯網新交易新模式新業態發展。

●依法處理行政糾紛

審結行政案件16252件,同比上升12.88%,訴外協調、和解化解1233件。

●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審結一審刑事案件37220件,同比增加3.11%;判處罪犯43484人,同比上升0.33%。

據國家民情調查,去年廣西群眾安全感達96.15%,進入全國前列。

依法嚴懲黑惡勢力犯罪,一審審結涉黑涉惡犯罪案件151件、判處1058人,對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4名公職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嚴懲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

審結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5件5人、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犯罪案件13件21人。

●嚴厲打擊危害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犯罪

審結殺人、搶劫、強姦、綁架、盜竊等犯罪案件15092件、判處20334人,同比下降8.74%和8.29%。

加大打擊毒品犯罪力度,審結毒品犯罪案件5918件、判處6642人。

依法懲治涉眾型犯罪,審結傳銷、電信網絡詐騙、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案件1336件、判處2249人。

●依法懲治職務犯罪

審結貪汙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779件、判處972人,其中被告人原為廳局級幹部18人、縣處級77人。

審理了“紅色通緝令”在逃人員黃豔蘭等人貪汙違法所得案,判決沒收其在上海的23套房產及收益。

●加強人權司法保障

依法宣告10名公訴案件被告人、19名自訴案件被告人無罪。

審結國家賠償案件236件,決定賠償617萬多元;

向3218名生活有困難的刑事被害人、申請執行人發放救助金2608萬元。

●綜合治理“執行難”

各地撥付資金化解涉機關單位執行案件214件,執結金額3.85億元,涉機關單位執行積案基本清結。

●開展集中清案專項行動

全年受理執行案件166603件,執結147083件,執行到位金額297.66億元,同比分別上升25.16%、29.09%和55.03%,創歷史新高。

執結拖欠農民工工資、交通肇事賠償、扶養費等民生案件23552件,到位金額4.47億元。

執結涉金融案件2956件,到位金額26.3億元。

對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執行不能”案件,嚴格規範“終結本次執行”,2018年終本合格率97.16%。

檢察院工作報告(節選)

●服務打好“三大攻堅戰”

依法懲治金融詐騙、非法集資、網絡傳銷等涉眾型經濟犯罪,起訴1920人。

南寧、桂林、賀州、北海等地檢察機關依法妥善辦理“全民消費網”“雲聯惠”“9·25特大傳銷專案”等重大案件。

救助因案致貧、因案返貧群眾388人,發放司法救助金311萬元。

堅決懲治跨省非法轉移傾倒危險廢物、走私“洋垃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汙染物、非法採礦等破壞環境資源犯罪,起訴3041人。

●加強企業平等保護和產權司法保護

依法懲治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的犯罪,起訴477人。

●在反腐敗鬥爭中繼續發揮重要職能作用

依法履行職務犯罪案件審查逮捕、審查起訴、補充偵查、出庭支持公訴抗訴等職能,決定逮捕職務犯罪嫌疑人57人、起訴560人,其中起訴原廳級幹部9人、原處級幹部52人。

完成張文雄、陳旭2名原省部級幹部職務犯罪要案公訴工作。

依法啟動對“紅色通緝令人員”黃豔蘭違法所得沒收程序並出庭履職。

●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批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46303人、起訴53411人。

●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共批捕涉黑犯罪嫌疑人328人、起訴455人,批捕涉惡犯罪嫌疑人2657人、起訴1689人,掛牌督辦重大涉黑案件15件。

堅持“破網打傘”,起訴黑惡勢力“保護傘”10人,向監察委員會移送線索91條。

依法懲治“盜搶騙”“黃賭毒”和危害食品藥品安全、暴力傷醫等危害民生犯罪,起訴11116人。

●加強對未成年人、農民工等特殊群體的司法保護

依法懲治校園欺凌、校園貸等犯罪,切實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聯合教育和工、青、婦等部門組建“八桂護未隊”全區巡講團,建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40個,創建“兒童家園”37所,開展“法治進校園”巡(宣)講活動800餘場次。

依法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強迫勞動等犯罪,起訴246人,幫助938名農民工追索勞動報酬1674萬餘元,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開展公益訴訟

支持公益訴訟工作,共立案809件,發出訴前檢察建議619件,提起訴訟45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5.18億元。

依法督促治理恢復被汙染水源2.13萬畝,督促清理汙染和非法佔用河道61.4公里,督促關停和整治汙染企業10家;

開展違法網箱養殖專項監督“百日會戰”,依法督促拆除違法養殖網箱17.1萬個。

依法督促29個網絡餐飲平臺進行整改,督促治理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5889家。

依法督促收回被欠繳的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4.07億元。

●做優刑事立案、偵查、審判檢察監督

強化對應當立案而不立案、不應當立案而立案、以罰代刑、非法插手經濟糾紛等問題的監督,監督立案1578件,監督撤案733件。

強化對濫用強制措施、違法取證、刑訊逼供等偵查違法行為的監督,監督糾正1512件次。追加逮捕1990人,追加起訴2085人。

強化對有罪判無罪、無罪判有罪、量刑畸輕畸重、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監督,對171件案件提出抗訴。

●做好刑事執行檢察監督

加強刑罰執行活動監督,辦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監督案件19826件,監督糾正提請或裁定不當案件976件。

集中開展判處實刑罪犯未執行刑罰專項監督,監督收監執行49件。

集中開展維護在押人員合法權益專項監督,監督侵害在押人員會見、通信、勞動報酬等權利案件101件。

糾正執行財產刑案件111件,涉案金額2383萬元。

嚴格羈押必要性審查,提出變更強制措施或釋放建議2758人,獲採納率為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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