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模擬題:老年代步車被禁

【熱點背景】

近年來,我國低速電動車生產和市場規模無序擴張給社會帶來了一系列問題。據統計,近5年全國發生低速電動車交通事故83萬起,造成1.8萬人死亡、18.6萬人受傷,由低速電動車引發的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逐年增長,近三年年均分別增長23.3%和30.9%。

工業和信息化部、發改委等六部委8日聯合印發《關於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清理整頓低速電動車,嚴禁新增低速電動車產能,加強低速電動車規範管理。

低速電動車主要指行駛速度低、續駛里程短,電池、電機等關鍵部件技術水平較低,用於載客或載貨的三輪、四輪電動機動車,包括老年代步車等。(中國網)

【給定資料】

繼今年年初各地整治“老年代步車”行動之後,近日,河北保定、江蘇南京又開始了整治行動。據報道,僅12月18日一天,保定公安交警就查處無牌無證“三輪車、四輪車”47例。此外,南京交警也查扣了多輛違法帶客的“老年代步車”,有一男子竟然一週之內被查扣兩輛代步車。

在當下很多城市,馬路上都晃晃悠悠跑著不少汽車不像汽車、摩托不像摩托的四輪電車。這些車輛不掛牌照、駕駛室非常簡陋,且在人行道、非機動車道與機動車道之間隨意切換,見空就鑽,見地就停,闖紅燈、走斑馬線等等,還不受“限行”影響,行車的自由度實在是太大了。更奇的是,警察基本上對此“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往往並不太願意理會這些車輛。這就是當下中國城市獨具特色的“老年代步車”。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然而,目前行駛在城市路面上的“老年代步車”則完全處於監管的真空地帶。不僅沒有號牌,也沒有登記,甚至都沒有列入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屬於典型的非法生產、非法銷售、非法上路等“三非”產品。

儘管這些年來,業界也曾希望將“老年代步車”正規化,一些地方也在嘗試規範管理。2009年,山東省出臺《山東省低速電動車管理辦法(試行)》,從產品技術參數、生產、銷售與使用等環節作出規範,2014年,山東省汽車行業協會發布此類車輛的行業標準《小型電動車》。此外,河南、湖北等地也有城市出臺相應規範性文件。但這些措施要麼過於地方化,要麼缺乏協同,效用有限。

這也導致現實中出現一種奇怪的扭曲,即包括一些監管部門在內,大家都對“老年代步車”橫衝直撞不滿意,但卻又鮮有治理之舉。公安部門的治理行動也往往呈現階段性特徵,緊一陣松一陣,這種執法傳遞到社會上,則每每表現為彈性執法,缺乏常態化的治理預期。由此,非但民眾不知戒懼,反而助長了無證無牌“老年代步車”的猖獗,使其成為一種另類的特權車。

“老年代步車”對於社會的負面影響,並非只是公眾的觀感,而是有著切實的傷痛。據報道,近年來,以“老年代步車”為代表的低速電動車撞人事件頻發,且難於追責。據“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老年代步車”涉案數,2016年為270個,2017年為198個,其中河南、山東、江蘇、河北案件量位居前列。不少案件一審後上訴,原因就是對認定涉案車輛是否屬於機動車存在分歧。

從“老年代步車”出現,到當下風靡市場,已有10多年時間了。很難想象,在道路交通管理日益趨嚴的語境下,管理部門居然能夠長期容忍這一奇葩車型存在,並招搖過市。這其中,“妾身未分明”或許是執法跟不上的一個理由,但根本上恐怕還在於各個部門都怕麻煩,缺乏主動作為的精神。“老年代步車”何去何從,是以規範求有序,還是將其逐出市場,理應有個說法,豈能長期模稜兩可?

具體而言,對於當下不羈的“老年代步車”,如果確定其有生存空間,則無論是從技術參數、速度、安全性能等標準方面,還是在登記、證照、保險等方面,均應有一個總體的規劃與考量,即便一時難於措手,也要列出時間表,規劃好行動步驟。必須明白,哪怕是不成熟的管理,也比放任自流更符合公共利益。

何況,在這個問題上,管理部門大可以開放門戶,擴大決策的參與性,讓公眾出謀劃策,以尋求更好的管理舉措。事實上,目前國家在新能源汽車方面已有很好的經驗,完全可以作為一種參照,將“三非”產品牽引到正道上去。

老年代步車給社會帶來了極大傷痛,請分析給定資料中老年代步車暫未根除的原因。

要求:

(1)概括全面、準確,條理清晰。

(2)不超過150字。

【參考答案】

老年代步車無法根除的原因有:一、管理部門缺乏主動作為的精神,對此“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願理會;二、規範性文件和措施過於地方化、缺乏協同,效用有限;三、公安部門的治理行動往往呈現階段性特徵,鬆緊不一,彈性執法,缺乏常態化治理預期;四、出現事故難於追責,目前對認定涉案車輛是否屬於機動車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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