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蘆島市龍港區法院:為“哥們兒”做擔保 償還欠款又領刑

近日,遼寧高院媒體見證執行第二十四站來到葫蘆島市龍港區人民法院,採訪一起由葫蘆島中院執行、龍港區法院審判的拒執罪案件。被告人何某因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葫蘆島市龍港區法院:為“哥們兒”做擔保 償還欠款又領刑

記者採訪中院執行法官劉勇

2018年12月25日,葫蘆島市龍港區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拒執罪案件:被告人何某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聽到判決結果的那一刻,何某低下了頭。

為朋友擔保幾百萬

2009年至2013年,劉某在葫蘆島市連山區經營一家寄賣行,以生意需要資金週轉為由,陸續向孟某借款380萬元。劉某找到瀋陽的朋友何某為自己擔保,何某先後兩次以瀋陽某置業有限公司名下9套房產作為擔保抵押物,並以劉某債務的擔保方身份,與孟某簽訂了兩份三方協議,承諾於2013年12月31日前將所欠款項全部還清。

之後,劉某償還113萬元欠款,其餘的267萬元不再償還。2015年3月,在屢次催要無果後,孟某向葫蘆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同年8月,法院判決:被告劉某償還原告孟某借款本金267萬元及利息;被告何某對上述款項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葫蘆島市龍港區法院:為“哥們兒”做擔保 償還欠款又領刑

拒執案庭審現場

2016年8月,孟某向葫蘆島中院申請強制執行。此時,何某的身份已不僅僅是擔保人,當法院確定劉某無能力償還欠款之時,他作為本案另一被執行人,與劉某一樣面臨被執行。

私自出售抵押擔保物

該案進入執行環節後,葫蘆島中院執行法官劉勇進行網上查詢,發現被執行人劉某和何某的名下沒房、沒車、沒存款,就是都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閱卷中,劉勇發現,何某不是瀋陽某置業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憑什麼以該公司開發的房產作擔保呢?經進一步查明,劉勇瞭解到,何某雖不是法定代表人,卻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正是這麼一個“障眼法”,讓法院在執行過程中頗費了一番周折。查詢被執行人財產,發出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要求被執行人在期限內完成法律規定的報告義務,何某一直不予配合。因被執行人不主動履行義務,法院決定對何某抵押的9套房產進行評估拍賣。經先後3次發出公告,並在9套房產門上張貼後,有人找到葫蘆島中院,聲稱這其中有房產是其早已購買的。

葫蘆島市龍港區法院:為“哥們兒”做擔保 償還欠款又領刑

主審法官谷月到看守所徵詢被告人意見

法院一查才知道,原來,2013年3月至2015年2月,何某在未經債權人孟某允許的情況下,已將9套房產中的4套私下出售給善意第三方趙某等4人。法院另查,在2015年12月至2017年1月期間,瀋陽某置業有限公司出售名下所屬196套房屋,何某共取得售樓款380餘萬元,但遺憾的是,他並未履行法定還款義務。

2017年4月,葫蘆島中院決定對何某採取拘留措施,這促使何某與孟某達成了還款協議,何某承諾三十日內償還30萬元借款。然而何某僅於當月償還孟某3萬元,剩餘部分又不再履行。據此,2018年2月,葫蘆島中院以何某涉嫌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將其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兩級法院聯動促和解

2018年12月19日上午,龍港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庭審中,被告人何某自願認罪。

開庭前,被告人何某的妻子和弟弟等親屬送來現金30萬元,並表示正在借錢,希望與孟某達成和解。考慮到被告人親屬的誠意,以及何某是擔保人等因素,該案承辦法官谷月在開庭前,再次為雙方進行現場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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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月再次組織雙方庭前和解

在葫蘆島中院執行法官和龍港區法院主審法官聯動調解下,何某與孟某簽訂和解協議。何某保證於2019年5月30日前將所欠餘款全部還清。孟某對何某表示諒解,並請法院考慮對何某從輕處罰。

龍港區法院經審理判處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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