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中央:建議合併10%和16%兩檔增值稅 ,下調勞動密集型企業社保費率

全國兩會將至,與經濟界聯繫緊密的民建中央今年的重點提案中仍包括重要經濟命題。記者獲悉,民建中央2月25日下午召開2019兩會新聞通氣會,介紹了擬向全國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提交的部分提案情況,其中包括《關於繼續加大減稅降費力度促進實體經濟健康發展的提案》。

據介紹,2018年,民建天津市委,以及廣東、吉林省委分別就減稅降費促進實體經濟發展問題開展調研,並形成調研報告。提案認為,近年來,國家相繼出臺了多項減稅降費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實體經濟稅負成本高的狀況仍沒有得到根本改善。

提案建議,進一步推進企業所得稅稅制改革。

一是結合“營改增”之後企業應納稅所得額項目變動情況,進一步擴大製造業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扣除範圍。從實際價值層面合併、剔除增值稅企業增加值與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中的疊加部分,進一步減少重複徵稅

二是在對符合條件的製造業企業全面實施優惠稅率的基礎上,進一步出臺更多按行業減稅的政策措施,並適時降低企業所得稅率。逐步將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享受資格與高新技術企業等競爭性評審(審批)類管理措施脫鉤。

提案建議,進一步調整增值稅稅率結構。

一是合併稅率,將10%稅率檔與16%高檔稅率合併,合理採用二者之間的某一值,對原10%稅率企業採取超稅負即徵即退等稅收政策,保持稅負不變

二是繼續擴大小規模納稅人銷售額標準,降低小規模納稅人稅率。如將500萬銷售額標準提高至1000萬。由現行3%徵收率降為2%徵收率。這樣才能有效保障政府實質性減稅承諾得到落實,讓企業切實得到減稅的獲得感。

提案建議,研究制定針對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社保費減負政策。進一步降低對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社保費率,由目前的五項總費率38%左右,下調至28%-30%左右

提案建議,進一步取消部分政府性基金,擴大部分基金減免範圍。

一是取消鐵路建設基金、港口建設費、民航發展基金、水利建設基金,將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改為國家重大工程建設基金。今後凡涉及重大工程,經由國務院報清全國人大批准,均可在此項下單獨冠名。

二是對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政府性基金的免徵範圍按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相同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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