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川袂花江流域兩岸畜禽養殖場或被拆除!


吳川市袂花江流域畜禽養殖場設施

拆除工作實施方案(徵求意見稿)


一、吳川市流域畜禽養殖業現狀


2018年11月止,袂花江流域兩岸陸域1000米範圍內,畜禽養殖業現狀如下:養殖場個數情況:規模養殖場23 個,零散養殖場103 個。其中豬場102 個,禽場14 個,混養場9個,牛場1 個。養殖存欄數情況:規模養殖場生豬存欄22000頭,其中母豬600頭。零散養殖場生豬存欄33500 頭;家禽存欄56000羽。

存在問題:高汙染的糞汙汙染物直接或間接汙染袂花江的水體。未達規模化的養殖場未列入法律監管,難以控制汙染。

吳川袂花江流域兩岸畜禽養殖場或被拆除!


圖片源自網絡,與本文無關

附:補助標準


吳川市關閉袂花江流域畜禽養殖場設施拆除補助標準


吳川市關閉袂花江流域畜禽養殖場設施拆除補助標準

1、水泥框架結構欄舍每平方米補助:320元;

2、磚混結構及磚牆鋼架鋁合金隔熱棚結構欄舍每平方米補助:250元;

3、磚瓦結構欄舍每平方米補助200元;

4、鐵皮、油氈紙結構欄舍每平方米補助125元;

補助辦法:


1、凡屬以下情況的分別給予補助。

2019年5月31日前自行完成清拆的規模畜禽養殖場,按照所核定的養殖場清拆欄舍面積數,分別給予補助。

2、凡屬以下情況的不予補助:

(1)逾期不拆遷或關閉的養殖場,將依據《畜禽規模養殖汙染防治條例》、《廣東省飲用水源保護條例》和《吳川市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分方案》的規定依法關閉,並予以強制清拆,且不予以任何補助;

(2)近期(2018年11月後)聞風搶建的,一律無條件拆除。


3、虛報拆除和虛報關閉面積數,騙取補助金的給予經濟處罰,並追究有關人員的黨政紀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有關要求:

1、由市政府組織財政局、畜牧局、環保局等相關部門做好補助資金的安排。2019年4月30日前要籌措好補助資金撥付到沿江鎮街,相關鎮(街道)要成立專門工作組負責做好補助資金髮放工作,不得擠佔挪用補助專項資金。

2、各鎮街要在關閉、拆除養殖場前,將所要關閉、拆除。養殖場的戶主、地點、面積、養殖數、補助金額等詳細情況進行公示,並公佈監督舉報電話,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同時,留下影像記錄資料。

3、沿江鎮街、村(居)委會要深入細緻的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講究工作的方式方法,幫助解決具體困難,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進行,確保社會安定穩定。

4、從2019年7月1日起,各鎮街每週要據實上報拆除、關閉養殖場的具體數據。鎮長(街道辦主任)要在上報的數據上簽名,以示負責,備日後倒查。

整治重點任務:

關閉清理袂花江干流域兩岸江堤外坡堤腳向陸域縱深各1000米範圍畜禽養殖場,不跨小東江流域,涉及沿江鎮街有:梅菉街道、博鋪街道、大山江街道、覃巴鎮、蘭石鎮(以下簡稱沿江鎮街)。

加強飲用水源保護區外畜禽養殖汙染防治。袂花江流域飲用水源保護區外沿江鎮街和市直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飲用水源保護區外的現有規模化養殖場的監管,指導業主採取立體生態種養模式和“零排放”養殖技術,完善汙染治理設施建設,在2019年底前實現達標排放或零排放。對家庭散養

對家庭散養養豬戶,要開展“一池三改”(建沼氣池、改圈、改廁、改廚),實行相對集中飼養、汙染集中處理。

3、實行流域限批。今後凡在袂花江流域飲用水源保護區內,各有關部門不得再批准新建畜禽養殖場;對流域飲用水源保護區內未批先建的,一經發現堅決拆除。

4、嚴禁隨意丟棄畜禽屍體。加強病死畜禽處置監管,重點做好轄區內病死畜禽屍體的處理;嚴厲打擊隨意丟棄病死畜禽行為,一經發現,堅決依法予以處理。

整治步驟

1.全面排查階段(2018年12月1日-12月31日)。畜牧部門和沿江鎮街要密切配合,組織力量對袂花江飲用水源保護區範圍內的養殖情況進行深入細緻調查摸底,登記造表,建立檔案,由市畜牧局彙總綜合情況後上報市大山江國考斷面水質達標攻堅指揮部;環保部門結合實際,制定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報市政府研究確定後印發實施。

2.宣傳發動階段(2019年1月1日-2019年1月31日)。市直有關部門、沿江各鎮街要加大本次清拆行動宣傳力度,沿江鎮街和市畜牧局重點通知到各養殖場,明確今年1月後各養殖場不能新養殖幼苗,要求在3到4個月內全部消化現有存欄,以確保清拆行動順利開展。全市新聞媒體要大力宣傳有關袂花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的具體部署和要求,使之家喻戶曉,為下一步關閉搬遷創造良好輿論氛圍。

3.自行清拆階段(2019年2月1日-5月31日)。沿江鎮街要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以鎮政府(街道辦)為責任單位,積極開展本轄區畜禽養殖汙染整治工作。2019年5月31日前搬遷、關閉、拆除袂花江流域兩岸1000米陸域範圍內的所有的畜禽養殖場。此前,在此範圍內的養殖場要先落實堵、截、抽等措施,嚴禁汙染物排入袂花江。生豬存欄按核實數據只能減少不能增加,為下一步拆除做好準備。

4、強制關閉拆除階段(2019年6月1日-2019年6月30日)。由各鎮街牽頭組織,住建、環保、畜牧、農業、公用事業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對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畜禽養殖場全部關閉或搬遷。清拆的基本要求是:全部拆除養殖場的欄舍及配套設施、排汙管道,切斷養殖水源和拆除可能繼續養殖的配套設施,清理乾淨拆除後建築垃圾、雜物等,關閉所有養殖排汙口。

5、驗收階段(2019年7月1日-7月31日)

各鎮街在清拆完成後要組織好驗收,於2019年7月10日前向市指揮部辦公室書面報告整治工作情況。市政府將組織市財政局、環保局、畜牧局工作人員組成驗收檢查組。驗收檢查組按一定比例抽查、丈量、核實各鎮(街道)養殖場的數據,嚴厲查處虛報騙取財政專項資金的行為。對出現的違規、違紀、違法行為,要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的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來源:吳川市人民政府網 掌上吳川綜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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