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合商標註冊不得不說的問題:組合註冊VS分開註冊!

相信很多商標申請人和代理人都遇到過這類情況,商標申請人覺得代理人就是想多收點錢,而代理人卻覺得冤枉,明明自己給客戶的是專業的意見,但是被客戶說只想賺錢。

那多元素商標的註冊,到底是分開註冊還是組合註冊呢?今日就來與大家細說。


組合商標註冊不得不說的問題:組合註冊VS分開註冊!

大家都知道商標可以是單獨的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也可以是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之間的任意組合。組合註冊就是將由多元素構成的商標作為一個商標進行註冊;分開註冊就是將商標的每一個元素單獨作為商標進行註冊。

兩者之間的區別

1、支付費用

組合商標只需要註冊一個商標即可,花費的便是一個商標的成本費用;分開註冊則是按照需要註冊元素的多少支付,花費的成本自然也就比組合註冊高。

2、商標駁回

組合註冊中一旦商標的任何一個元素遇到近似或者在先申請,那麼整個商標都會被駁回;分開註冊則是其中某個元素商標被駁回,不影響其他元素的申請。

3、靈活使用

組合註冊一旦被核准註冊之後,則只能按照註冊時商標的組合方式使用,不能進行任何改變,不能改變組合方式,不能拆開單獨使用,否則將不可以作為註冊商標使用,也不可以標註註冊商標的標記;分開註冊的商標在使用時可以隨意使用其中的任何一部分,同時標註註冊商標的標記,也可以隨意組合起來使用,在每部分上標註註冊商標的標記。一般情況下,拆開之後單獨可以註冊的,在組合起來之後跟別人商標近似的可能性較小。

就像京東申請的“京東”“JD.com”“圖形”,三個元素的分開註冊的,可以隨意變換,靈活組合。


組合商標註冊不得不說的問題:組合註冊VS分開註冊!


4、圖形更換

組合註冊,如果企業隨著發展的需要而要改變商標的圖形部分,那麼先前註冊的商標就沒有多大用處。因為要改變圖形就是改變商標,所以需要重新申請商標,那麼若要保留原有商標則需要繳費;若不需要保留就要重新申請新的商標,那麼原來使用的商標所積累的歷史就得歸零。而且重新申請也有可能沒有審核通過,存在一定的註冊風險。

分開註冊,在進行圖形更換時,只需要將原來的圖形商標註銷掉,重新申請圖形商標,圖形商標成功註冊後,就可以和原來的漢字、字母、數字商標隨意組合使用。

組合註冊,侵權人僅僅使用組合商標中部分的,法院不一定會認定侵權人使用的商標與組合商標是近似商標。分開註冊的,侵權人如果還是使用組合商標中部分的話,法院則極大可能認定侵權人使用的商標與分開註冊的商標近似。

總之,對於多元素的組合商標來說,如果不是隻考慮經濟成本的話,還是建議大家選擇分開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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