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寶分析互聯網金融無“牌照”時代即將終結

騰訊獲取金融全牌照的新聞一直成為金融行業熱門新聞,同時近一段時間以來,互聯網金融監管日趨加強。互聯網金融無“牌照”時代即將終結。

“雙降”政策的落地、互金平臺的轉型、互聯網小貸牌照申請標準提高以及網傳網貸備案牌照只發100張等等,都讓互聯網金融行業承受巨大的監管壓力。在監管不斷加強和金融環境發生改變的情況下,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金融負外部性很強的行業,必須有市場準入。通過牌照管理等方式將金融活動的負外部性限制在一定範圍內,防止系統性風險的發生,具有一定的必要性。這樣預示著互聯網金融無“牌照”時代即將終結。

8月21日,中基協在轉譯國際證監會組織報告時強調,“統一國內各類資管業務的規則,從而杜絕監管套利並防範金融風險是當前一項重要且緊迫的工作。”不過,和兩年前不同部門旗下資管產品的標準差異所衍生的套利活動不同,如今持牌機構的資管業務在監管高壓下正在進入收縮期;相反,當前套利活動更多表現在互聯網金融、金交所、線下財富公司等非持牌機構中。

如何監管互聯網金融“無牌”活動?

我們關注到一個現象,近一年來持牌機構的監管愈加嚴格,而非持牌的互聯網金融平臺、各類地方金交所、交易所的金融創新、套利活動卻在洶湧開展,甚至不少互聯網金融平臺利用債權轉讓結構打造T+0,隨存隨取的“類貨幣基金”產品,並面向C端市場發行。 目前網絡借貸中介業務規模也越來越大。形式上看P2P在結構上是穿透的,但實踐中,絕大部分平臺都在剛性兌付、隱藏壞賬率,並化身為風險控制和風險承擔主體,這種潛規則已被行業所默認。對於這一現狀,吳曉靈建議應當按照行為監管原則,加大對無牌照金融活動的監管,以實現金融監管的全覆蓋。

必須要對這一類金融現象從嚴監管。目前監管當局只管自己發了牌照的金融機構,而社會上不少沒有經過許可就開展金融業務的現象卻無人問責。雖然一些機構獲得監管當局的金融牌照,但是它從事了非本牌照的其他具有相同法律關係的金融業務時,必須獲得相應業務的監管當局的許可。如果沒有獲得任何金融牌照而從事金融業務顯然屬於非法經營,更要加大打擊力度。監管當局應按行為監管功能監管的原則,既管好持牌機構的行為,也要管好非持牌機構的活動。只有建立這樣一個監管理念,才能夠讓我們的金融監管進一步實現全覆蓋。

互聯網金融“法不允許不可為”的牌照管理的邏輯

金融是負外部性很強的行業,必須有市場準入。通過牌照管理等方式將金融活動的負外部性限制在一定範圍內,防止系統性風險的發生,具有一定的必要性。針對小規模金融活動,在法律規定的一定範圍內,可有條件的豁免監管。但總體來說,金融是一個強外部性行業,並且具有較強的社會屬性,必須要從嚴監管,保證社會的平穩運行與健康發展。

在監管政策不斷深化、平臺合規進程提速、監管謹慎護航的背景下,P2P網貸行業正在積極擁抱監管,互聯網金融行業無“牌照”時代即將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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