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籌劃」企業利潤高,個人股東“如何分紅”稅負最低?

久發財務導讀:

說到納稅籌劃,很多老闆會覺得非常的難,實際上每一項納稅籌劃,只要稍微思考一下,便可以找到一定的方法,當然也一定是合理合規的。經營企業收益最大化也是股東的目標之一,到手的錢要是會多繳稅,肯定是不樂意的。今天就來同大家講一講,企業利潤太高,個人股東“如何分紅”,稅負最低?希望能讓你有所啟發。

「稅收籌劃」企業利潤高,個人股東“如何分紅”稅負最低?

業務案例

北京嘉興餐飲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由張三、李四、王五三人共同出資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2017年公司實現利潤總額120萬(企業所得稅前利潤)。經公司股東會決議,稅後利潤全部進行分配。

那麼,如何分配公司經營利潤,才能實現稅負最低呢?

「稅收籌劃」企業利潤高,個人股東“如何分紅”稅負最低?

財務部給公司董事會提交了三種分配方案:

方案一:採用淨利潤分紅的形式,120萬元繳納30萬元企業所得稅後,90萬元淨利潤以股息、紅利的形式分配。

方案二:每月發放工資10萬元,12個月共計發放120萬元,以達到實現“利潤分配”的目的。

納稅情況

方案三:運用區域性稅收優惠政策,享受核定徵收。目前我國的西部大開發或者少數民族自治區都出臺了一些稅收優惠政策,來帶動當地經濟發展。將企業註冊到有稅收政策的低稅區,不僅最節稅而且合理合法。

這裡以把企業註冊到某區工業園區為例,某園區對註冊企業增值稅以地方留存的40%~50%扶持;企業所得稅以地方留存的40%~50%給予扶持;通過入駐園區,企業節稅比例可達50%以上。個人獨資企業(營改增)小規模的可以申請核定徵收,核定個稅稅率為2%;總稅負最高5.2%。

「稅收籌劃」企業利潤高,個人股東“如何分紅”稅負最低?

方案一:

企業應納企業所得稅=120*25%=30萬元

股東應納個人所得稅=(120-30)*20%=18萬元

股東稅後收益=120-30-18=72萬元

方案二:

全年共增加工資支出=10*12=120萬元

發放工資後企業利潤總額=120-120=0

股東工資部分應繳納個人所得稅=[(10-0.35)*45%-1.3505]*12=35.904萬元

股東稅後收益=120-35.094=84.096萬元

方案三:

成立個人獨資企業,與主體公司發生業務關係

增值稅:120/1.03*0.03=3.49

附加稅:3.49*12%=0.42

企業所得稅:個人獨資企業不用繳納企業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120/1.03*1.5%=1.75

合計為:5.66萬元

股東稅後收益=120-5.66=114.34萬元

「稅收籌劃」企業利潤高,個人股東“如何分紅”稅負最低?

方案分析

通過對以上三個方案納稅情況的分析,方案二比方案一多實現收益12.096萬元,由於方案二中每月給股東發放10萬元工資,致使企業原本有120萬元的利潤,造成企業利潤為“0”,也就無須繳納企業所得稅。但需要繳納35萬的個稅。方案三通過個人獨資企業核定徵收後,只需納稅5.66萬元,最終收益114.34萬元,無疑是最好的方法。節稅高達80%以上。

「稅收籌劃」企業利潤高,個人股東“如何分紅”稅負最低?

納稅籌劃作為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節約成本方面作用非常明顯。企業或高收入者運用好這些稅收優惠政策不僅節約了稅負,還能提高企業競爭力與經濟活力及個人收入。各股東、高管和財務人員都應高度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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